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5 | 交易金额:19.84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澳得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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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柏斯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深圳市静水流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需要,深圳市柏斯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19.84万元的价格收购深圳市静水流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澳得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得迈”)45%股权。本次收购后,公司将持有澳得迈96%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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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12-26 | 交易金额:406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深圳市年盛兴科技有限公司,深中速运(深圳)有限公司,刘焕玲等 | 交易方式:采购配件,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深圳市柏斯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的需要,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估,具体情况如下:(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向关联方深圳市年盛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盛兴”)采购塑胶模具、塑胶壳等配件,预计2019年发生额不超过2000万元。(2)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学武以及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兼财务总监刘焕玲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无偿提供担保,预计2019年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3)由于公司水电表安装在关联方年盛兴名下,公司每年的水电费由年盛兴代为支付。预计2019年公司与年盛兴的关联往来(支付年盛兴代付水电费)发生额不超过50万元。(4)为满足公司业务需要,委托关联方刘永实际控制的深中速运(深圳)有限公司运输公司货物、接送公司客户及职员出行往返,预计2019年公司与深中速运(深圳)有限公司的关联往来(运输服务费用)发生额不超过15万元。 2018122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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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2-26 | 交易金额:5.3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刘永,深中速运(深圳)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运输服务费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7年6月1日,深圳市柏斯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刘永签署了《运输服务合同书》,委托刘永运输公司货物、接送公司客户及职员出行往返,有效期为签署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公司与刘永发生的运输服务费用合计53,477元。2018年1月1日,公司与刘永实际控制的深中速运(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运输服务合同书》,委托深中速运(深圳)有限公司运输公司货物、接送公司客户及职员出行往返,有效期为签署日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金额根据所运输重量、里程等由公司与深中速运(深圳)有限公司另签运单确定。刘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财务总监刘焕玲之亲弟,深中速运(深圳)有限公司系刘永控制的企业,故上述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022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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