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电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电驱动系统
电驱动系统驱动电机总成 、 电驱动系统控制器总成 、 电驱动系统传动总成
研究开发汽车及工业用清洁能源技术、高效节能电驱动技术;批发、零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汽车、汽车配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转让自有技术;货物进出口;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小客车代驾服务;异地生产汽车电机及控制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产品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 4.39亿 | 75.91% | 5.05亿 | 89.31% | -509.79% | -15.02% |
| 技术开发与服务 | 1.32亿 | 22.84% | 5534.48万 | 9.79% | 593.19% | 58.09% | |
| 其他业务 | 723.33万 | 1.25% | 508.72万 | 0.90% | 16.60% | 29.67% | |
| 按地区 | 境内 | 3.61亿 | 62.38% | - | - | - | - |
| 境外 | 2.10亿 | 36.37% | - | - | - | - | |
| 其他业务 | 723.33万 | 1.25% | 508.72万 | 100.00% | 100.00% | 29.67% | |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8%,主营业务突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销售收入和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构成,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销售等。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9.08%,主要由于当年新能源乘用车终端需求的大幅增加带动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实现较快增长。公司产品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获得了下游整车企业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乘用车电驱动系统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9.49%,拉动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增长。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8年下降6.96%,主要由于:
①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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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8%,主营业务突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销售收入和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构成,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销售等。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9.08%,主要由于当年新能源乘用车终端需求的大幅增加带动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实现较快增长。公司产品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获得了下游整车企业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乘用车电驱动系统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9.49%,拉动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增长。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8年下降6.96%,主要由于:
①2019年国内汽车市场整体下滑,整车产量和销量同比分别下降7.51%和8.23%;
②环保标准切换导致“国五”燃油车清理库存,同时叠加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幅度加大的影响,2019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量和销量分别小幅下滑2.36%和3.98%;
③受菲亚特克莱斯勒对克莱斯勒“Pacifica”车型召回事件(非发行人产品导致)影响,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境外销售有所下滑。
2019年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均有较大程度下滑,由于乘用车电驱动系统收入稳中有升及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的较大幅度增长,公司2019年下滑幅度相对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和技术开发与服务构成。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是发行人的核心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收入分别为72,564.63万元、83,461.29万元和71,733.8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3.47%、98.70%和91.94%,构成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部分。
报告期内,乘用车电驱动系统销售收入逐年增长,占比逐年提升,主要是因为2017年至2019年国内新能源乘用车市场销量复合增速达35.42%,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主要增量市场。在下游需求的引领下,公司加大对于乘用车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公司的乘用车电驱动系统销量虽于2019年因国内新能源乘用车销量的增速放缓和菲亚特克莱斯勒对克莱斯勒“Pacifica”车型召回事件(非发行人产品导致)的影响有所回调,但总体保持增长态势;同时,随着公司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不断迭代、功能持续丰富和优化,公司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销售均价逐年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商用车电驱动系统销售收入逐年下降,占比逐年降低,主要是因为:受补贴政策退坡影响,国内新能源商用车市场进入调整期,2017至2019年国内新能源商用车销量复合增速为-14.13%;同时,产品终端市场价格的下调压力使得商用车客户需要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基础上降低电驱动系统的采购成本,公司也相应调整产品的技术方案,持续推进商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的轻量化及结构优化,公司商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的销售均价逐年降低。
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包括公司向客户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和模具开发费。报告期内,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分别为5,072.98万元、1,094.83万元和6,290.2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6.53%、1.30%和8.06%。受不同项目开发进度的影响,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存在一定的波动。
(2)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内,占比分别为84.19%、89.04%和87.54%。公司境内客户主要包括上汽集团、吉利集团、广汽集团、小鹏汽车、比亚迪、东风集团、一汽集团、潍柴集团、北汽集团、中通客车、厦门金龙、长安汽车等知名整车企业。
公司境外收入来自北美、欧洲、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市场。
近年来境外收入波动的原因主要来自两方面:
①由于菲亚特克莱斯勒宣布召回2016年10月11日至2018年11月20日生产的克莱斯勒“Pacifica”车型(非发行人产品导致),因此影响2019年当年对“Pacifica”的生产,从而菲亚特克莱斯勒减少了2019年对发行人相关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的采购;
②公司参与境外客户新车型的同步开发,技术开发活动存在周期性,使得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存在一定的波动。
(3)按销售模式
结合部分客户关于库存安全、使用产品的便利及提高生产效率的需求,经协商,公司采用了寄售模式进行销售。对于采取寄售模式的客户,公司接到订单并生产后将产品运抵寄售仓,买方按需使用时通知公司确认货物领用,公司依据实际领用数量及相应的买方确认通知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寄售模式在汽车零部件行业较为普遍。
报告期内,公司寄售模式销售收入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
①2018年采用寄售模式的中通客车、东风特专、北汽集团等商用车客户相关销售收入下降;
②2019年采用寄售模式的东风特专等商用车客户相关销售收入下降,采用寄售模式的菲亚特克莱斯勒相关销售收入下降。
3、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分析
2017年和2018年,公司下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显著高于上半年,主要是因为一季度恰逢春节且下游整车企业集中在年初进行新一年的生产计划及预算,一季度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采购量较小;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到位时间的影响,2017年和2018年的下半年是新能源汽车产销旺季,也是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销售旺季。
2019年公司下半年收入较上半年略有下滑,主要系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变化和国内汽车市场消费下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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