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专注于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 产品类型:

    N甲基吡咯烷酮、碳纳米管、γ丁内酯、2吡咯烷酮、环己胺、二环己胺、糠醇

  • 产品名称:

    N甲基吡咯烷酮 、 碳纳米管 、 γ丁内酯 、 2吡咯烷酮 、 环己胺 、 二环己胺 、 糠醇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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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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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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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6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5.72%
  • 艾伦塔斯电气绝缘材料(铜陵)有限公司
  • 潍坊尚舜化工有限公司
  • 杭州南都贸易有限公司
  • Nature Industries Li
  • 方大添加剂(阳泉)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艾伦塔斯电气绝缘材料(铜陵)有限公司
5612.33万 8.78%
潍坊尚舜化工有限公司
3024.74万 4.73%
杭州南都贸易有限公司
2858.38万 4.47%
Nature Industries Li
2490.75万 3.90%
方大添加剂(阳泉)有限公司
2454.39万 3.8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40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2.54%
  • 辽宁宝山生态涂料有限公司
  •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 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东营华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辽宁宝山生态涂料有限公司
7082.70万 12.56%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090.08万 9.02%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4539.91万 8.05%
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4196.05万 7.44%
东营华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086.04万 5.4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6025.5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7.80%
  • 艾伦塔斯电气绝缘材料(铜陵)有限公司
  • 潍坊尚舜化工有限公司与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
  • 方大添加剂(阳泉)有限公司
  • 南京欧区爱贸易实业有限公司
  • 杭州南都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艾伦塔斯电气绝缘材料(铜陵)有限公司
1883.33万 8.68%
潍坊尚舜化工有限公司与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
1217.30万 5.62%
方大添加剂(阳泉)有限公司
1083.64万 5.00%
南京欧区爱贸易实业有限公司
998.89万 4.61%
杭州南都贸易有限公司
842.39万 3.8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06亿元,占总采购额的54.43%
  • 辽宁宝山生态涂料有限公司
  •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东营华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辽宁宝山生态涂料有限公司
3388.10万 17.38%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2510.22万 12.87%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817.36万 9.32%
东营华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527.10万 7.83%
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1369.92万 7.0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4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9.54%
  • 艾伦塔斯电气绝缘材料(铜陵)有限公司
  • 安徽晟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时代
  • Nature Industries Li
  • 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艾伦塔斯电气绝缘材料(铜陵)有限公司
7528.72万 9.29%
安徽晟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69.40万 6.2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时代
4137.11万 5.10%
Nature Industries Li
3650.72万 4.50%
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3564.36万 4.4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8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57.07%
  • 杭州昱美化工有限公司
  • 辽宁宝山生态涂料有限公司
  •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山东金岭化工股份
  • 东营华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杭州昱美化工有限公司
1.11亿 16.69%
辽宁宝山生态涂料有限公司
1.07亿 16.01%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122.43万 10.68%
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山东金岭化工股份
4825.51万 7.23%
东营华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4308.16万 6.46%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8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4.84%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青海时代
  • 艾伦塔斯电气绝缘材料(铜陵)有限公司与艾
  • 方大添加剂(阳泉)有限公司
  • 潍坊尚舜化工有限公司与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
  • Nature Industries Li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青海时代
1.27亿 11.66%
艾伦塔斯电气绝缘材料(铜陵)有限公司与艾
9661.74万 8.81%
方大添加剂(阳泉)有限公司
5320.53万 4.85%
潍坊尚舜化工有限公司与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
5308.74万 4.84%
Nature Industries Li
5134.56万 4.6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00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5.29%
  • 辽宁宝山生态涂料有限公司
  • 杭州昱美化工有限公司
