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2-01-13 交易金额:1117.41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存货,鲲致千程(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对鲲致千程的部分债权

买方:杭州尚顿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为稳抓核心优质品牌商,专注提高公司品牌服务和运营能力,公司拟向杭州尚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顿科技”)转让公司部分资产,转让资产范围包括存货(于2021年11月30日评估基准日公司持有的的DPC产品库存、锐度产品库存)、股权(鲲致千程(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鲲致千程”)51%股权),以及鲲致千程对公司的部分债务。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出具的《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的公司部分资产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1〕第0714号),截止2021年11月30日,部分资产(此处部分资产指前述拟转让的存货及鲲致千程51%的股权)账面价值为1,089.65万元,评估价值为953.84万元,公司拟结合鲲致千程对公司的债务,参考资产评估结果,向尚顿科技转让上述资产,转让总价款1,117.41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述存货资产,也不再持有鲲致千程的股权,鲲致千程对公司的债务的51%由尚顿科技责成鲲致千程支付或代偿支付。

公告日期:2021-12-28 交易金额:26.00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重庆飞淼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买方:上海玉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持有的重庆飞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飞淼”)4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玉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米网络”),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重庆飞淼的股权。本公司对重庆飞淼实际缴纳出资额1,200,000.00元,重庆飞淼截止2021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金额为650,106.29元,本公司就实际缴纳出资额承担亏损,受让方就剩余亏损承担责任,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款为260,042.52元。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0-09-07 交易金额:12833.20 万元 转让比例:40.00 %
出让方:方贺兵,刘佳东,方林宾等 交易标的: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收购人在取得公众公司的控制权后,将利用自身资源、资信实力,推进公众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拓展业务领域,增强公众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推动公众公司快速发展,提升公众公司的股东价值和股东回报率。
公告日期:2017-11-28 交易金额:5120.42 万元 转让比例:--
出让方:白智勇,张远帆,何荣等 交易标的: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方贺兵,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1-12-28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方贺兵,刘佳东,方林宾,吴丽雯,王洪玉,童巧蓝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南京银行杭州滨江科技支行于2020年12月1日授予的授信额度壹仟万元已于2021年11月30日到期,现公司申请拟重新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实际贷款金额、利率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额度壹仟万元,期限为一年。此笔贷款为担保贷款,公司股东方贺兵及其妻子、公司股东刘佳东及其妻子、公司股东方林宾及其妻子以个人名义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公告日期:2021-10-14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交易方: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 交易方式:借款,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为解决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促进业务发展,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股份”)申请最高额4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5%,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发放期限为一年,本公司可以在该借款发放期限内和借款总额内多笔提款和还款,循环使用,但至借款发放期限的期满日应当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本公司股东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分别持有昆汀科技36.38%、5.27%、5.27%股份,对到期未偿还的借款本息部分按其对应的持股比例承担不可撤销的按份共同保证责任。 20211014: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1-07-22 原始质押股数:76.5958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1-07-20至 --
出质人:方贺兵
质权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方贺兵质押765,958股,占公司总股本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65,958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7月20日起至方贺兵同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证券质押合同》约定的解除质押条件满足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担保,质押权人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质押公告日期:2020-07-16 原始质押股数:67.285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0-07-15至 --
出质人:方林宾
质权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方林宾质押672,850股,占公司总股本5.2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652,5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0,35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15日起至方林宾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终止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担保,质押权人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