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移动增值业务、互联网移动营销业务。
移动增值服务、移动营销服务、视频直播、货物贸易服务
移动增值服务 、 移动营销服务 、 视频直播 、 货物贸易服务
技术推广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代理、制作、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展览服务;市场调查;摄影服务;翻译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绘画技术培训;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经营电信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加载中... |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 |
3589.21万 | 33.80% |
| 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 |
3589.21万 | 33.80% |
|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1760.81万 | 16.58% |
|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1760.81万 | 16.58% |
| 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1475.36万 | 13.89% |
| 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1475.36万 | 13.89% |
| 北京新华多媒体数据有限公司 |
603.42万 | 5.68% |
| 北京新华多媒体数据有限公司 |
603.42万 | 5.68% |
| 北京国际广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511.88万 | 4.82% |
| 北京国际广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511.88万 | 4.8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天津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 |
2402.72万 | 24.37% |
| 天津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 |
2402.72万 | 24.37% |
| 上海亨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09.71万 | 20.38% |
| 上海亨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09.71万 | 20.38% |
| 深圳市豪斯莱科技有限公司 |
1966.05万 | 19.94% |
| 深圳市豪斯莱科技有限公司 |
1966.05万 | 19.94% |
| 上海甜圈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824.87万 | 8.37% |
| 上海甜圈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824.87万 | 8.37% |
| 哈尔滨佳童影视传播有限公司 |
412.39万 | 5.42% |
| 哈尔滨佳童影视传播有限公司 |
412.39万 | 5.4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1237.42万 | 30.11% |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1237.42万 | 30.11% |
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 |
735.85万 | 17.91% |
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 |
735.85万 | 17.91% |
北京国际广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511.88万 | 12.46% |
北京国际广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511.88万 | 12.46% |
北京新华多媒体数据有限公司 |
389.01万 | 9.47% |
北京新华多媒体数据有限公司 |
389.01万 | 9.47% |
北京浩腾兴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97.16万 | 7.23% |
北京浩腾兴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97.16万 | 7.2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5946.46万 | 38.56% |
|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5946.46万 | 38.56% |
| 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795.55万 | 18.13% |
| 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795.55万 | 18.13% |
| 北京国际广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2674.53万 | 17.34% |
| 北京国际广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2674.53万 | 17.34% |
| 北京游动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
811.04万 | 5.26% |
| 北京游动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
811.04万 | 5.26% |
| 北京新华多媒体数据有限公司 |
717.30万 | 4.65% |
| 北京新华多媒体数据有限公司 |
717.30万 | 4.6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巨量引擎(上海)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8219.12万 | 58.15% |
| 巨量引擎(上海)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8219.12万 | 58.15% |
| 北京万盟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
3862.14万 | 27.33% |
| 北京万盟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
3862.14万 | 27.33% |
