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过滤材料、烟气净化系列环保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滤袋、SCR脱硝催化剂
滤袋 、 SCR脱硝催化剂
新材料(包含过滤材料、脱硝催化材料及PTFE微粉等)研发、制造与销售;新材料性能检测及大气、土壤、水等环境检测;绿色循环业务资源综合利用及危废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检测及评价;医用卫生材料及辅材(医用口罩、防护服、手术洞巾、创口贴等)、民用口罩、劳动保护防护用品、日化用品、卫生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软件开发与销售;购、售电业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产品 | 口罩及熔喷布等防护用品 | 7740.05万 | 43.18% | 2407.46万 | 25.71% | 62.29% | 68.90% |
| 滤袋 | 5775.47万 | 32.22% | 4250.01万 | 45.39% | 17.82% | 26.41% | |
| 脱硝催化剂 | 3578.22万 | 19.96% | 2074.95万 | 22.16% | 17.56% | 42.01% | |
| 其他 | 761.41万 | 4.25% | 545.76万 | 5.83% | 2.52% | 28.32% | |
| 其他业务收入 | 68.62万 | 0.38% | 85.03万 | 0.91% | -0.19% | -23.91% | |
| 按地区 | 内销 | 9458.55万 | 93.51% | - | - | - | - |
| 外销 | 656.54万 | 6.49% | - | - | - | - | |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现增长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3%、99.20%、99.82%、99.62%,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为:公司产品产能提高,以及产品应用领域的增加。 (2)主营业务类别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列示如下: 公司主要产品为脱硝催化剂和滤袋,报告期内,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两种产品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38%、94.60%、95.83%、52.39%...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现增长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3%、99.20%、99.82%、99.62%,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为:公司产品产能提高,以及产品应用领域的增加。
(2)主营业务类别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列示如下:
公司主要产品为脱硝催化剂和滤袋,报告期内,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两种产品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38%、94.60%、95.83%、52.39%。因疫情影响,2020年1-6月口罩及熔喷布等防护用品销售收入7,740.0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43.35%。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脱硝催化剂和滤袋收入构成。报告期内,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6,619.22万元、32,160.27万元、36,253.60万元、17,855.14万元。
2)公司各品类产品销量、销售单价和销售收入实现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脱硝催化剂产品平均价格呈上涨趋势,在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情况下,发行人销量、销售单价在报告期内大幅上升,其主要原因为脱硝催化剂产品应用领域拓宽、中低温催化剂产品销量增加,具体为:
A.电力市场催化剂进入更换高峰期,市场整体存量需求上升,且公司及公司产品在电力行业有一定的品牌和知名度,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也成为产品需求稳步增长的有力保障。报告期内,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电力行业存量更换脱硝催化剂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390.49万元、5,987.83万元、8,663.04万元和1,020.49万元,2018年度较2017年度、2019年度较2018年度分别增长36.38%、44.68%,存量更换市场收入是公司脱硝催化剂销售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B.钢铁等非电行业脱硝改造进入高峰期,市场增量需求增长较快,公司依靠先进技术及优质产品取得非电领域市场的订单,报告期内,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非电行业脱硝催化剂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604.93万元、4,011.20万元、9,149.66万元和2,557.72万元。非电行业催化剂多选用技术要求高的中低温催化剂,其销售单价高于电力市场高温催化剂,因此公司脱硝催化剂平均销售单价有所增长。
②报告期内,发行人滤袋产品销售收入和销量均有所下降,且市场占有率逐年下降,主要为:
A.一方面,公司脱硝催化剂产品,受益于多年的研究和开发,经历从批量生产到规模生产,产销量大幅增加,占公司收入比例也随之持续提高;另一方面,公司滤袋产品,受制公司营运资金规模和设备投入等,产销量略有减少,占公司收入比例不断降低。报告期内,公司滤袋相关设备投入约为2300多万元,但垃圾焚烧及玻璃行业的高性能滤袋仅能在现有生产线上进行小规模生产,成本较高,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高性能滤袋产品销售收入占滤袋产品收入比
例分别为0.06%、4.16%、12.41%和15.03%,新产品产业化力度不足,未能达到预期发展目标。
B.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该市场后续需求主要为存量设备更换,鉴于公司与电力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后续更换服务将基本保持稳定。而国家环保政策的日益趋严,各非电行业的超低排放标准逐步推出,全国各地政府相关部门也对照国家标准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滤袋产品的增量和存量需求均存在增长的空间。公司在维持电力行业更换市场业绩的情况下,大力拓展非电领域。
