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投影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智能微投系列、激光电视系列、创新产品系列
H系列 、 Z系列 、 便携系列 、 激光电视系列 、 创新产品系列
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及生产;批发兼零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玩具;批发兼零售图书(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增值电信业务经营(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软件销售;(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业务名称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 智能微投系列产量(台) | 40.58万 | 66.14万 | 56.84万 | 35.17万 |
| 智能微投系列销量(台) | 34.40万 | 65.43万 | 51.22万 | 33.85万 |
| 激光电视系列销量(台) | 4100.00 | 1.40万 | 1.27万 | 3100.00 |
| 激光电视系列产量(台) | 34.40万 | 65.43万 | 51.22万 | 33.85万 |
| 创新产品系列产量(台) | 6600.00 | 2.12万 | 2.08万 | - |
| 创新产品系列销量(台) | 5500.00 | 2.16万 | 2.04万 | -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产品 | 整机产品 | 10.68亿 | 93.34% | 7.57亿 | 95.64% | 88.17% | 29.06% |
| 配件产品 | 4621.05万 | 4.04% | 2448.51万 | 3.09% | 6.17% | 47.01% | |
| 互联网增值服务 | 1847.19万 | 1.62% | 225.84万 | 0.29% | 4.61% | 87.77% | |
| 其他业务 | 1144.89万 | 1.00% | 775.06万 | 0.98% | 1.05% | 32.30% | |
| 按地区 | 境内 | 10.76亿 | 95.05% | - | - | - | - |
| 境外 | 5599.53万 | 4.95% | - | - | - | - | |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主要为销售原材料、维修服务的收入。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9,864.21万元、165,856.93万元和211,640.20万元,报告期内复合增长率为45.58%。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原因如下:
(1)智能投影市场快速发展,推动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近年来,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居民收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带动了智能投影设备等娱乐型消费需求不断增长,公司所处行业正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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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主要为销售原材料、维修服务的收入。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9,864.21万元、165,856.93万元和211,640.20万元,报告期内复合增长率为45.58%。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原因如下:
(1)智能投影市场快速发展,推动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近年来,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居民收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带动了智能投影设备等娱乐型消费需求不断增长,公司所处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期。随着供给端投影设备产品技术参数和使用体验进一步提高,在需求端消费升级、消费主力年轻化、显示需求大屏化、家居需求智能化等趋势下,未来中国投影设备市场将迎来持续增长。随着投影相关技术的进一步成熟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投影行业的逐步应用,投影设备产品升级换代速度加快,智能投影产品应运而生。随着公司2014年发布投影行业首款智能投影产品Z3,投影行业智能化时代开启,投影设备的智能化水平和音画质水平迅速提升,极大推动了投影产品向消费级场景的渗透速度并进一步打开投影行业的市场增长空间。
同时家用场景已成为中国投影设备的第一大细分市场,并通过与线上渠道和互联网内容平台合作,投影设备搭载内容和出货量进一步提升。
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投影设备行业龙头企业,市场份额持续保持领先地位。
(2)公司专注于智能投影领域,产品体系不断完善升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智能投影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向消费者提供围绕智能投影的配件产品及互联网增值服务。公司专注于智能投影领域,构建了以整机、算法及软件系统为核心的战略发展模式。
公司将投影、音响及智能电视相互融合,开创了全新的智能投影产品形态,并推出一系列智能投影产品。公司创造性地开发出多项适用于投影设备的智能感知算法和画质优化算法,赋予投影设备多维度的感知能力和出色的画质优化能力,大幅提高了投影产品的易用性和画质表现。同时,公司智能投影产品搭载由公司基于安卓内核自主开发的GMUI软件系统,基于智能投影硬件终端及各类互联网应用向终端用户提供丰富的互联网增值服务。经过多年开发积累,目前公司已具备涵盖光机设计、硬件电路设计及结构设计的完整投影产品整机开发能力,同时具备较强的工业设计能力。
目前,公司已成长为国内投影设备行业领导品牌。根据IDC数据,2016年和2017年公司出货量分别位居国内投影设备市场第四和第二,2018年公司出货量首次位居中国投影设备市场第一,市场份额达13.2%;2019年公司出货量继续保持中国投影设备市场第一,市场份额达14.6%。
在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中国投影市场单品销量TOP 10中,极米产品分别占4款和3款,其中极米Z6连续成为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中国投影市场销量最高的产品。
2018年智能投影单品销量TOP 10中极米产品共6款,Z6、H2、H1S三款产品位列前三,2019年度中国智能投影单品销量TOP 10中极米产品共5款,Z6、H2分列第一和第二。
(3)公司持续投入产品研发,为收入持续增长提供坚实基础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与创新,以提升产品用户体验为目标进行深入研发,在光机、整机结构设计、环境感知和画质优化等方面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和工艺,大幅提高了智能投影设备的性能和用户体验,引领行业产品发展趋势。公司的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近年来公司持续保持研发投入和产品创新,科研成果丰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0项,境内外专利282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同时公司在申请专利超过150项,其中发明专利115项。公司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覆盖光学设计、图像处理、结构设计、核心算法等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94%以上。基于雄厚的研发实力,公司自设立以来已累计推出近30款产品,涵盖长焦LED光源的智能微投和超短焦激光光源的激光电视,形成多维度多层次的全面产品布局。凭借出色的工业设计与产品体验,公司屡次获得国际权威工业设计大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获得31项国际权威奖项,涵盖世界四大工业设计奖项,包括德国红点产品设计奖、德国iF设计奖、日本Good Design Award和美国Idea设计奖,并多次获得美国CES创新奖。