  • 马鞍山和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石河子开发区西部资源物流有限公司
  •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辽宁宝山生态涂料有限公司
1.04亿 11.82%
杭州昱美化工有限公司
8690.40万 9.83%
马鞍山和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615.09万 8.61%
石河子开发区西部资源物流有限公司
7037.36万 7.96%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255.18万 7.07%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较小,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分析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NMP、GBL和环己胺的销售,上述三类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03%、86.55%、90.36%和82.76%,是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
  (2)按销售模式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均采用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为终端客户...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较小,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分析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NMP、GBL和环己胺的销售,上述三类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03%、86.55%、90.36%和82.76%,是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
  (2)按销售模式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均采用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为终端客户和贸易商两大类。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终端客户销售为主、贸易商销售为辅的直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终端直销模式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75%、75.67%、71.32%和73.51%,整体占比较高且总体较为稳定。
  (3)按销售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在境内销售,来源于境内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75%以上。其中,公司境内收入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华北地区,主要系公司产品为NMP、GBL、环己胺等精细化学品,广泛应用于绝缘材料、食品添加剂等基础领域以及锂电池、半导体、高分子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市场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公司境外销售中主要将NMP销往日本、韩国以及欧洲等国家和地区,NMP作为电极材料溶剂和导电剂溶剂,普遍应用于锂离子电池等新能源行业,公司海外新能源领域的客户主要位于上述区域。
  3、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分析
  ①NMP
  报告期内,公司NMP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47,212.39万元、35,519.19万元、102,767.71万元和60,682.01万元,总体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NMP产品收入变动主要受销售价格和销量综合影响。
  2020年度公司NMP产品收入较上年减少11,693.20万元,主要系当年销量下降所致;2021年度NMP产品收入较上年增加67,248.52万元,主要系当年售价上升所致。
  A.NMP销量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NMP产品销量分别为36,481.18吨、27,158.88吨、34,003.14吨和17,036.56吨。2020年度销量较上年减少9,322.29吨,主要系:一方面随着安徽晟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晟捷”)NMP的产能逐步释放,公司与安徽晟捷及宁德时代等客户的合作逐步减少;另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NMP的下游新能源及绝缘材料行业开工较晚,产品需求量有所下降。2021年度销量较上年增加6,844.26吨,主要受益于下游新能源行业在政策支持下快速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崛起以及汽车智能化的加速发展,动力型锂离子电池受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推动,NMP在锂离子电池领域的需求不断上升。
  B.NMP销售价格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NMP的平均售价分别为12,941.58元/吨、13,078.30元/吨、30,223.00元/吨和35,618.70元/吨,总体呈上升趋势。2019年度及2020年度平均售价变化较小。2021年度NMP平均售价较上年增加17,144.70元/吨,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以产品原料成本为前提,考虑市场供应、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在保持合理利润的情况下综合确定NMP的市场售价。公司的NMP主要由BDO在一系列化学反应下制成,2021年受下游可降解塑料、氨纶及新能源行业需求强劲提升的影响,BDO产品价格不断攀升,NMP售价也随之提高。同时,2021年NMP市场需求较为旺盛,而由于BDO供应紧张使得NMP整体供应偏紧,导致NMP市场价格明显上扬。
  ②GBL
  报告期内,公司GBL销售金额分别为10,603.06万元、5,668.04万元、11,223.28万元和18,051.75万元,总体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
  2020年度公司GBL产品销售金额较上年下降4,935.02万元,主要系当年销量下降所致;2021年度GBL产品销售金额较上年上升5,555.23万元,主要系当年销售价格提高所致。
  A.GBL销量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GBL产品销量分别为10,990.23吨、6,477.94吨、4,565.24吨和6,574.11吨,整体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2020年度GBL销量较上年减少4,512.29吨,主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GBL下游客户需求有所减少。
  2021年度GBL销量较上年减少1,912.71吨,主要系公司生产GBL后部分用于继续合成NMP,部分直接对外销售,2021年公司下游新能源锂电池领域快速发展,公司产出的GBL主要用于合成NMP后对外销售,直接对外销售的GBL有所降低。
  B.GBL销售价格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GBL产品售价分别为9,647.72元/吨、8,749.76元/吨、24,584.22元/吨和27,458.85元/吨,总体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2020年度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积极调整销售策略,依托环己胺、二环己胺等多产品联产优势,在氢气回收利用的基础上,适当降低GBL产品售价,使得2020年度GBL产品单价较上年有所降低。公司GBL通过BDO脱氢的化学工艺制成,2021年受下游原料BDO价格攀升的影响,公司GBL产品售价较上年增加15,834.46元/吨。
  ③2-p
  报告期内,公司2-p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3,966.47万元、1,820.36万元、2,284.97万元和3,120.66万元,总体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
