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清洁机器人等智能硬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智能扫地机器人
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 、 石头智能扫地机器人 、 小瓦智能扫地机器人
软件及家庭智能清洁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家庭智能清洁设备的委托加工;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文化用品的批发、零售;销售日用品;仪器仪表维修;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该企业在2016年03月07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16年03月07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业务名称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 石头智能扫地机器人产量(台) | 89.99万 | 6.72万 | - |
| 石头智能扫地机器人销量(台) | 79.21万 | 5.59万 | - |
| 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产量(台) | 131.22万 | 82.38万 | 15.55万 |
| 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销量(台) | 124.05万 | 81.84万 | 15.27万 |
| 小瓦智能扫地机器人产量(台) | 14.10万 | - | - |
| 小瓦智能扫地机器人销量(台) | 9.58万 | - | -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产品 | 智能扫地机器人 | 19.83亿 | 93.30% | 13.19亿 | 91.95% | 96.09% | 33.47% |
| 米家手持无线吸尘器 | 1.23亿 | 5.76% | 1.06亿 | 7.38% | 2.41% | 13.58% | |
| 配件 | 1993.92万 | 0.94% | 955.38万 | 0.67% | 1.50% | 52.09% | |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312.70万元、111,881.76万元和305,125.04万元,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清洁机器人等智能硬件及配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0%、100%和99.88%。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公司销售原材料产生的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智能扫地机器人的销售收入,包括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石头智能扫地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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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312.70万元、111,881.76万元和305,125.04万元,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清洁机器人等智能硬件及配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0%、100%和99.88%。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公司销售原材料产生的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智能扫地机器人的销售收入,包括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石头智能扫地机器人、小瓦智能扫地机器人。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智能扫地机器人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58%、97.98%和98.75%。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线上销售渠道为主,自2017年,逐步扩展销售渠道,电商平台入仓、线上B2C平台、线下经销模式产生的销售收入逐年增加。
①小米模式
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主要通过小米定制模式进行销售。同时,小米模式也包括石头智能扫地机器人通过小米在台湾地区的销售。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公司通过小米在台湾地区销售的石头智能扫地机器人的收入分别为0万元、0万元和6,346.23万元。
2017年9月之前,公司只销售米家智能机器人,所以小米定制模式收入在2016年和2017年占比较高,2018年,随着自有品牌产品其他渠道销售规模增加,小米定制模式的收入占比下降较大。
②线上销售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线上销售收入分别为0万元、8,540.26万元和74,487.45万元,公司线上销售收入增加较快,主要原因为:
1)公司自2017年开始销售石头智能扫地机器人,并积极拓展电商入库销售渠道以及线上B2C销售渠道;
2)伴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4G网络、便捷支付、移动终端、物流配套的发展,电子商务行业逐步发展成熟,刺激网络购物市场的消费。
电商平台入仓销售模式下,公司与电商平台签署销售合同,再由电商平台对下游客户销售,电商平台成为公司的客户。报告期内,通过电商平台入仓模式销售的主要平台包括京东、苏宁易购等。其中,苏宁易购2018年5月之前与公司采用线上B2C平台销售模式,自2018年5月开始与公司改为电商平台入仓销售模式。
线上B2C平台销售模式下,公司与线上销售平台签署代售合作协议,由公司直接在线上销售平台对下游客户实现销售,线上销售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的线上B2C平台主要包括天猫、有品等,同时公司也通过公司官网进行销售。
③线下销售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线下销售收入分别为0万元、2,246.34万元和77,368.23万元,增长较大。公司线下销售主要采用线下经销模式,报告期内线下销售收入增加主要系公司线下经销商数量增加,且原有线下经销商销量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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