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终端游戏的研发与运营。
移动终端的单机游戏、网络游戏
移动终端的单机游戏 、 网络游戏
一般经营项目:互联网和手机游戏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嵌入式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非自有房屋租赁;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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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深圳市瑞雪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1.99万 | 100.0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上海沁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7.17万 | 69.54% |
| 深圳市瑞雪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0.26万 | 15.12% |
|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
7.84万 | 11.56% |
|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9600.00 | 1.41% |
| 北京徜徉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
7100.00 | 1.0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南京瓦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7.34万 | 100.0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
113.34万 | 44.82% |
| 上海漪澜信息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
65.29万 | 25.82% |
| 北京徜徉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
33.66万 | 13.31% |
| 深圳市讯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12.05万 | 4.77% |
| 首游天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6.12万 | 2.4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南京瓦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3.48万 | 81.63% |
| 深圳市凯利斯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9.68万 | 14.77% |
| 深圳市风云软件有限公司 |
2.36万 | 3.6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上海漪澜信息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
146.37万 | 35.56% |
|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
71.67万 | 17.41% |
| 浙江新万蓝科技有限公司 |
39.15万 | 9.51% |
| 北京阳光腾思移动技术有限公司 |
26.71万 | 6.49% |
| 北京联讯时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2.38万 | 5.4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深圳市风云软件有限公司 |
31.56万 | 23.57% |
| 南京瓦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9.81万 | 22.27% |
| 深圳市凯利斯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1.91万 | 16.37% |
| 深圳市度一科技有限公司 |
14.25万 | 10.6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上海漪澜信息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
191.56万 | 26.73% |
| 浙江新万蓝科技有限公司 |
113.43万 | 15.83% |
| 深圳市讯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111.71万 | 15.59% |
| 成都易达万通科技有限公司 |
87.81万 | 12.25% |
| 北京联讯时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1.56万 | 9.9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深圳市风云软件有限公司 |
139.25万 | 74.17% |
| 深圳市凯利斯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6.54万 | 8.81% |
| 深圳掌心科技有限公司 |
5.11万 | 2.72% |
| 武汉丰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37万 | 0.73% |
| 天津百度紫铜科技有限公司 |
8200.00 | 0.43%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中的网络及单机游戏的开发商及运营商,核心业务为移动终端游戏产品的研发与运营,产品包括移动终端的单机游戏和网络游戏。 目前拥有多项项软件著作权、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拥有多年游戏研发和运营经验的团队,公司利用自身技术及运营优势,自主研发提供游戏产品、合作研发提供游戏产品和代理精品游戏。 自主研发的游戏产品采用与渠道运营商、支付运营商联合运营方式进行推广,由公司负责游戏产品的开发和后期系统维护,渠道服务商为公司提供在线展示平台向用户玩家推介游戏产品,而支付服务商主要是为公司和游戏玩家提供第三方支付结算服...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中的网络及单机游戏的开发商及运营商,核心业务为移动终端游戏产品的研发与运营,产品包括移动终端的单机游戏和网络游戏。
目前拥有多项项软件著作权、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拥有多年游戏研发和运营经验的团队,公司利用自身技术及运营优势,自主研发提供游戏产品、合作研发提供游戏产品和代理精品游戏。
自主研发的游戏产品采用与渠道运营商、支付运营商联合运营方式进行推广,由公司负责游戏产品的开发和后期系统维护,渠道服务商为公司提供在线展示平台向用户玩家推介游戏产品,而支付服务商主要是为公司和游戏玩家提供第三方支付结算服务,最终,公司与运营商通过收益分成的模式实现收入和利润,本公司采用的游戏产品运营模式为“游戏免费、道具收费”。
合作研发业务为本公司与研发商一起研发,本公司提供研发方面资源,如人员、方案等,完成后游戏版权由双方共同拥有,通过运营收益分成模式实现收入和利润。
游戏代理业务,主要为本公司负责其代理产品(非公司自主研发的精品游戏)的运营发行,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获取、维护、游戏优化、更新和品牌宣传。最终,公司与产品开发商通过收益分成的模式实现收入和利润。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移动终端单机游戏和网络游戏的研发与运营,核心竞争能力来自于对各类型游戏的研发能力。近年来,随着游戏行业竞争日益加剧,游戏玩家对于各类游戏的游戏画面、玩法和操作系统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公司充分结合多项技术特征才能开发出符合玩家需求的高品质游戏,公司需要不断推出新的游戏产品,满足用户的兴趣爱好和消费意愿。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和产品的发展趋势,成功研发和运营符合玩家需求的游戏产品将会对公司的未来业绩和发展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人才流失风险
移动游戏行业是一个朝阳行业,对于专业人才需求量大、专业性强。由于行业迅速发展导致对于主业人才的需求快速攀升,行业整体面临着知识结构更新快、人员流动大的问题,行业内的竞争也越来越体现为高素质人才之间的竞争。尽管公司为了稳定核心管理团队,提供了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晋升机会,吸引并培养管理和技术人才。但是,公司仍然面临着核心骨干人员流失的难题且无法吸引新的优秀人才加入,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网络游戏行业政策监管风险
网络游戏行业是国家鼓励的新兴互联网行业,我国乃至全球网络游戏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伴随着技术的持续创新、游戏内容和形式的不断升级,我国互联网和网络游戏行业的法律监管体系也正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一方面,网络游戏行业面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及国家版权局等多个部门的监管,且监管政策处于不断调整当中;另一方面,有关网络游戏的行业规范、业务资质、游戏内容、网络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年龄验证、实名验证等相关法律实践和监管要求也在不断变化当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方案中提出将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游戏行业的监管政策未来仍然存在变化的可能。如果国家对互联网和网络游戏行业监管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在游戏行业内,知识产权侵权现象较为常见。例如,行业内一些不法企业将盗用已取得一定市场影响的游戏产品的宣传语或形象为渲染自己产品,为自己导入游戏玩家;再有,目前,我国移动终端游戏产品的开发商较多,不同开发商开发的同类型游戏具有一定的形式相似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相关函件,《著作权法》意义上的软件著作权实质相似性,需要对软件著作权的源代码或目标程序代码进行实际比较。如公司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源代码等信息数据泄密等,将对公司业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风险
公司最近3年持续亏损,2025年度上半年亏损391,085.71元,连续亏损导致2025年度6月末的累计亏损金额为7,581,197.51元,占股本的75.81%,公司业务处于停滞阶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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