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药学研究服务、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药品生产销售、药品检测服务。

  • 产品类型:

    药品销售、技术服务

  • 产品名称:

    药品销售 、 技术服务

  • 经营范围:

    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涉外调查;检验检测服务;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机械设备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技术进出口;环保咨询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品牌管理;国内贸易代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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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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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584.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4.09%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太阳升(亳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700.65万 17.02%
太阳升(亳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313.24万 14.58%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1681.44万 10.59%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949.24万 5.98%
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
940.42万 5.9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5974.7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79.02%
  •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中诺凯琳药业(广东)有限公司与中诺凯琳健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成都健卓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37.12万 58.68%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897.91万 11.88%
中诺凯琳药业(广东)有限公司与中诺凯琳健
305.31万 4.0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3.76万 2.69%
成都健卓科技有限公司
130.64万 1.7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486.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9.71%
  • 太阳升(亳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太阳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与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
  • 南京万川医药有限公司
  • 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太阳升(亳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太阳
1606.37万 17.80%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1095.11万 12.13%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与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
670.25万 7.43%
南京万川医药有限公司
608.08万 6.74%
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06.85万 5.6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743.9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60.96%
  •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与福安药业
  • 江西顺劲医药有限公司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中诺凯琳药业(广东)有限公司与中诺凯琳医
  • 广东莱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与福安药业
1226.32万 27.24%
江西顺劲医药有限公司
661.95万 14.71%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437.01万 9.71%
中诺凯琳药业(广东)有限公司与中诺凯琳医
240.71万 5.35%
广东莱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177.92万 3.95%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131.3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9.78%
  • 陕西丽彩药业有限公司
  • 太阳升(亳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陕西丽彩药业有限公司
1930.07万 37.27%
太阳升(亳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267.23万 24.47%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481.42万 9.30%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233.35万 4.51%
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19.26万 4.2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67.8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6.71%
  •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与福安药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尚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普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与福安药
239.72万 16.77%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150.87万 10.55%
南京尚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98.00万 6.85%
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
91.50万 6.40%
武汉普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87.74万 6.1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989.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2.82%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与福安药
  • 广西铭磊维生制药有限公司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与健民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瑞霖医药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与福安药
905.95万 22.06%
广西铭磊维生制药有限公司
