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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董事长黄晓东未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未及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的规定;信息披露负责人黄翎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分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监管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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