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钢结构建筑系统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并为客户提供钢结构工程的专项承包和项目管理等延伸服务。
钢结构、农机设备、工程总承包
钢结构 、 农机设备 、 工程总承包
钢结构、金属屋(墙)面和金属围护系统工程承包,包括工程项目设计、管理与施工;金属建筑系统及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集成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在松江区江田东路208号从事自有物业租赁和管理。(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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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A |
8.70亿 | 61.10% |
| 客户C |
1.42亿 | 10.00% |
| 客户L |
1.01亿 | 7.10% |
| 客户M |
4548.60万 | 3.20% |
| 客户Y |
3660.70万 | 2.6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B |
2.23亿 | 17.40% |
| 供应商A |
9658.00万 | 7.50% |
| 江西张少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
5949.60万 | 4.60% |
| 云泽集团 |
4262.30万 | 3.30% |
| 供应商F |
2838.20万 | 2.2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A |
6.41亿 | 42.10% |
| 客户G |
8705.60万 | 5.70% |
| 客户I |
6411.10万 | 4.20% |
| 客户F |
5787.70万 | 3.80% |
| 客户M |
4820.90万 | 3.2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B |
1.61亿 | 12.50% |
| 供应商A |
7877.10万 | 6.10% |
| 云泽集团 |
6713.40万 | 5.20% |
| 供应商D |
4876.50万 | 3.80% |
| 江西张少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
4243.30万 | 3.4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A |
2.76亿 | 31.20% |
| 客户G |
8160.20万 | 9.20% |
| 客户H |
4727.90万 | 5.30% |
| 客户I |
3555.30万 | 4.00% |
| 客户J |
3340.20万 | 3.8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B |
8721.10万 | 11.90% |
| 供应商A |
6066.40万 | 8.30% |
| 云泽集团 |
4427.10万 | 6.00% |
| 供应商C |
3803.50万 | 5.20% |
| 江苏陈氏楷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1.50万 | 2.8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A |
6.27亿 | 43.10% |
| 客户E |
1.52亿 | 10.50% |
| 客户B |
6217.20万 | 4.30% |
| 客户F |
5244.10万 | 3.60% |
| 客户D |
4594.10万 | 3.1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A |
9069.80万 | 8.10% |
| 供应商B |
6008.30万 | 5.40% |
| 安徽鸿腾建筑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5608.60万 | 5.00% |
| 云泽集团 |
4060.10万 | 3.60% |
| 江西张少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
3858.40万 | 3.5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A |
12.33亿 | 64.80% |
| 客户B |
1.00亿 | 5.30% |
| 客户C |
5511.50万 | 2.90% |
| 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5152.30万 | 2.70% |
| 客户D |
3941.30万 | 2.0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A |
1.70亿 | 8.80% |
| 供应商B |
1.02亿 | 5.30% |
| 甘来付集团 |
8942.50万 | 4.60% |
| 云泽集团 |
7168.80万 | 3.70% |
| 宁彦集团 |
6949.80万 | 3.60%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预制钢结构建筑系统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并为客户提供钢结构工程的专项承包和项目管理等延伸服务。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预制钢结构建筑系统领域,致力于成为我国领先的预制金属建筑系统和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预制轻钢结构建筑系统,包括主钢结构系统(钢结构梁柱系统)、次结构系统(屋檩、墙檩系统)、屋面围护系统(各类屋面板、保温材料)、墙面围护系统(各类面板,保温材料)、钢承板系统(屋面、楼面)和各类配套附件(包括门、窗、风机、采光等相关附件)六大部分,按客户项目的工艺功能要...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预制钢结构建筑系统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并为客户提供钢结构工程的专项承包和项目管理等延伸服务。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预制钢结构建筑系统领域,致力于成为我国领先的预制金属建筑系统和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预制轻钢结构建筑系统,包括主钢结构系统(钢结构梁柱系统)、次结构系统(屋檩、墙檩系统)、屋面围护系统(各类屋面板、保温材料)、墙面围护系统(各类面板,保温材料)、钢承板系统(屋面、楼面)和各类配套附件(包括门、窗、风机、采光等相关附件)六大部分,按客户项目的工艺功能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经系统化设计、预制化加工和装配式安装等步骤实施完成。
(一)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包括檩条、主构钢材、面板、保温棉及各类配件附件等。由于预制轻钢结构产品具有产品定制化、交货定期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化等特点,因此,采购情况直接决定了产品的质量、进度和利润空间。