847.76万 20.65%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与健民
525.78万 12.81%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00万 9.74%
深圳市瑞霖医药有限公司
310.50万 7.56%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885.4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0.73%
  • 浙江仁运医药有限公司
  • 南京引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长白山皇封参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浙江仁运医药有限公司
417.10万 23.90%
南京引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84.91万 10.59%
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4.48万 6.56%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86.80万 4.97%
长白山皇封参业股份有限公司
82.20万 4.71%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提供药学研究服务、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让、研究检测服务,以及自有品种药品生产销售实现盈利,在各领域的具体盈利模式如下:
  (1)受托研发服务
  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技术开发合同,配合客户按照国家药品注册管理规定进行研发、生产工艺开发及申报注册,最终协助客户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也可为客户提供药学研究某一阶段或部分阶段的服务,收取服务收入。药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周期,在研究过程中,通常分阶段收取款项,根据里程碑节点或最终交付成果的时点确认收入。
  (2)有销售权益分成的联合研发服务
  此模式...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提供药学研究服务、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让、研究检测服务,以及自有品种药品生产销售实现盈利,在各领域的具体盈利模式如下:
  (1)受托研发服务
  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技术开发合同,配合客户按照国家药品注册管理规定进行研发、生产工艺开发及申报注册,最终协助客户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也可为客户提供药学研究某一阶段或部分阶段的服务,收取服务收入。药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周期,在研究过程中,通常分阶段收取款项,根据里程碑节点或最终交付成果的时点确认收入。
  (2)有销售权益分成的联合研发服务
  此模式为联合研发模式,是指公司与客户按照一定的投资比例进行联合投资。双方协议约定药品的研发、注册及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的生产、销售等工作安排,并在协议中约定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是公司持有,也可以是客户持有。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公司一定的研发费用,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药品上市后的销售权益。
  (3)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让
  公司通过研发取得MAH药品注册证书或者产品上市后的权益,根据客户需求,向客户进行批件或权益转让,或在项目取得阶段性研发成果后向客户进行技术转让,公司可在前期研发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协助客户进行后续研发,直至协助客户获得药品上市许可。
  (4)研究检测服务
  公司可以提供基因毒性杂质研究、包材相容性研究、元素杂质研究、微生物限度研究、包装系统密封性研究、检测服务等,出具相关研究或检测报告。
  (5)自有品种药品生产销售
  针对已获得注册批件的自有品种药品,主要通过积极参与国家或各省市组织的药品集采,并在中标后委托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再通过配送商实现销售;对非集采中标产品,采用委托总经销或自行销售的方式实现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内容主要分为物料采购和服务采购。公司采购的物料主要包括药学研究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原辅料、实验试剂、杂质对照品、参比制剂、色谱柱等,以及自有品种药品生产所需的原料药和包材等。公司采购的服务主要包括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药品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服务,委托生产企业进行生产的加工服务、外购的技术秘密等。公司业务部门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提出采购申请,经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审批后,由采购人员寻找合格供应商实施采购。
  3、销售模式
  对于药学研究服务、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让、研究检测服务等业务,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医药企业,主要采用直销业务模式,直销模式亦是公司所在的行业通行惯例。公司获取客户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方式:(1)公司成立10多年来,凭借良好的服务质量和项目开发经验,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好的口碑,合作良好的老客户推荐为公司获取新客户的重要渠道,部分业务来源于新客户主动联系公司;(2)通过上门拜访客户、邀请来公司考察等方式,及时了解新老客户的研发需求,推动形成业务合作,公司与客户之间建立了较强的客户黏性,客户有新的研发需求时也会优先考虑与公司合作;(3)通过专业的销售推广机构获取潜在客户资源,提高议价能力,同时也积极参加行业展会、学术交流研讨会等形式,提升公司知名度,向参会目标客户推介公司业务。
  对于自有品种药品生产销售业务,公司主要通过积极参与国家或各省市组织的药品集采,在中标后,采用行业内通行的经销模式,即公司向具有药品经营许可的医药配送公司进行买断式销售,再由医药配送公司销售至终端医疗机构。对非集采中标产品,采用委托总经销或自行销售的方式实现销售。
  4、研发服务模式
  公司研发包括受托研发项目以及自主立项项目研发,受托研发项目是指由客户选择研发服务标的,公司接受委托为其提供研发服务;公司自主立项研发项目系指公司选择市场前景良好,同时自身具备研发能力的研发标的,立项后进行研发投入,其中,部分项目采取合作研发方式,由合作各方分享收益和分担风险。
  (1)受托研发项目服务模式
  公司进行受托研发的主要阶段如下:
  1)小试阶段:公司承接项目后,成立项目组开展调研、立项并确定研究方案,完成小试生产工艺研究。
  2)中试阶段:实验室小试工艺交接确认后,在客户或其指定的生产者具备研发生产条件后,公司研发人员前往生产现场,指导对方完成项目药品最少一批放大生产(即预验证批)。
  3)工艺验证:公司研发人员前往生产现场,指导对方完成项目药品工艺验证批生产,并经检验合格。
  4)注册受理阶段:在工艺验证完成、生产出合格样品后,公司继续进行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和临床试验(如有)后,公司协助客户完成申报资料,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并取得注册受理号。
  5)注册审评阶段:在审评过程中,公司根据审评意见进行相应的补充研究,协助客户取得该药品注册证书。
  公司药品研发项目的周期通常为2-4年,其中药学研究的周期为1-2年,生物等效性试验周期通常为4-6个月,注册申报及获批时间为1-2年。公司一般分阶段向客户提交研发成果并收取相应款项。
  (2)自主立项研发项目研发模式
  公司在进行可行性调研之后,确定研发项目、研发目标、研发预算,下发立项通知书,并组建研发团队。研发团队负责确定研究方案并负责实施;研发项目进行阶段的主要内容与受托研发项目基本相同,研发团队根据研究方案的进度形成阶段性的研究报告或申报注册,公司自主研发项目周期、研发投入依据研发项目难易程度而不同。