2、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类别分析
1)整机产品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整机产品的销售,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整机产品收入分别为94,020.56万元、155,185.15万元和197,775.2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4.15%、93.57%和93.45%。
报告期内,公司整机产品收入主要来源于智能微投产品,各期占比均超过86%。报告期内,整机产品收入复合增长率为45.04%,主要来自智能微投产品的增长。
①智能微投产品收入变动分析
智能微投系列产品是具有智能软件系统、承载音视频播放和应用软件库服务的小型投影设备,该系列产品采用高功率LED光源,主要用于卧室、客厅等场景,产品包括Z系列、H系列和便携产品系列等。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智能微投产品收入分别为89,615.97万元、133,939.54万元和174,478.90万元,其中H系列、Z系列产品占比较高,报告期内,上述产品各期合计收入占比均在78%左右。
②激光电视收入变动分析
激光电视系列产品是采用激光光源,具备超短距离投射能力的智能投影设备。该系列产品主要用于客厅等家用场景,主要产品包括A1 Pro、皓·Lune和皓·Lune 4K。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激光电视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4,404.59万元、15,535.41万元和17,303.13万元。2018年度公司激光电视产品销售收入相比较2017年度增长252.71%,主要因为2018年度公司A1 Pro产品销量较2017年度有所提升,同时公司当年度新推出皓·Lune和皓·Lune 4K产品,并在推出后即取得较好的销量。
③创新产品收入变动分析
创新产品系列主要为公司结合特定市场及应用场景特点于2018年度推出的光影产品,代表产品为公司基于日本家庭空间较小且吸顶灯接口统一的特点推出的集成了智能投影设备的吸顶灯产品阿拉丁。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创新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5,710.20万元和5,993.26万元,销售收入相对稳定。
2)配件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配件主要包括投影支架、投影幕布、手柄、3D眼镜等相关投影设备的配件。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配件收入分别为4,917.53万元、8,153.75万元和10,110.72万元,呈逐年快速增长的趋势,增长率与公司整机产品收入增长率基本一致。
3)互联网增值服务
公司通过提供互联网增值服务使得用户拥有完整的终端交互体验。基于在大屏终端显示上的竞争优势,公司自2017年开始与互联网视频平台及其他互联网应用运营商合作,通过GMUI向终端用户提供丰富的互联网增值服务,获取后端收入。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互联网增值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68.09万元、1,237.47万元和2,130.49万元。报告期内,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13.34%。
公司硬件和互联网服务之间的无缝结合,使得公司可以基于互联网服务与用户形成密切互动,提升用户体验、参与度和留存率,带来了新的变现机会。随着公司整机设备销量的不断提升,未来互联网增值服务将成为公司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
(2)公司营业收入按渠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机与配件产品主要销售渠道分为线上和线下,其中线上渠道为公司主要的销售渠道。公司通过电商平台入仓模式、线上B2C模式、线上分销商等线上销售模式产生的整机与配件产品营业收入分别为69,291.10万元、104,064.49万元和131,820.45万元,占整机与配件产品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0.03%、63.71%和63.41%。
1)线上销售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整机与配件产品线上销售收入由69,291.10万元上升至131,820.45万元,公司线上销售收入增加较快,主要原因为:
①在天猫、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的引领下,电商行业飞速发展,伴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鼓励和资本支持力度不断增强,信息化水平及配套物流基础设施不断发展,移动终端、电信、移动支付和物流配套的发展,电子商务行业逐步发展成熟,消费者对电商模式逐渐认可并培养出新的在线消费习惯;
②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出色的产品设计与产品性能,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地位逐年提高,在京东、阿里系列电商平台实现的销量和销售收入不断增长。
电商平台入仓销售模式下,公司与电商平台签署销售合同并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将商品运送至电商平台指定的仓库,由电商平台负责商品的销售、物流配送及收款工作,电商平台为公司的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与京东自营的合作属于电商平台入仓模式。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电商平台入仓销售模式下整机与配件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1,669.25万元、52,578.68万元和72,387.30万元,销售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线上B2C销售模式下,公司与线上销售平台签署代售合作协议,公司在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从而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店铺运营、商品管理、物流、客服等活动由公司负责,线上销售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的线上B2C平台主要包括天猫、淘宝和京东POP,同时公司也通过公司官方商城面向终端消费者进行销售。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线上B2C销售模式下整机与配件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4,047.22万元、48,859.95万元和56,712.15万元。
在公司通过主要线上电商平台渠道自营销售的同时,公司也通过线上分销商提升品牌市场占有率,其线上分销商主要以阿里系列平台上的分销商为主。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线上分销模式下整机与配件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574.64万元、2,625.85万元和2,721.00万元。2018年度公司线上分销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策略调整,专注发展平台入仓模式和线上B2C模式,线上分销商规模及布局下降所致。
2)线下销售情况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线下销售模式下整机与配件产品的收入分别为29,646.99万元、59,274.42万元和76,065.56万元,增长较大。公司线下模式主要分为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
