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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8-12-14 交易金额:68.44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陈振华,方丽君 交易方式:结清垫付款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现行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拟追认的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2018年7月6日为陈振华和方丽君分别垫付个人所得税535,000.00元、128,500.00元,于2018年8月8日为陈振华和方丽君分别垫付印花税4,019.40元、765.60元。截至2018年11月28日,陈振华已归还本金合计539,019.40元,利息合计13,016.89元;方丽君已归还本金合计129,265.60元,利息合计3,122.77元。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6.09%收取,至此关联方占款本息全部结清。 20181214: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