  (二)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研发服务和药品生产销售业务,因此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与医药行业的发展密切关联。人类健康意识的增强和医疗水平不断提高,推动了医药市场的不断增长,也促使制药企业持续加大药物研发投入,促进药物研发生产服务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公司的业务范围涉及药学研究服务和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业务,处于医药行业上游位置,公司的药品生产销售业务属于医药行业。
  1、医药行业发展概况和趋势
  (1)全球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医疗保健作为人类的基本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特征。在老龄化加剧、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增加和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全球医药产品市场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研究,2018年至2022年,全球医药行业市场规模由12,667亿美元增长至14,95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23%。预计全球生物医药市场将持续保持增长,至203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0,908亿美元。其中,受益于医药需求的增长、专利药物的不断获批上市以及CRO市场的快速发展,中国和美国的医药市场相较于世界其它地区均显示出较高的增速。
  (2)中国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中国政府颁布多项政策鼓励药品研发,加速药品上市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红利为医药市场提供了新的增长空间。同时,考虑到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诊疗意识的增强,人均医疗支出的增长,中国医药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中国成为继美国之后全球第二大制药市场。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研究,我国医药行业在2022年的市场规模为15,540亿元,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26,24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6.77%。其中,药物根据其来源和性质可分为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化学药的市场规模目前在我国医药市场规模中的占比较高,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一直占医药市场规模的50%以上。2022年,我国化学药的市场规模为7,107亿元,预计至2030年将稳步增长至8,976亿元,年均复合年增长率达2.96%。
  (3)医药行业发展态势
  1)全球医药研发投入不断增长,我国医药研发投入增速高于全球同期
  药物研发创新是药企实现发展的核心要素和保持竞争力的根本保障,因而全球的医药研发支出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全球医药研发支出从2018年的1,740亿美元增加到2022年的2,415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达8.54%,预计至2030年将增加至3,944亿美元。
  中国医药研发行业起步较晚,发展初期技术能力不足,研发投入较少,但近年来取得了较快发展,具有较大提升空间。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统计,近年来我国医药研发投入规模呈现稳步的增长趋势,已从2018年的174亿美元增至2022年的326亿美元。随着中国药企研发实力的提升和政府对药品审评制度的改革,MAH制度的推行以及医保用药目录对药品实行动态调整等一系列有利于研发环境政策的实施,国内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会持续增加,中国的医药研发投入增速未来仍将高于全球的同期水平,预计于2030年将达到675亿美元,持续推动着医药产业的转型升级。
  2)药品专利陆续到期,仿制药有望持续增长
  专利药的专利保护期限一旦到期,其他制药企业就可以获得仿制药的生产和销售授权,从而推出与专利药相同或者相似的仿制药。仿制药通常与专利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和适应症,且在质量、安全性和疗效上与原创药基本相当,但价格通常会更为经济实惠,有助于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药物的可及性。专利药企可能选择退出市场或降低产量,仿制药将迎来快速占据市场的机会。与此同时,伴随着全球老龄化加剧和昂贵的专利药共同导致的医保支付压力,多国政府积极鼓励开发仿制药,仿制药的市场规模有望持续增长。
  2、医药研发外包服务(CRO)行业
  (1)全球CRO行业规模
  药物研发是一项高风险、高技术、高投入、长周期和精细化的系统性工程,CRO公司能够凭借自身快速、专业的服务,为制药企业提供高效的各环节研发服务,帮助制药企业加快研发进程、降低研发失败风险,并最终降低研发的成本支出、提高药物投资回报率。下游研发投入持续增加、药企研发外包压力加大的双重驱动因素催生了CRO服务的巨大需求,其市场规模也持续攀升。由2017年的约490亿美元增长到2021年的约710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7%。预计此市场将持续扩大,2026年达到约1,185亿美元,2021-2026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0.8%。
  (2)我国CRO行业规模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居民对于生命健康的需求不断增长,医疗产业升级速度的提升,为整个医疗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国内外制药企业为了提前抢占市场份额,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以开展研发,才能分享医药发展的红利。CRO企业作为医药产业链重要的一环,在此背景下迎来了发展机遇。
  CRO作为知识密集型企业,依托医药领域的专业人员提供服务,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的需求量大,而欧美等发达国家劳动力成本较高,中国存在明显的人力、物力成本优势,中国更具有明显的工程师红利,加之国内CRO公司在研发成本控制、工程师红利、临床试验对象招募等方面积累的优势,持续吸引着海外的CRO需求持续向中国转移,促进了国内CRO产业的市场扩容。
  自2017年至2021年,中国医药CRO服务市场从290亿元人民币增长到约639亿元人民币,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8%。未来市场将保持快速增长,预计于2026年约1,878亿元人民币,2021-2026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4.1%。
  (3)CRO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政策持续出台,带动仿制药CRO持续增长
  自2016年3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一系列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启动固体制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后,2020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正式启动注射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同时,2021年12月,国家出台《“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要持续推进化学药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确定了一致性评价政策的持续性,仿制药CRO有望持续受益。
  此外,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提出常态化开展集采,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并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截至2023年底,国家已连续开展九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覆盖品种数量达374个,集采常态化一方面促使药企加大研发投入规模,丰富仿制药品种储备,向高端仿制药或创新药升级,以应对产品价格大幅下降风险,另一方面促使药企加快普通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推进,进入集采争夺产品市占率。因此集采常态化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仿制药CRO需求。
