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产品类型:

    铝镁匹林片(II)、银杏叶胶囊

  • 产品名称:

    铝镁匹林片(II) 、 银杏叶胶囊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预防性生物制品及诊断药品),蛋白同化制剂批发;药品研究开发;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销售;收购农副产品;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医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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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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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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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8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3.79%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9531.14万 37.63%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4317.01万 17.04%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96.58万 8.28%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79.13万 7.02%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66.07万 3.81%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3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5.85%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86亿 41.57%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6805.21万 15.24%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776.68万 8.46%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79.04万 6.89%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647.57万 3.6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855.91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8.46%
  • 江苏得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铭安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阜帛复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江苏得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31.86万 13.13%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217.27万 12.30%
山东铭安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176.00万 9.97%
山东阜帛复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18.56万 6.71%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12.22万 6.35%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6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7.60%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4亿 49.26%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803.25万 13.25%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534.76万 7.26%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9.33万 4.77%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648.00万 3.06%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5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4.03%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33亿 38.63%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5334.84万 15.51%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326.58万 9.67%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55.45万 6.56%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1257.78万 3.66%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46.4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2.96%
  •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得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铭安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兴海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多凌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294.05万 20.86%
江苏得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48.23万 10.52%
山东铭安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134.46万 9.54%
辽宁兴海制药有限公司
86.64万 6.15%
浙江多凌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83.05万 5.89%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1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2.79%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209.11万 39.72%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511.48万 16.06%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500.34万 9.60%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96.48万 4.4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62.45万 2.96%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一、研发模式
  公司自成立伊始,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始终把研发工作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心,科学布局研发管线,建立有效的制度机制吸引、培养和锻炼研发人才,为公司持续的研究开发提供了有力保证。同时采用“自主研发+委托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与专业的第三方研发机构进行合作,将部分研发工作进行外包,提高研发效率。