报告期内,线下销售模式下整机与配件产品的收入逐年增加,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司线下经销商数量增加,经销商具有一定的地域优势,可以因地制宜的制定销售策略,促进营业收入和市场占有率的快速增长。随着公司不断开拓线下经销商,线下经销模式销售收入不断提升。二是公司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在经济发达的一、二线城市大型购物中心开设了直营店铺,形成对于公司的线下品牌宣传以及新产品推广具有战略意义的零售终端,通过线上线下协同的方式与消费者展开互动;报告期各期末,线下直营店铺数量分别为15家、75家和55家。2019年度公司线下直营店铺有所减少,主要由于公司关闭了部分销售额较低的直营店铺。伴随着优质直营店铺数量的增加和单店收入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线下直销模式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境内地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来源于境内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9,374.61万元、156,952.02万元和205,907.05万元,占比均超过95%。公司境外地区销售主要通过阿里速卖通、亚马逊等国际B2C平台及其他海外分销商实现收入。
2019年度,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与popIn株式会社合作销售阿拉丁产品模式改变所致。公司2018年度向popIn株式会社销售的阿拉丁产品不安装照明灯部件,由popIn株式会社采购后再行安装照明灯部件;2019年度双方改变合作模式,由公司直接将阿拉丁产品销售至照明灯厂商江苏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由其安装照明灯后销售至popIn株式会社,因此导致2019年度公司与popIn株式会社交易金额下降,同时与江苏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增长较大。由于公司与popIn株式会社交易金额计入境外主营业务收入,故2019年度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主要是由于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占比较高。受到电商平台销售模式的影响,京东、阿里等主流电商平台在第一季度的“年货节”和第四季度的“双十一”、“双十二”等促销活动较大程度上拉动了销量,因此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在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有较明显的提升,显著高于其他两个季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波动趋势。
3、收入成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选择依据包括:
公司主营业务是智能投影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向消费者提供围绕智能投影的配件产品及互联网增值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代码“C39”。
公司作为家用投影设备生产商,目前A股市场上暂无与公司业务完全一致的上市公司,发行人选择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包括海信视像(600060.SH)、光峰科技(688007.SH)、鸿合科技(002955.SZ)和中光学(002189.SZ)。
(1)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视像成立于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600060.SH),主要从事电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秉承技术立企、稳健经营的发展战略,深耕研发,在全球范围内率先推出ULED超画质电视、4K激光电视等高端差异化产品,成为电视行业的领跑者,同时发展互联网运营业务,打造领先的智能云平台。2017年度和2018年度,海信视像实现营业收入3,287,041.09万元和3,512,827.82万元,实现净利润102,703.68万元和54,676.73万元。
(2)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峰科技成立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688007.SH),致力于激光显示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创新。主营业务为激光显示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产品有立足于ALPD荧光激光显示技术的激光光学引擎和激光投影整机,产品领域主要包括激光显示核心器件在电影、电视、教育和工程等行业的应用。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光峰科技实现营业收入80,558.79万元和138,572.72万元,实现净利润11,287.04万元和21,155.12万元。
(3)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鸿合科技成立于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002955.SZ),专注于多媒体电子产品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信息交流和处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在光电显示和成像、触控、信息传输和处理、电子电路、人机交互、云计算和大数据、智能视听解决方案等软硬件技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成果和经验。形成了以智能交互平板、电子交互白板、投影机、视频展台等智能交互显示产品为基础,以智能视听解决方案为拓展和延伸的多媒体电子产品业务线。2017年度至2019年度,鸿合科技实现营业收入361,694.82万元、437,795.52万元和483,046.97万元,实现净利润20,500.36万元、33,790.07万元和31,665.39万元。
(4)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光学成立于199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002189.SZ),是国内大批量生产微显示投影系统光学元(组)件的主要企业,主要从事精密光学元组件、光学辅料、光敏电阻等光电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数字投影机、数码相机、智能手机、安防监控产品等。目前,中光学是全球投影显示领域光学元件配套最齐全的企业,数码光学精密零组件世界市场占有率稳居领先地位,光学薄膜装备水平与规模化生产能力国内领先。2017年度至2019年度,中光学实现营业收入166,312.64万元、258,350.91万元和255,236.28万元,实现净利润4,604.13万元、16,664.11万元和9,946.18万元。
同行业可比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投影、电视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平均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0.73%和22.13%,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65.56%和27.6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投影、电视相关业务营业收入总体增长趋势保持一致;随着智能投影市场快速发展、以及公司行业知名度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快速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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