  2)CRO企业趋向纵向一体化全产业链发展
  医药研发外包的需求不断提升,为满足市场需求并取得市场竞争优势,CRO企业通过拓展自身业务或收购等形式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效应,构建完整纵向一体化产业链,并扩大在药物各个研发阶段上的服务范围,逐步成为我国CRO行业的发展趋势。国内龙头CRO企业如药明康德、泰格医药、博济医药等,通过自身产业链延伸,逐步打造CRO上下游一体化研发生产平台,有效减少获客成本,增加客户黏性,提高利润率,加强业务稳定性。
  3)行业门槛逐步提高,行业集中度不断上升
  我国CRO行业出现时间较短,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时间较短。虽然市场中的CRO公司众多,部
  分已形成规模优势,但是大多数CRO公司还存在公司规模小和技术能力弱的问题。随着国家对药品研发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监管的不断重视,质量监管能力的不断完善,对药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对CRO企业的技术能力,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提高了对CRO企业的软硬件要求,增加了CRO企业的运营成本,这可能导致规模较小的CRO公司无法满足相关需求,而较大规模、实力较强的公司能够适应药企的要求,并获得更多市场份额。因此,随着CRO行业的不断发展、监管政策的不断加强和完善,行业壁垒将不断提升,不具备竞争力的小规模CRO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行业内整合及兼并收购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显,行业集中度不断上升。
  4)从委托研发向自主研发模式演变
  目前大多数CRO企业主要接受药企的研发委托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但是,少数技术实力较强、具有前瞻性的CRO企业正在逐步转型,采用主动引领、自主立项、独立研发、适时转化的业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CRO企业通过预测市场趋势,挖掘有商业价值的药品品种,通过自主立项研发并在适当的时机进行研发技术成果的转化。在这种模式下,CRO企业扮演着更加积极的角色,不再仅仅是研发的执行者,还是研发的发起者。这种模式能够缩短药品的研发周期,降低药企的药品研发风险,并促进研发药品尽快上市销售,从而实现收益。因此,该模式受到很多医药企业的青睐,并且愿意支付较高的溢价以获得相关服务。
  5)CRO行业商业模式不断创新,CRO与制药企业合作也更加深入
  与过去单纯的委托研发模式不同,CRO与制药企业的合作模式不断迭代,双方合作不断加深。早期委托研发模式主要是将简单重复性的研发工作进行外包,对CRO企业的技术实力要求不高,CRO企业在产业链分工中价值较低,利润空间有限;随着CRO行业商业模式的迭代和更新,使得CRO行业逐渐演变出了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新模式。在这种新模式下,CRO企业承担了更大的研发责任和风险,为CRO企业创造了更大的利润空间,也对CRO企业的技术和规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些深度合作模式的推动下,具备更强技术实力的CRO企业将具备更大优势。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穆加兵、黄迎春、陶义华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2,00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5811%。其中:穆加兵为公司董事长,黄迎春为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陶义华为董事、总经理,南京尔加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陶义华。上述股东可对公司经营决策施予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条款并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完善了公司的内控制度,但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经营、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仍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治理的风险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了管理层的规范化意识,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对相关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尚需要一个过程;此外,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对提高公司规范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的要求会越来越高;故公司仍可能存在治理不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的风险。
  研发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成果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研发经费用于药物研发,研发投入金额为1,699.0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0.70%。虽然公司在研发立项时会结合技术情况、市场情况、审批情况等多种因素评判研发可行性,审慎选择研发项目,但由于药品研发的高风险性,仍然存在研发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成果的风险。
  行业监管政策风险
  医药研发企业受医药行业监管政策影响较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审批要求、审批节奏或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化,会影响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及药品注册申报进度,进而对医药技术研发企业的经营业绩构成影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药研发过程的规范性、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等方面的监管日趋严格,一方面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行业内企业的盈利水平会受到监管制度变化的影响。若不能持续满足我国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业绩未来无法长期较快增长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337.4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069.19万元。但公司总体业务规模仍然相对偏小,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有限。在经营过程中,若行业政策、产业景气度、市场竞争格局、客户需求等出现不利变动,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导致未来新签订业务合同金额不能保持增长。
  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60.38%,毛利率水平总体较高。公司在定价时会根据研发难度考虑一定的风险溢价,而公司研发的药物类别较多,不同药物的难度不同,风险溢价有所不同,故定价方面会导致毛利率有所差异。另外,公司提供的药学研究服务周期较长,导致公司不同项目的毛利率具有一定的差异,且公司不同年度毛利率会发生一定的波动。此外,毛利率受市场供求状况、公司议价能力、行业竞争情况、具体订单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因此,公司可能面临着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未来无法满足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可能恢复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