  在自主研发方面,公司产品研发中心统筹研发工作,在新药和仿制药研发布局、研发进程管控等工作中承担主导角色;山东中健康桥负责现有产品生产工艺及技术的改进、药品工艺转移及产业化等具体工作;西安茂丰负责新产品前期研究。同时公司生产、销...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一、研发模式
  公司自成立伊始,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始终把研发工作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心,科学布局研发管线,建立有效的制度机制吸引、培养和锻炼研发人才,为公司持续的研究开发提供了有力保证。同时采用“自主研发+委托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与专业的第三方研发机构进行合作,将部分研发工作进行外包,提高研发效率。
  在自主研发方面,公司产品研发中心统筹研发工作,在新药和仿制药研发布局、研发进程管控等工作中承担主导角色;山东中健康桥负责现有产品生产工艺及技术的改进、药品工艺转移及产业化等具体工作;西安茂丰负责新产品前期研究。同时公司生产、销售等部门也积极参与公司产品的生产技术改进、新产品的市场前景评估及量产技术风险评估等研发工作。
  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按照行业通行做法,对于涉及到分子生物学、病毒、细胞、动物等的实验和检测,以及临床研究,主要采用委托研发方式。公司为提高研发效率,通过委外研发或合作研发的模式,聘请经验丰富、具备相关资质的医药研究机构进行非临床及临床研究。
  二、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研发所用的化学原料药、辅料、中药材、包装材料、设备及其他零星物品的采购均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部事前根据销售与生产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实施供应商评估与管理制度;事中实行询价、招标等采购模式,努力构建优质高效、低成本的供应体系。
  公司针对化学原料药、辅料、中药材、包装材料等实行询价采购模式,综合考虑合格供应商报价、产品质量等因素确定供应商。其中,阿司匹林、重质碳酸镁、甘羟铝等重要化学原料药不轻易变更供应商,以维持公司产品原料药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中药材、药品包装材料等价格浮动较大的采购项目可灵活比价,以便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对于设备等物品的采购实行招标采购模式。
  目前,中药材供应商供货充足。公司采购中药材时,先将药材要求发至供应商,供应商根据要求邮寄样品至公司,样品到厂后,采购人员和质量人员对样品进行检查,通过看、摸、尝、闻等方式,对药材的外观形状、水分等进行经验判断和初步筛选,确保该供应商提供的中药材样品符合质量标准合格后方能实施采购。
  所有药材在运输前均需倒包、重新装包,并按标准包装,对内容药物做出明确标示,要求包装物完好无破损,袋口缝好无散漏。
  药材到厂后,仓库管理人员和质检部人员按一定比例抽样,对中药材进行二次筛选,合格后方能验收,药材进行验收入库时,逐袋进行检斤验收,按照实际检验数量办理接收。药材经验收合格后,QA取样送至化验室,严格按照《中国药典》的规定,对药材的有效成分含量、水分、杂质限度等指标进行检测。通过化验室检验后,符合标准的原材料准予入库,否则进行退货处理。
  三、生产模式
  工厂由多部门组成,生产部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根据销售计划,制定并召开每月《生产调度会》总结本月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汇总各部门意见,安排下月度的生产任务并监督任务的完成。各车间根据生产指令组织生产活动。公司实行“以销定产,适量备货”的生产安排,严格管控生产领料、生产现场管理等,将产品质量意识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产成品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确保产品质量的均一性和稳定性。
  四、销售模式
  销售模式包括配送经销模式和传统经销模式两种,配送经销模式为公司产品销售的主流模式。
  报告期内,配送经销模式下,公司主要采用“市场推广+药品配送经销商”的方式销售产品,具体为公司统筹、规划、制定市场推广方案并委托医药推广服务商对医药专家、医生等医药人士执行具体的市场推广活动,使其全面了解和熟悉公司产品,从而产生使用需求,并通过药品配送经销商将产品销售至医院终端,并最终销售给患者。销售模式如下:
  1、药品配送经销商
  在药品配送经销商方面,医药企业产品中标后,按照各省招标文件的规定选择当地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作为药品配送经销商向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配送药品。医药产品交易流程为公司——药品配送经销商——医疗终端,具体如下:
  (1)医院根据药品库存情况,向药品配送经销商提出进货需求;
  (2)药品配送经销商根据医院需求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3)公司根据药品配送经销商的需求,向其发货;
  (4)药品配送经销商将收到的药品配送给医院;
  (5)医院凭借医生的处方,向患者出售药品。
  公司从经营资质、营销能力、销售渠道、信用、账期等多方面遴选优质的药品流通企业作为药品配送经销商,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市场推广
  公司药品的市场推广由公司负责统筹、规划、制定市场推广方案,并将具体的学术推广会议、市场调研等工作委托专业的医药推广服务商执行,公司与医药推广服务商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市场推广工作。公司主要管理层、销售团队在医药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市场推广经验,在市场推广过程中,公司主要负责医药行业政策研究与分析、营销策略的制定和调整、推广活动的策划与筹备、推广成效的监督与管理以及医药推广服务商的考核与管理等。医药推广服务商主要负责的内容包括学术推广会议、市场调研、市场开发、商务管理、市场准入、学术研究等。
  (二)行业情况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等战略部署的方向性指引出台,以及《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的发布,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行业整体环境逐步完善、创新法规政策持续出台及国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均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1、行业产业政策鼓励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成药生产”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将“防治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疾病及治疗糖尿病等内分泌及代谢疾病的作用机制新颖、长效速效、用药便捷的新型单、复方药物”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心脑血管疾病治疗药物”被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涵盖“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和“中成药生产”,属于前述政策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因此,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符合政策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行业产业政策鼓励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合理的行业监管体制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近年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速度明显加快,随着药品注册、药品审评审批、药品流通、药品质量、药品创新等多维度监管的日趋严格,全行业的标准得以提升、行业药品用药安全水平得以保障、行业合理竞争优胜劣汰。科学合理的监管体制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保障,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因此受益。
