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松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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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2-06-30 参控公司: 参控东莞市协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深圳维凯仕教育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广东中质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18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刘英,肖永祥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4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刘英,肖永祥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085.74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刘英,肖永祥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4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01-14至2022-01-13
担 保 方:肖永祥,刘英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2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03-02至2022-03-01
担 保 方:肖永祥,刘英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3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2-26至2023-02-25
担 保 方:肖永祥,刘英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329.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4-23至2030-04-22
担 保 方:肖永祥,刘英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281.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4-23至2030-04-22
担 保 方:肖永祥,刘英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281.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4-23至2030-04-22
担 保 方:肖永祥,刘英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7 担保金额:376.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4-23至2030-04-22
担 保 方:肖永祥,刘英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8 担保金额:3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03-16至2022-03-15
担 保 方:肖永祥,刘英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8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8-20至2021-08-19
担 保 方:肖永祥,刘英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4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1-17至2021-01-16
担 保 方:肖永祥,刘英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2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3-01至2021-02-28
担 保 方:肖永祥,刘英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2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3-25至2021-03-24
担 保 方:肖永祥,刘英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1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5-26至2021-05-25
担 保 方:肖永祥,刘英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3-08-2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肖永祥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给予松庆智能、肖永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3-07-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肖永祥,董事会秘书刘英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松庆智能、肖永祥、刘英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