| 北京小度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
484.08万 | 3.42% |
| 北京小度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
484.08万 | 3.42% |
| 优矩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442.97万 | 3.13% |
| 优矩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442.97万 | 3.13% |
| 深圳市盈华讯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363.75万 | 2.57% |
| 深圳市盈华讯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363.75万 | 2.5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238.47万 | 41.75% |
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238.47万 | 41.75% |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990.57万 | 18.48% |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990.57万 | 18.48% |
北京中文万维科技有限公司 |
506.35万 | 9.44% |
北京中文万维科技有限公司 |
506.35万 | 9.44% |
北京易天新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85.85万 | 9.06% |
北京易天新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85.85万 | 9.06% |
北京游动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
422.55万 | 7.88% |
北京游动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
422.55万 | 7.8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北京中文万维科技有限公司 |
1417.95万 | 15.40% |
| 北京中文万维科技有限公司 |
1417.95万 | 15.40% |
| 北京浩腾兴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034.32万 | 11.24% |
| 北京浩腾兴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034.32万 | 11.24% |
| 北京游动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
854.13万 | 9.28% |
| 北京游动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
854.13万 | 9.28% |
| 天津海创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28.61万 | 7.92% |
| 天津海创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28.61万 | 7.92% |
| 上海大汉三通无线通信有限公司 |
696.64万 | 7.57% |
| 上海大汉三通无线通信有限公司 |
696.64万 | 7.5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北京万盟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957.08万 | 48.03% |
| 北京万盟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957.08万 | 48.03% |
| 中青网新媒体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921.70万 | 11.19% |
| 中青网新媒体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921.70万 | 11.19% |
| 上海拓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873.84万 | 10.61% |
| 上海拓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873.84万 | 10.61% |
| 深圳盈华讯方科技有限公司 |
413.73万 | 5.02% |
| 深圳盈华讯方科技有限公司 |
413.73万 | 5.02% |
| 北京博瑞嘉合科技有限公司 |
372.41万 | 4.52% |
| 北京博瑞嘉合科技有限公司 |
372.41万 | 4.52% |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继续提升新媒体营销业务的能力,加强新媒体用户流量获取能力,新媒体营销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同时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在新媒体业务及新媒体广告用户、新媒体营销推广等方面的优势和资源基础商,通过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全新打造的数字化及未来智慧时代全营销服务平台。实现了新媒体营销和新媒体广告业务的大幅提升,同时保持新媒体业务的稳定增长。总体实现了从用户吸引、用户运营、用户价值提升、收入转化与实现的能力。公司依托自身专业的人才队伍、完善的服务对接、丰富的行业经验、优质的媒介资源、良好的品牌效应和服务质量以赢得合作伙伴的青睐,实现了公司业务经营的计划目标... 查看全部▼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继续提升新媒体营销业务的能力,加强新媒体用户流量获取能力,新媒体营销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同时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在新媒体业务及新媒体广告用户、新媒体营销推广等方面的优势和资源基础商,通过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全新打造的数字化及未来智慧时代全营销服务平台。实现了新媒体营销和新媒体广告业务的大幅提升,同时保持新媒体业务的稳定增长。总体实现了从用户吸引、用户运营、用户价值提升、收入转化与实现的能力。公司依托自身专业的人才队伍、完善的服务对接、丰富的行业经验、优质的媒介资源、良好的品牌效应和服务质量以赢得合作伙伴的青睐,实现了公司业务经营的计划目标。
