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品包括单、多晶的硅基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系统包括电站业务及系统产品业务;智慧能源包括光伏发电及运维服务、智能微网及多能系统的开发和销售以及能源云平台运营等业务。
光伏产品、系统产品、智慧能源
高功率基准组件系列 、 高可靠双玻组件系列 、 高性能双面组件系列 、 美学组件系列 、 大型光伏电站系统产品 、 商用光伏系统产品 、 户用光伏系统产品 、 光伏发电及运维 、 智能微网及多能系统 、 能源云平台业务
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制造、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装置安装;多晶铸锭、单晶硅棒、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光伏组件的制造;太阳能、光能技术开发;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多晶硅、机械设备、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集成装置、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太阳能电站的建设和经营(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开展经营);从事上述业务的相关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光伏产品的检测服务(凭实验室认可证书所列检测服务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产品 | 光伏产品 | 113.50亿 | 70.17% | 95.41亿 | 70.88% | 66.64% | 15.94% |
| 光伏系统 | 43.52亿 | 26.90% | 37.24亿 | 27.67% | 23.11% | 14.42% | |
| 智慧能源 | 4.73亿 | 2.93% | 1.95亿 | 1.45% | 10.25% | 58.83% | |
| 按地区 | 中国 | 49.19亿 | 29.29% | - | - | - | - |
| 其他 | 36.28亿 | 21.61% | - | - | - | - | |
| 欧洲 | 32.15亿 | 19.15% | - | - | - | - | |
| 美国 | 20.31亿 | 12.09% | - | - | - | - | |
| 日本 | 19.48亿 | 11.60% | - | - | - | - | |
| 澳大利亚 | 6.23亿 | 3.71% | - | - | - | - | |
| 印度 | 4.28亿 | 2.55% | - | - | - | - | |
(一)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光伏产品、光伏系统及智慧能源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259,388.83万元、2,615,857.70万元和2,505,403.78万元。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5%,主营业务突出。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电池片、硅片及其他产品销售的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自光伏组件的销售,光伏组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业政策、公司生产线技改、产品单位售价下降等因素,导致发行人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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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光伏产品、光伏系统及智慧能源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259,388.83万元、2,615,857.70万元和2,505,403.78万元。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5%,主营业务突出。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电池片、硅片及其他产品销售的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自光伏组件的销售,光伏组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业政策、公司生产线技改、产品单位售价下降等因素,导致发行人2018年度光伏组件出货量及销售收入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光伏系统——电站业务收入分别为73,900.62万元、167,811.95万元和734,007.7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4%、6.59%和30.60%,发行人的光伏电站业务主要包括自建光伏电站并寻找买家进行出售,以及为第三方提供光伏电站工程建设服务两大类。报告期内,发行人光伏电站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主要由于光伏电站出售数量持续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光伏电站出售增加的原因主要包括内外部两方面。从外部因素看,一是2014年以来,在宏观产业政策的支持下,国内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快速提升,为电站交易市场日趋活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光伏电站的收益稳定,且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及相关政策陆续出台,传统的电力企业及部分投资机构均开始积极配置光伏资产。从内部因素看,发行人报告期内出售的电站大部分在2015、2016年实现并网发电,相关电站均进入了稳定运营期,属于较为优质的光伏资产,发行人在市场上择机出售,从而使得报告期内电站出售业务增长较快。
根据德国莱茵TüV与普华永道中国联合发布的《2019中国光伏电站资产交易白皮书》,2018年,随着电站交易市场的逐渐成熟,国内的光伏电站资产交易呈现爆发性地增长,电站交易的数量、金额和装机容量超过了前三年的总和。
报告期内,光伏系统——系统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59.64万元、80,832.65万元和119,821.97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0.03%、3.18%和5.00%。
光伏系统——系统产品主要包括商用、户用光伏系统产品,随着行业的发展,以户用光伏为代表的分布式能源逐渐成为未来可再生能源的重点发展领域,国内户用光伏整体发展较为迅速,下游市场需求逐步释放,因此,发行人的光伏系统——系统产品收入增长较快。
报告期内,智慧能源——发电业务与运维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8,033.58万元、118,310.64万元和99,857.8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3.53%、4.65%和4.16%。该项业务收入变化主要与公司持有的光伏电站发电量及上网电价相关,2016至2017年,公司持有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持续增长;2018年,公司出售的光伏电站较多,因此,当年的发电量相应减少,光伏发电销售收入降低。
3、营业收入地域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地域划分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33,261.35万元、1,063,015.68万元和1,405,875.4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45%、40.64%和56.11%,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因为:近年来,中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连续多年世界排名第一,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国。受益于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发行人在国内的销售收入持续快速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在国际市场销售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26,127.48万元、1,552,842.02万元和1,099,528.3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55%、59.36%和43.89%,主要来自美国、印度、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
美国光伏市场空间较大,由于双反的影响,发行人于2017年大幅减少了中国境内的组件工厂向美国的出口,并陆续开始布局海外产能以满足美国市场的需求,受制于海外产能的规模,发行人当年在美国市场的销售大幅下滑;2018年
因此无法通过海外产能来规避其影响。受此影响,2018年度,发行人在美国地区的销售进一步下降。
印度市场于2015年至2017年光伏装机量快速增加,分别为2.9GW、5.8GW和9GW,作为一个电力供给较为紧张且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的国家,印度光伏市场具有广阔的前景。天合光能2017年在印度市场的出货量持续增加,但由于组件单价下降,因此销售额有所下降。2018年初,印度拟对来自中国、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光伏产品征收保障性关税(印度双反),并于3月23日终止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不对相关产品额外征收保障性关税。2018年7月,印度商务部再次提出“safeguard”并于8月由于印度业界的抗议而决定暂缓征收防卫性关税。
受到印度政府政策波动的影响,2018年,印度市场整体的光伏进口出现下滑。
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天合光能对印度市场的销售在2018年出现下滑。
日本地区光伏产业发展较为成熟,报告期内,发行人在日本市场的组件出货量持续增加,同时开展了较多光伏电站建设业务,2016-2018年,天合光能对日本市场的销售收入较为稳定。
欧洲地区光伏市场起步较早,市场较为成熟,2011年末受欧债危机爆发的影响,欧洲市场整体增长较为缓慢,但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仍居世界前列;报告期内,发行人在欧洲地区的销售收入稳步增长。
4、营业收入按季节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季节划分情况如下:
光伏行业每年二季度和四季度受政策和季节两个因素的叠加,销售情况相对优于一季度和三季度,而受到室外低温环境和假期的双重影响,一季度需求则相对较弱。其中,2018年二季度销售占比较高,主要由于二季度出售的光伏电站较多所致。
公司组件产品销售收入按季节划分情况如下:
2018年四季度,组件销售占比较高,主要由于四季度随着行业政策回暖、市场需求逐渐释放所致。
随着行业成熟以及平价上网的到来,行业的季节性波动因素正在逐渐减弱,行业发展趋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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