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影视产品的制片、宣传、发行。

  • 产品类型:

    影视业、动漫业

  • 产品名称:

    影视产品 、 动漫产品

  • 经营范围:

    演出经纪;广告服务;文化演艺活动策划;文化影视项目投资;企业形象策划;动漫设计、制作;动漫软件、游戏软件开发;软件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动漫设计培训服务;动漫衍生品研发、销售;动漫信息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活动策划;个人形象策划;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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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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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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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4大客户:共销售了390.4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厦门自在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新华文娱影视有限公司
  • 厦门星光自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厦门自在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10.91万 79.63%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52.45万 13.43%
北京新华文娱影视有限公司
18.87万 4.83%
厦门星光自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8.19万 2.1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51.07万元,占总采购额的75.15%
  • 北京龙华文化有限公司
  • 山西美图美事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润垚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石狮市喜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乐何阡陌数码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北京龙华文化有限公司
190.00万 31.67%
山西美图美事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53.72万 25.62%
湖南润垚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62.74万 10.46%
石狮市喜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4.61万 4.10%
北京乐何阡陌数码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20.00万 3.3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399.7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北京耐飞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自在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新华文娱影视有限公司
  •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 超能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北京耐飞科技有限公司
2525.77万 57.41%
厦门自在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065.35万 24.21%
北京新华文娱影视有限公司
580.00万 13.18%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226.83万 5.16%
超能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1.81万 0.0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53.41万元,占总采购额的--
  • 上海慈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
  • 海南鑫穗通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美事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婺源县金城文化创意工作室
  • 霍尔果斯两比特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上海慈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
200.00万 --%
海南鑫穗通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43.00万 --%
山西美事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12.41万 --%
婺源县金城文化创意工作室
104.00万 --%
霍尔果斯两比特科技有限公司
94.00万 --%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718.5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9.56%
  •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新华文娱影视有限公司
  • 霍尔果斯聚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超能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 四川魔影影业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2144.05万 57.40%
北京新华文娱影视有限公司
1200.00万 32.13%
霍尔果斯聚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50.00万 9.37%
超能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12.93万 0.35%
四川魔影影业有限公司
11.53万 0.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20.66万元,占总采购额的--
  • 婺源县金城文化创意工作室
  • 北京龙韬影业有限公司
  • 唐人恒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听见未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东区木又设计工作室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婺源县金城文化创意工作室
142.16万 --%
北京龙韬影业有限公司
68.00万 --%
唐人恒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56.00万 --%
北京听见未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8.00万 --%
天津市河东区木又设计工作室
26.50万 --%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105.6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9.20%
  •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 博易创为(北京)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霍尔果斯博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宁波卡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宁波景虹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1832.65万 58.54%
博易创为(北京)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750.00万 23.96%
霍尔果斯博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50.00万 14.37%
宁波卡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7.00万 1.18%
宁波景虹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6.00万 1.1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434.1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
  • 霍尔果斯梵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深圳市乐享影业有限公司
  • 宁波卡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宁波景虹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霍尔果斯梵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600.00万 --%
深圳市乐享影业有限公司
600.00万 --%
宁波卡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41.00万 --%
宁波景虹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4.00万 --%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9.12万 --%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555.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3.37%
  •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 影爆传媒(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宁波卡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1057.17万 63.47%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205.72万 12.35%
影爆传媒(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53.90万 9.24%
宁波卡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84.60万 5.08%
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53.73万 3.2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835.5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
  • 宁波路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宁波段锦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宁波众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宁波卓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上海韩辰辰影视策划工作室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宁波路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2.84万 --%
宁波段锦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693.80万 --%
宁波众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28.95万 --%
宁波卓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00.00万 --%
上海韩辰辰影视策划工作室
100.00万 --%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改变。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以IP为核心的电视剧、网络剧、电影的制作与发行;及相关衍生产品的泛娱乐化经营:广告植入、整合营销、艺人经纪等;原创动画的制作、孵化与运营。在电视剧、网络剧和电影的制作上,公司秉承市场要求定位开发项目,以制片人为核心工作制,坚持打造年轻范儿,积极阳光励志正能量的核心价值观,并根据不同受众群体分别开辟符合现代观众中男性向和女性向两条品牌轻偶制作路线,以向市场不断输送优质作品,打造年轮青春范儿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定位。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各大电视台、互联网视频网站、发行公司、广告公司等。...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改变。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以IP为核心的电视剧、网络剧、电影的制作与发行;及相关衍生产品的泛娱乐化经营:广告植入、整合营销、艺人经纪等;原创动画的制作、孵化与运营。在电视剧、网络剧和电影的制作上,公司秉承市场要求定位开发项目,以制片人为核心工作制,坚持打造年轻范儿,积极阳光励志正能量的核心价值观,并根据不同受众群体分别开辟符合现代观众中男性向和女性向两条品牌轻偶制作路线,以向市场不断输送优质作品,打造年轮青春范儿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定位。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各大电视台、互联网视频网站、发行公司、广告公司等。
公司整体商业模式为:依靠内部研发,辨别甄选优质IP,获得版权后通过外包制作拍摄,与第三方合作伙伴制作完成动画、电影、电视剧等产品。影视剧作品通过获取票房分账实现收入及现金流,网络剧、网络大电影、动画也通过新媒体传播方式靠点击量来实现收入。新媒体影视作品发行业务依靠第三方合作伙伴一次性付款或按点击量分成获利。一次性付款是指视频网站客户买断发行权,一次性支付其买断费,按作品投入市场后的点击量高低获得收入与公司均无关系。按点击量分成付款是指视频网站客户按照作品的点击量,按约定付款。其中,在与第三方合作伙伴合作过程中,公司作为版权拥有方,将所属的版权评估定价后,按照项目的实际投入成本折算占比份额,并辅以现金投入的方式对项目的开发过程进行控制。从而确保项目开发过程中,公司以主控方的身份与各投资方协作进行决策来制定和实施。
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一方面来自电视剧、网络剧、网络大电影的承制费用;另一方面来自电视剧、网络剧、网络大电影的发行主要依靠各大电视台和互联网视频平台对我司作品进行购片;院线影视作品发行业务主要依靠票房分账收入获利;公司动漫作品的研发制作业务是指公司出品制作的原创动漫产品,并将动漫产品版权分销给电视台、新媒体等渠道以及将版权授权获得收入。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影视产业政策风险
影视行业作为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重要产业,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格监督、管理。对公司而言,国家从资格准入到内容审查,对新媒体影视行业的监管贯穿于行业整个业务流程中,如果在制作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将受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限期整顿、没收所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相关许可证及市场禁入。
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由于行业的市场发展前景良好,行业面临大量潜在的市场进入者。同时,国内行业并购频发,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未来将可能有更多的企业进入这一行业,行业面临竞争加剧的风险。在业内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大背景下,公司将面临内容、价格和渠道等方面的竞争。若公司不能及时获得并推出具有竞争优势的、受市场喜爱的I作品或者服务,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影视作品(产品)市销性的风险
影视作品作为大众文化消费产品之一,与日常物质消费有所不同,没有一般物质产品的有形判断标准,对作品(产品)的市销性的判断主要基于消费者的主观体验和独立判断,而且消费者的主观体验和判断标准会随社会文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并具备很强的一次性特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