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主管公司采购的具体工作。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各种原材料的需求量及实时价格波动,公司灵活选择定期采购、定量采购、电子平台竞价采购或集团采购等多种采购模式。公司的具体采购方式主要为向钢材生产企业的直属销售公司和钢材经销商进行采购。公司历来重视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并逐步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货渠道。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系统,并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及考核标准。在供应商的甄选标准上,公司优先选择具有相关产品资格证明、通过ISO9001认证、品牌过硬、市场占有份额较大、开发能力较强、产品质量以及规格型号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同时价格比较优惠的供应商,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册”。在选择方式上,根据各类原材料对供应商的要求,采用书面评鉴、实地评鉴等多种途径,用评分方法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最终的评鉴考核分数将作为确定供应商竞价系数的重要依据。如供应商考核分数不合格,则令其限期一个月内改善,若仍无改善,则取消资格,并于“合格供应商名册”内注销。每年年初,公司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及定价方式,采购量则根据实际订单需求操作。
(二)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按需定制,以销定产”的定单化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按照合同订单的内容,设计部门为每个项目单独设计生产图纸,生产制造环节,采用自产、外协、成品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全年来看,部分项目所需构件由公司子公司美联苏州及广东运通生产制造,部分由外协厂商根据公司详图部完成的图纸及清单完成制造,剩余则通过成品采购方式。
钢结构产品的构件中,梁柱等主结构构件由于重量较大,运输成本较高,存在业务半径(约1,000公里)。当工程项目所在地距离超越经济运输半径,或者本公司的主结构构件产能无法满足多个项目同时供货需求时,本公司基于成本考虑,通常在项目所在地附近选择合格的以主结构构件生产为主的外协加工厂采购。此外,部分项目由于工期较紧,本公司自有生产周期无法满足项目工期需要,通常会使用外协加工替代自有生产。公司的外协加工产品属于公司产品的重要部分,一般外协加工成本占比30%左右。
由于主结构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国内生产主结构构件的生产企业较多,生产技术已趋于成熟,可使用的产能较为丰富。因此,本公司较大部分处于业务半径以外的项目的主结构构件的生产借助全国各地的优质资源进行委外加工。经过多年筛选与合作,本公司与一批优质的生产单位形成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为保证公司对外协产品的生产进度和产品质量的绝对控制,本公司建立了专业的外协管理团队,并且在外协加工单位安排专业的外协驻场监造工程师进行驻厂管理,从商务谈判、外协资源考察、选用、招标、培养、指导、监控、考核等方面全方位培育、管理外协资源,已经在华南、华北、华中、西南、西北、东北等区域建立了质量优秀、管理规范的外协企业资源,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
钢结构产品中的大部分次结构和围护产品等构件的技术含量较高、产品质量差异较大,关系到钢结构建筑的最终品质,因此本公司在此类构件上坚持自行设计、自行采购原材料、自行加工生产。次结构和围护产品等构件的生产和设计,是本公司核心竞争力所在。
外协加工的加工对象为主构钢结构,主构外协成本包括原材料、加工费、运输费等。公司与外协厂商约定总价,并根据产品进度分次按节点付款,总价包括产品的原材料价格、加工费和运输费等。在选择外协厂商时,公司会综合考虑线上竞价情况、外协厂商与项目所在地之间的距离等多方面因素,公司主要选择长期合作且加工工艺成熟、位于工程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外协厂商。前十大外协供应商均为主构外协加工厂商,为公司在各大区域的长期合作伙伴。
公司与主构钢结构的外协厂商签订的合同价款中均包含原材料价格,由该些外协厂商自行采购原材料。此外,镀锌及切割等部分简单工艺委托外协厂商完成,公司支付相应加工费用,在外协加工成本中占比基本在2%以内。
(三)工程安装合作模式
公司每年会根据上一年的实际情况对劳务安装公司进行合格供应商的再评定与补充。公司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与安装业务。公司的工程安装,按照中国住建部的要求采用专业的劳务发包模式完成,公司的轻钢结构项目安装业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①发包人(业主或总包)直接发包给承包人(安装公司),承包人(安装公司)负责工程安装施工,公司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和技术指导;②业主和总包把材料和安装打包给公司,公司直接与安装公司签署安装劳务分包合同,此类合同涉及劳务分包的情况。公司负责钢结构材料提供和项目施工的现场管理,承担施工责任;安装公司负责工程安装施工。
存在劳务分包情况的主要原因:建筑工程安装业务具有用工数量多、人员流动性大、施工周期不均衡等特点,且安装工作对操作人员的生产经验和生产技能要求均不高;采取劳务分包的方式具有劳务管理便捷、用工机动灵活的特点。公司的安装业务的用工模式符合建筑工程行业的一般用工特征。
公司与安装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详细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司对项目施工全过程负责,并有严格的管控措施。公司派驻项目经理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安装质量和进度。公司负责按照施工进度提供材料,安排项目经理负责向安装公司提供安装图和技术支持、负责组织业主方竣工验收等,有权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安装公司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等定期进行稽核和处罚,按施工进度进行结算和付款。安装企业派出的安装人员需服从公司项目经理的调度,其技术管理人员需参加由公司项目经理主持的技术交底会,严格按照有关国家规范和公司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安装,并接受公司、业主和监理的监督。安装企业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购买安全保险,必须按公司提供的施工日志、安全日志的要求记录施工全过程,并在竣工验收后交付现场项目经理。公司通过竞价系统在“合格供应商”名单内根据报价选择合适的安装厂商。项目经理选择进行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并将每日完成情况、施工进度汇总至每日报表,在项目完成后对安装过程进行验收,后报监理、业主或总包代表查验,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
公司和主要的劳务分包企业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从以往合作的项目情况来看,施工过程极少有出现质量、安全或工期延误问题。公司对选择劳务分包企业有一套严格的筛选标准,每年根据项目经理的考察意见对其审核评价,定期考核,建立合格的合作企业名册。
(四)销售模式
公司与业主或总包方直接签订专业工程承包合同或材料供应合同。
(1)销售方式
公司建立了总部和分支机构联动的营销体系,以上海为中心有效覆盖了全国几大业务区。公司以大
型跨国企业、上市公司、大型国有及民营企业、知名工程总承包商等中高端客户群为主要目标客户,通过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包括建筑方案咨询、项目设计、生产制造及安装维护在内的全套轻钢结构工程建筑项目解决方案,采取参与客户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销售方式获取订单。对公司而言,中高端客户群是指资产规模较大、现金流充裕、信誉良好、回款及时、对钢结构建筑产品有较高的要求,在其所属行业有较高认知度和美誉度的优秀企事业单位。如物流业客户阿里巴巴、京东、普洛斯,汽车业客户比亚迪等。
(2)定价方式