1、销售模式:公司采用线上平台联动,为线下线上消费场景打通融合的营销模式,积极发展全渠道销售。在新媒体营销和新媒体广告业务中,公司面向客户提供新媒体营销的策划、创意、执行、数据分析、效果监控及营销策略等服务,通过与各类互联网流量渠道建立合作关系,聚集流量资源,依托优秀的流量资源整合能力、丰富的新媒体营销经验及较强的营销方案策划能力,通过多样化的形式实现流量变现。聚集优质的流量资源是提供新媒体营销业务的基础,为此公司积极跟踪互联网行业的流量变化趋势,及时布局互联网行业的主要流量入口。公司具有专业的整合营销服务能力,在洞察客户品牌的市场定位、发掘客户产品或服务的营销亮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在数字营销、场景活动和新媒体营销等业务领域的布局,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流程的整合营销服务,高效地满足客户在全国范围内跨媒体、多渠道的品牌曝光和产品或服务推广的营销需求。
2、采购模式: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采购模式和流程,向新媒体营销和新媒体广告媒介及其代理商采购媒介资源,在消费升级、渠道变化的背景下,消费行业进入了深调整区,未来业态将更加丰富,线上业务、线下业务、新零售等业态将在经济中扮演不同角色,以满足消费者和客户主们的需求多样化、市场进一步细分的需要。为媒介(包括传统媒介)、创意策划团队、营销实施团队提供线上展示和客户拓展机会,为了新媒体营销业务能够获取其媒介资源,推广渠道的采购已经成为了公司主要实现盈利方式。
3、服务模式:公司致力于打造新媒体营销服务的商业生态圈,新媒体营销服务成为了该生态圈的核心和枢纽。新媒体营销技术的重要性不断提升,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大规模分布式计算、海量数据挖掘等基础技术逐渐成熟并得到应用。新媒体营销需更深入洞察消费者需求,制定高效的营销方案,有针对性地满足客户的营销需求,这些均需要更先进的技术做基础。大型互联网广告营销服务商依托先进的新媒体营销技术,不断整合业内资源形成规模成本优势,在竞争中不断扩大领先地位,随着行业内一些中小规模服务商不断被整合或淘汰,行业集中度也将进一步提升。
4、研发模式:公司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同时公司新获得互联网营销服务平台、广告推广舆情可视化分析系统、移动信息推广发布平台、广告效果多渠道数据加测系统等著作权,公司重视新媒体营销关键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应用,在数据分析、用户精准定位、广告投放监控、投放效果优化等重要领域具有较深厚的技术积累。平台集成了包括界面构件、报表构件、消息构件、逻辑定义构件、数据展示构件、工作流构件等诸多功能构件。在此基础上用户可以按照需求配置自己的应用系统,满足用户系统扩展、系统变化等的要求。公司现有的互联网营销平台可根据广告主的营销需求对目标人群、场景、区域等进行精准化定位,实时筛选与广告主营销需求最匹配的用户群,提高广告投放的针对性和投放效率。公司坚持走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道路,由技术部和产品部负责公司核心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其拥有严格的研发管理制度框架,涵盖了从研发立项、前期设计、开发制造、品质测试、试用反馈、技术发布到上线运营的全过程,采用了项目管理评估程序实施进度和质量的把控,构筑了完整的任务分配、任务检查、任务评估体系,有效地降低了研发风险,保证了研发产品的品质符合立项预期。公司在高度重视自主研发的同时,也采取了“自主开发为主,引进技术为辅”的研发策略,努力寻求外部科研机构资源与专业研发团队建立广泛合作,使之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核心驱动力。
公司专注服务电商、教育、金融、品牌商家、游戏及应用等新经济行业客户。多年来,公司凭借长期积累的营销服务经验,通过技术赋能不断提高广告投放效果,获得了客户和媒体合作伙伴的高度认可。
公司通过战略布局互联网营销产业链关键环节,面向行业客户、网络媒体和网络用户,提供新媒体营销与新媒体零售解决方案,打造一个面向未来、开放共赢的“互联网+营销”产业生态。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近些年来,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产品创造了一个以移动终端为接口、以移动社交产品为媒介、以社交关系/KOL为纽带的新的信息传播方式以及商家和用户的连接通道,通过连接人与信息、人与服务,构建了一种基于社交关系的互联网广告“新业态”。公司通过搭建专业运营团队,自2019年度开始,基于“人-货-场”的商业逻辑,链接明星、达人与品牌电商开展短视频与直播形态的新媒体营销服务平台业务。
1.“人”,公司通过自主孵化达人、外部签约合作明星及达人的形式逐渐构建抖音、快手、淘宝直播各生态下的达人及明星艺人矩阵。
2.“货”,公司利用自身积累的招商资源,通过公司自有的渠道和与国内外的知名电商及其电商品牌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3.“场”,公司利用自有文创团队,在各短视频平台为达人/明星拍摄优质内容并结合运营策略不断积累粉丝,并利用创意短视频、直播等形式为各类电商品牌实现商品国内外的营销推广。
具体来说,新媒体营销平台可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推广文案和营销方案设计服务,根据客户需求,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将客户的推广信息融入到图文/短视频/直播资讯中,并不断优化营销服务效果。通过孵化、签约主播及外部合作头部主播在快手、抖音、淘宝直播等平台进行直播带货、承接短视频广告;目前公司平台旗下子公司是抖音、快手、淘宝直播等平台的MCN机构。通过该业务发展,主播从单纯的直播打赏真正走向链接B端和C端的桥梁,实现电商变现,打通销售通路,基于粉丝粘性,市场空间大。目前和已有的电台/电视台主持人的合作。将继续推进面向海外跨境电商业务,2020年公司短视频广告及直播带货的业务量增速较快,服务对象以服务各个领域的客户,通过前期多层次业务合作的良好成果,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将推进与更多优秀品牌的深度合作。新媒体营销平台基于庞大的已有流量规模,奠定了行业先发优势,将以自身流量为抓手,从新品上市的品宣及销量提升,到库存尾货的出清等方面为品牌方提供服务,努力做到为品牌方或品牌的代运营方的产品线上全生命周期的营销服务。新形态下的短视频及直播带货的电商市场在快速扩容,新的用户购物习惯在养成,公司整体看好新流量形态下的短视频及直播带货的行业前景,未来将持续加大该业务的投入力度。
预计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专注品牌管理、供应链服务、海外跨境电商有利于公司尽快实现“多品牌、多品类、多渠道,以用户为核心,数据+内容驱动,消费场景打通融合”的新零售业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未来将通过新媒体营销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引入资本运作等重要战略的实施,通过对公司率先在行业中提出的“新营销”的持续创新探索,建立未来公司快速发展基础和竞争优势,保证公司产品与服务创新、收入双同步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品牌影响力。综上所述,公司具有良好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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