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一重集团常州市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12.1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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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张文政 | ||
| 卖方:于华 | ||
| 交易概述: 根据(2024)鲁1625执133号文件,执行张文政与于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被执行人于华持有的一重集团常州市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的2,692,500股股份抵顶给申请人张文政,申请人张文政可持该文书到相关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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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0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一重集团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 ||
| 交易简介: 一重集团常州市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参股公司一重集团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28.57%股权,本公司股东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持有新材料公司57.14%股权。现新材料公司因生产建设需要,拟向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15000万元,贷款年限一年。本次借款本公司为关联方新材料公司提供担保金额4285.71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实际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准。股东大会通过。 20250218: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09: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24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止。目前此担保事项依然处于履行阶段,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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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5 | 交易金额:314.1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上海一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一重集团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经审计及公司对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和确认,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方上海一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轧辊累计金额发生23,077,706.54元,超出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3,077,706.54元;向关联方一重集团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轧辊、设备共计64,139.83元,上述发生额金额共计3,141,846.3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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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1-11-15 | 原始质押股数:269.25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1-15至 2026-11-14 |
| 出质人:于华 | ||
| 质权人:张文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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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于华质押2,69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1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692,5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6年11月1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个人借款,质押权人为张文政,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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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0-11-17 | 原始质押股数:269.25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1-15至 2021-11-14 |
| 出质人:于华 | ||
| 质权人:张文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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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于华质押2,69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1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692,5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0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1月1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个人借款,质押权人为张文政,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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