公司采用成本加成法与市场定价法相结合的定价原则,公司设有报价部门对每个项目的成本进行精准计算,确定定价的基础,根据公司自身项目实施能力,对市场竞争较激烈的项目(如物流项目)主要采用成本加成法保证公司的基本业务量,对于公司产品有优势的项目(如对风雨雪及外观质量有较高要求的项目)采用市场定价法获得较高的利润。
(3)对收款的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对项目按节点发货及收款制定了详细的责任划分和管控流程。根据内控制度,公司财务中心每月分别统计在施工项目的应收账款和撤场项目的应收账款。根据项目阶段划分催收责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或售后服务人员(撤场项目)在销售经理、财务应收专员、法务专员的配合下制定催收方案并加强收款力度。对于部分应收账款延迟支付超过12个月的,由项目中心转交法务部采取诉讼等手段进行催收。催收责任人员每个季度向管理层报告应收账款进展。
此外,公司已建立一套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对于新客户,加强客户背景调查,从品质特性、信用履约、偿债能力、资本状况和盈利能力等多个维度进行调查和评价,通过内部信用评价的方式,决定公司对该新客户是否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收款政策或列入不予合作的名单,从而有效减少了因催讨欠款产生的诉讼。
(五)研发模式
公司的产品技术研发以自主研发为主,同时通过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完成特定研发专题。公司通过对终端客户的信息反馈及市场需求的收集分析,确定不同阶段的研发任务。公司在苏州工厂设有研发实验室。公司研发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对公司预制钢结构建筑系统的产品和技术进行系统化更新迭代,并对业务部门进行培训;②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与研发集成;③针对不同项目要求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④各类技术软件和信息化系统的升级及应用开发;⑤各类产品加工工艺、施工工法的研发创新。
产品技术研发工作由技术委员会负责领导,研发中心负责收集各部门的信息和需求,拟定研发课题和立项手续,提交技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及各业务部门技术骨干按不同的研发课题和计划开展相应工作,技术委员会采用每周例会的形式,协调管理研发项目实施进展,并审核发布研发成果。
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通常由公司确定研发专题的市场需求、应用场景和目标要求,并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由研发团队主导实施,均不存在对第三方的技术依赖。
2、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329.5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47%;实现净利润1,346.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7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24,569.97万元,较期初增长2.82%,负债总额81,209.69万元,较期初增长2.50%,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369.98万元,较期初增长4.21%。
(二)行业情况
建筑行业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持续有力地支持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建筑行业在吸纳农村转移人口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显著。建筑行业能够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利国利民。建筑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推广应用减轻资源、环境压力的可循环建筑。
即以绿色化为建筑业的发展目标。具体实现途径为广泛使用以减少能源消耗为目标,兼备节能、环保和低碳优点的绿色建筑。2019年来,国家为了加强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路线,明确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方向,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工程建设领域的政策、措施性文件,提出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指导意见等。
为了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中国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十三五”装配行业成卡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等文件。各省市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发布措施,积极响应中央政府的号召,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快速发展,为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
装配式建筑是指把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现场作业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在工厂加工制作好建筑用部品、部件,如楼板、墙板、楼梯、阳台等,运输到建筑施工现场,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在现场装配安装而成的建筑。这是一个建筑的完整有机体,而不只是一个有墙有门窗的结构体。装配式建筑是实现“碳中和、碳达峰”国家战略目标的必然选择,发展绿色建筑工业化是我国城乡建设领域新式发展、低碳循环发展的主要形式,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重要手段。
2020年5月,中国住建部印发《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实施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2020年7月,中国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文件提出要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提高装配式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水平;推动装配式装修,打造装配式建筑强化项产业基地。2016年开始,国家多次发布有关钢结构相关指导意见,可见国家高度重视钢结构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并积极鼓励钢结构产业化发展。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从“十四五”规划中可以看到钢结构行业的发展方向,规划明确指出:“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可以预见,进入“十四五”我国钢结构行业定将顺势而为、迎来大发展。
