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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3-12-29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詹炳然,陈智玲 交易方式: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股东詹炳然出资在公司土地上建造了车间、仓库、宿舍等建筑,供公司使用。2020年以后,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不再使用仓库、车间,继续免费使用宿舍、办公场所,因此与公司股东詹炳然分别于2019年12月签署了《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2023年1月签署了《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三》,约定由詹炳然收回自用或对外出租,但公司按照自身发展规划调整土地用途时,詹炳然应当无条件配合;公司2020年起继续使用宿舍、办公场所,无需向詹炳然支付任何租金费用。根据公司厂区改造计划延迟的实际情况,詹炳然将与公司签署《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四》,约定公司继续使用公司股东建造的宿舍、办公场所,无需向詹炳然支付任何租金费用,租期至2025年2月1日,到期后根据公司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租赁。2021年3月18日,詹炳然与广州市吉光照明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分别将第8、9栋房屋出租给广州市吉光照明有限公司,租期自2021年1月23日至2027年1月23日。2022年6月1日,詹炳然与广州市吉光照明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上述租赁期限变更至2023年2月1日结束。2023年1月3日,詹炳然与广州市吉光照明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上述租赁期限变更至2024年2月1日结束。根据公司厂区改造计划延迟的实际情况,詹炳然将与广州市吉光照明有限公司再次签订补充协议,将上述租赁期限变更至2025年2月1日结束。根据同等市场租金均价水平,参考股东出资建房成本、占用公司土地价值确定分摊比例分摊后,公司租赁宿舍应支付股东出资建房成本分摊租金略大于公司股东对外出租车间、仓库应支付公司土地分摊租金,因此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2月起继续租用宿舍,但无需向詹炳然支付任何租金费用,詹炳然2024年2月起继续对外出租仓库、车间,无需向公司支付分摊租金,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实质上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

公告日期:2023-03-22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詹炳然,陈智玲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原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都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的3000万贷款已结清。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再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为3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综合授信是以公司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5972号房产作为抵押,企业实际控制人詹炳然、配偶陈智玲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