报告期内,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非电领域滤袋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809.03万元、3,668.15万元、5,567.63万元和3,280.59万元,非电领域滤袋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63%、20.62%、36.11%和56.80%。截至目前,公司已拓展进入垃圾焚烧等具有特殊需求的高性能滤袋市场,国家要求新建垃圾焚烧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预计未来几年垃圾焚烧工厂数量及规模会逐年增加,对应的滤袋产品需求会随之大幅增加。因此,公司下游市场空间较为广阔,未出现不可逆转的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滤袋和脱硝催化剂产品均属烟气治理领域产品。公司主要依据产品研发、产能和市场等因素安排生产和销售。公司滤袋产品为立足之本,未来将继续加大研发和投资力度。报告期内,虽然公司收入发生结构性变化,但公司业务中心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主要系脱硝催化剂销售数量增加、销售价格上涨影响所致。
(3)产品应用领域变动分析
1)脱硝催化剂应用领域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脱硝催化剂产品所属行业从以电力行业为主向电力和非电协同发展转变,产品应用行业包括电力及钢铁、玻璃、焦化、垃圾焚烧等非电领域。
发行人脱硝催化剂产品销售收入逐年大幅增加,且非电行业脱硝催化剂销售收入占比逐年大幅增加,主要为:
①排放标准提高导致市场需求增加
自2015年12月开始,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逐步发布超低排放和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污染物排放限值等规定,涉及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焦化等行业,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或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对各行业实现超低排放或达到排放标准均限定了时间。
各省及“2+26”城市等重点地区对非电行业烟气污染物减排政策的快速大力推进,非电行业烟气治理成为大气环境治理的重点,市场需求将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与火电行业污染物减排相比,非电行业对我国污染排放影响越来越大。同时,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大半,逐步进入存量更换时期。
综上,排放标准提高导致市场需求增加。
②技术研发推动业务规模增长
国家行业政策出台导致非电领域烟气治理规模增加,发行人利用自身技术储备及研发优势,改进低温烟气脱硝治理技术并运用于脱硝催化剂产品,产品应用领域逐步扩大。公司在保持电力行业产品规模增长的前提下,研发适用于非电领域烟气治理的脱硝催化剂,积极向非电领域拓展,非电领域营业收入规模增加。
2)滤袋产品应用领域变动分析
顺应国家对非电行业的烟气治理加大力度的趋势,公司逐步推进非电行业滤袋市场开拓。报告期内各期间。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滤袋产品仍主要集中于电力行业。受益于国家及部分省出台较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公司用于钢铁、水泥、玻璃和垃圾焚烧等非电行业的滤袋产品收入规模逐年增加,非电行业收入占比逐年大幅增长。
(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变动分析
1)不同类型客户产品交付原则及收入确认方法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终端客户(发电企业、钢铁企业等)、工程公司(专业环保公司、建筑施工公司等)、贸易公司(物资采购平台的贸易公司、外销出口的贸易公司等)。公司的产品交付原则和收入确认方法依据合同约定条款执行,与客户类型之间无直接对应关系,有运行条件和无运行条件的收入确认方法均存在于上述各类型客户中。
①不同类型客户产品交付原则
发行人按客户要求备料生产,待完工后根据订单要求安排发货并开具出库单,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并根据合同约定组织对产品包装、外观、数量等进行现场验收或安装、调试后的运行验收。
②不同类型客户产品收入确认方法
无运行条件的收入确认:公司按客户要求将货物送达到指定地点,待客户现场验收后并在送货回执上签字确认,公司据此确认收入。有运行条件的收入确认:公司按要求将货物送达到指定地点,在安装、调试运行后,根据合同约定的验收条款,验收后确认收入。
2)按照客户注册所在地划分。
按照客户注册所在地划分,公司华东区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原因包括:①发行人客户中的工程公司相对集中于华东地区。公司部分滤袋与催化剂产品系通过与工程公司合作,提供工程配套的除尘滤袋和脱硝催化剂设备,按照直接销售客户计算,发行人销售集中于华东地区。发行人的主要客户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均位于华东地区;②山东、江苏、上海等地出台地方标准,较国家排放标准更为严格,要求烟气排放企业提前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导致华东地区烟气净化市场规模较大。
3)公司产品终端使用客户对应的项目所在地划分
公司客户分为工程公司和终端使用客户两类,其中,工程公司从元琛科技购买产品,系用于工程公司承接的工程所对应的终端使用客户。按照公司产品终端使用客户(包括元琛科技自身的终端使用客户和工程公司对应的终端使用客户)对应的项目所在地划分。
随着一系列环保政策的实施,华北地区的环保标准提高,环保需求有所增加,从2018年起,华北地区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华南地区的市场开发力度,稳步推进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华润集团等公司的除尘脱硝业务,华南地区销售收入实现较大增长。
2、产销量或合同订单完成量等业务执行数据与财务确认数据的一致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各期间产量和销量数据如下所示:
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脱硝催化剂的产量与销量呈持续上涨趋势,因此主营业务收入相应逐年增加,公司产销量情况与财务数据的变化情况相一致;公司滤袋的产量与销量呈现一定波动下降,因此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公司产
销量情况与财务数据的变化情况相一致。公司有运行条件的产品需安装、调试运行后,才可完成验收,公司各年末均存在产品已出库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业务执行数据与财务确认数据具有一致性。
3、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不明显,一般情况下,下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略高。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