2022年3月,中国住建部印发的《“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面临更大挑战,同时也迎来重要发展机遇。随着“碳中和”与“碳达峰”发展目标的提出,装配式建筑绿色环保的优势日益凸显。相对于传统现浇建筑,装配式建筑其碳排放优势主要体现在节约耗能和减少排放两个方面。在建材生产阶段,由于规模化生产,装配式建筑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能耗,同时降低了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在建筑施工阶段,其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通常采取机械化安装的方式,能够减少粉尘、噪声、废物废水排放等污染,降低整个施工周期内的碳排放,对助推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建筑品质和内涵,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国家对建筑智能化的需求逐渐提升,装配式行业的发展前景乐观。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政策风险
随着中央层面以及各地法规的陆续颁布实施,政府对于钢结构行业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督、检查和引导机制,对钢结构行业的发展进行了诸多努力和规范,为该行业的深化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给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未来,产业政策推动作用仍将是影响钢结构行业增长的重要因素。但随着政府的进一步规范,未来钢结构行业仍将存在很多政策法律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政策变化的风险。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钢结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随着国内外原材料的供求关系和市场竞争状况的不断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也将随之波动。如果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上涨,而公司产品定价未能根据钢材价格波动作出适时调整,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2024上半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为73.06%,存在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且该期对比亚迪集团的销售占比为30.45%,因此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情形。
行业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钢结构产业市场发展较快,由于钢结构产品应用广泛,行业发展空间广阔,新建和由相关行业转产的钢结构生产企业迅速增多。尽管钢结构产业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在进入门槛较低的低端市场,未来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公司的盈利能力也会下降;而技术含量较高的中高端市场,会逐步集中到一些优质企业中。如果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不能继续巩固并提升自己的品质优势和行业地位,将会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人才流失风险
随着我国钢结构制造工艺和设计能力的不断进步,钢结构工程的技术含量逐步提高,对技术人才的需求也不断提高。能否保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是公司能否保持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技术人员的流失将对行业内企业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安全生产、产品及工程质量的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制造涉及焊接、压制、打磨等多道工序,需要操作锯床、冲剪机、切割机等多种设备,存在发生火灾、触电、机械伤害等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产品安装等延伸服务主要在露天、高空环境下进行,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劳务分包的风险
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特点,公司钢结构工程项目一般存在将部分劳务进行分包施工的情形。虽然公司依照《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并建立了严格的施工管理流程,劳务分包人员在公司的统一管理调度下开展工作,但若是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劳资纠纷等问题,则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纠纷及其他法律诉讼的风险。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根据建筑行业特点,工程承包合同通常采取分期回笼资金的方式,而且工程跨年度结算的情况也较为常见,即使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后,发包人通常还需要预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5%作为质保金,责任期满后才全额付给公司,导致公司部分应收账款的账龄较长。公司2023年末、2024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0,710.26万元、28,292.96万元,如果公司客户出现信用恶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将对公司的营运资金安排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偿债能力的风险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6、1.35,公司流动比率偏低,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市场开发不足的风险
公司市场开发主要表现为工程承揽,工程承揽是决定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市场开发力度不足或方式不当将直接导致工程承揽量偏低。此外,中标率也是影响工程承揽效果的重要因素。因为投标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会提高公司的费用,增加公司的营运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陈博彦(BRIANB.Y.CHEN)和陈嘉琪(ANGELACHENMAH)通过博盛国际间接控制本公司70.84%的股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利用实际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命、经营管理、投资决策等进行控制和干预,使公司作出可能不符合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决定,对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利益造成影响的风险。
公司治理的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制度。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修改了公司规章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新的治理机制可能存在一个磨合的过程,短期内依然可能存在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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