  3、政策相继落地,中药创新药将加快上市节奏。自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开始,卫健委、医保局、药监局等相关配套政策相继落地,多次强调中药创新趋势,二十大会议也再次强调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奠定了未来中药创新药主线,将进一步帮助加快后续中药新药上市速度,利好行业从供给端扩容放量。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核心产品收入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铝镁匹林片(Ⅱ)、银杏叶胶囊、通心舒胶囊三大产品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8.84%,其中以铝镁匹林片(Ⅱ)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最高,为91.48%,存在核心产品收入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药品降价风险
  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其中:(1)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2)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2024年3月,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铝镁匹林片(Ⅱ)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4B01255),批准公司的铝镁匹林片(Ⅱ)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截至目前,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铝镁匹林片(Ⅱ)的唯一生产企业,且产品已通过一致性评价,其他企业处于该品种上市前的不同阶段。根据国家集采规则,符合条件的药品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即启动集中带量采购。未来,若铝镁匹林片(Ⅱ)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达到一定数量,将面临纳入国家集采的可能性。因此,公司主要产品面临降价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国家药品带量采购的相关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铝镁匹林片(Ⅱ)目前为国内独家仿制药品种,尚未进入国家带量采购目录,从目前的带量采购政策来看,公司核心产品纳入国家带量采购目录的概率较低。除国家层面外,各地省市也会展开带量采购,公司核心产品铝镁匹林片(Ⅱ)目前也未被纳入各地省市带量采购目录。未来,若公司核心产品铝镁匹林片(Ⅱ)在主要销售区域被纳入地方带量采购且未中标,则将对公司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格局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同时,若在地方带量采购中中标,公司核心产品的销售价格可能出现较大幅度下滑,若销量的增加未能填补价格下降对销售收入的负面影响,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供应商变更导致的风险
  公司主要化学药品原料药均为外购,且相应原料药合格供应商数量较少,对原料药供应商存在一定程度依赖。若发生原料药供应商变更,需提供新产地原料药效期内的批准证明性文件(如注册批件、再注册批准通知书、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截图等)、生产证明性文件(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协议、购进凭证(如发票等)及出入厂检验报告等,并需进行3批工艺验证,相应地需提供验证3批样品的检验报告,且在省药监局备案。如果公司发生原料药供应商变更的情况,且没能在短期内快速完成变更备案,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药品质量控制风险
  药品生产存在原材料种类众多、生产流程较长、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在采购、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任何环节操作不当均将影响产品质量。如果公司发生严重药品质量问题,进而导致医疗事故,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出现大规模药品召回或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形,将会直接影响公司声誉和产品销售,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药品研发失败风险
  在研发过程中,研发团队、管理水平、技术路线选择都会影响产品研发的成败。如果公司在投入大量研发经费后,无法研发出具有商业价值、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将给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药品商业化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现有的进入临床阶段的管线较少,公司无法确保在研产品能够取得上市批准,即使公司在研产品未来获准上市,公司在研产品的商业化前景依然存在不确定性。
  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因而该类技术的研发和保护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关键因素之一。一方面,如果其他厂商采取不合法的方式获取和使用公司技术,将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的泄露,从而给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技术人员队伍,掌握多项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这是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的重要基础。如果出现技术外泄或者核心技术人员外流情况,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或持续技术创新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行业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医药行业是我国重点发展行业之一,同时,由于医药产品是关系社会公众健康和安全的特殊消费品,医药行业也是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近年来,随着国家医疗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两票制、药物临床数据核查、医保控费、分级诊疗、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等多项行业政策和法规相继出台,对医药行业的市场供求关系、医药企业经营模式、技术研发及产品售价等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医药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不能持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3年与西藏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投资扶持协议》(昌新委企协(2023)005号)享受政府产业扶持资金。若未来公司适用的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动,抑或公司不能满足补助政策的要求,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发行上市申报风险
  2025年6月20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2025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GF2025060030),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2025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尚需履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相关程序,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