  公司以NMP、GBL、环己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业,另根据市场行情和客户需求灵活生产2-p。公司2-p通过GBL添加液氨制成,与公司主要产品NMP、GBL可实现联产,协同效应明显。2-p作为有机合成原料及中间体,因具有多种生物活性而被广泛用于医药领域,公司2-p主要下游客户为国内大中型制药企业。2020年2-p产品收入较上年减少2,146.11万元,主要系公司优先保障主要产品NMP的生产和销售,受此影响,2-p的产销量较上年有所下降。
  2021年受下游BDO原料成本上涨的影响,公司2-p的产品售价随之提高,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提升。
  ④环己胺
  报告期内,公司环己胺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17,387.63万元、13,933.24万元、28,143.81万元和10,496.80万元,总体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
  2020年度公司环己胺产品销售金额较上年下降3,454.39万元,主要系当年售价及销量均下降所致;2021年度环己胺产品销售金额较上年上升14,210.57万元,主要系当年销售价格提高所致。
  A.环己胺销量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环己胺产品销量分别为20,252.91吨、18,368.40吨、21,223.30吨和7,906.43吨。环己胺产品可用于制备甜蜜素、橡胶抗氧剂、硫化促进剂等,在食品及高分子领域具有广泛应用。公司环己胺下游客户主要为食品添加剂及橡胶助剂生产企业,客户群体及需求比较稳定,公司环己胺产销量较为均衡。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游客户开工率不足,需求有所下降,致使2020年环己胺销量与报告期内其他年份相比有所降低。
  B.环己胺销售价格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环己胺产品售价分别为8,585.25元/吨、7,585.44元/吨、13,260.81元/吨和13,276.29元/吨。公司环己胺产品由苯胺添加氢气经过反应、精馏后制成,公司对环己胺产品销售时,以原料苯胺的成本为基础,在保证合理利润的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售价,公司环己胺产品的售价因苯胺成本的波动而变化。受苯胺生产企业开工率及下游客户需求的影响,2020年苯胺价格较上年有所回落,后续2021年受上游原料端纯苯等产品成本上升的影响,苯胺价格提高。受此影响,公司环己胺产品的价格报告期内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
  ⑤二环己胺
  报告期内,公司二环己胺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651.96万元、889.90万元、5,069.25万元和1,332.24万元,总体呈上升趋势。
  环己胺和二环己胺两种产品生产工艺较为接近,两者生产过程中互为副产品,公司共用产线进行反应生产。二环己胺主要应用于杀虫剂、酸性气体吸收剂和钢铁防锈剂等领域。与环己胺相比,二环己胺市场容量较小,因此公司产线主要用于环己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20年受部分厂商停产停工的影响,二环己胺市场竞争有所缓和,市场逐步回暖,产品价格与往年相比有所提升,公司的二环己胺销售额因此增加。2021年受苯胺价格上涨以及下游市场供需关系改善的影响,公司二环己胺销售额进一步提升。
  ⑥回收加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回收加工服务主要有NMP回收液提纯加工及BDO、糠醛来料合成服务。NMP回收液提纯加工业务中公司对客户提供的NMP回收液进行精馏提纯;BDO来料合成服务中客户提供BDO原材料,公司添加一甲胺制成NMP后返还客户;糠醛来料合成服务中客户提供糠醛,公司添加氢气合成糠醇后收取加工费。
  公司回收加工服务中主要向客户提供NMP回收液提纯加工业务,另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少量BDO、糠醛来料合成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NMP回收液提纯加工服务产生的收入金额分别为3,076.28万元、5,825.15万元、7,708.31万元和6,289.38万元,总体呈上升趋势。
  公司NMP回收液提纯加工产生的收入2020年度较上年增加2,748.87万元,2021年度较上年增加1,883.16万元,主要受益于当年对外提纯加工NMP回收液数量的提升。
  NMP沸点较高且易冷凝,在烘干后可以对含有NMP的废气进行收集并冷凝回收。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国内大中型锂离子电池厂商提供NMP回收液的提纯加工服务。新能源行业在政策强力支持的背景下持续快速发展,锂离子电池厂商的NMP需求量及回收液产量迅速上升,NMP回收液的提纯加工市场具有广阔空间。公司充分发挥产线产能大、加工成本低的优势,在保证合理利润的基础上,采取低价竞争策略,快速抢占NMP回收液的提纯加工市场,同时加深与锂电池企业的业务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主动降低提纯加工单价,由此提纯加工数量不断上升。
  ⑦糠醇
  因糠醇业务竞争激烈,效益较低,公司2018年度停产糠醇产线。2021年下半年,糠醇市场回暖,公司于2022年逐步重启糠醇业务,2022年1-6月糠醇业务实现销量4,255.26吨,产生收入7,116.27万元。
  ⑧其他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项目金额分别为41.26万元、32.13万元、105.97万元和25.27万元,主要为分散剂和棉柔巾等产品的销售,其他项目中收入规模较低,对利润影响较小。
  4、第三方回款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客户销售合同签订主体或订单下单主体与销售回款的支付方不一致的情形,主要为部分客户基于结算便利性等原因委托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员工或其他同一控制的关联方等使用账户向公司支付货款。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17.94万元、50.34万元、2.19万元和0万元,金额较小,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且报告期内逐步下降,2022年1-6月已经不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第三方回款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且2022年1-6月不再发生,第三方回款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存在虚构交易情况,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5、现金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销售金额较小,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且2022年后不再发生,主要是废旧物资处置收取的现金。公司废旧物资的销售对象主要为个人,回收人员通常到厂区内现场清点、过磅称重,直接以现金结算。公司现金采购主要为零星支付的费用,单笔金额较小,且2020年后不再发生。
  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业务模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现金管理内控制度,相关业务流程节点分工明确、授权清晰、相互牵制,能够实现对现金交易各环节的有效管控,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减少现金交易,相关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金销售中收入确认的原则准确、依据充分,与通过银行转账形式的收入核算方式一致,不存在体外循环或虚构业务情形;现金交易流水的发生与相关业务发生真实一致,不存在异常分布;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现金交易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涉及的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现金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经营特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