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智能按摩保健器材的生产、研发、销售。
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气压按摩式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 机械按摩式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 虚拟触感按摩式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 揉捏式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 环颈揉捏推拿式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 机械揉捏式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 自适应充气揉捏式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 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 、 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一般经营项目是:保健器材、电子保健器材、健身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水杯、水机、第一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软件及相关配附件的研发、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配附件的研发;提供以上产品的代理研发服务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家电、家居用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床上用品、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化妆品、精油、玩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一次性发热贴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饮水机)、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净水器、模具及配件的销售及网络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软件服务;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保健器材、电子保健器材、健身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水杯、水机、第一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软件及相关配附件的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配附件的生产、销售;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中草药包、散装食品、饮料、茶叶的销售及网络销售;餐饮服务;冷热饮品制售;物流运输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销售;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产品 | 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 2.51亿 | 30.36% | 1.15亿 | 33.49% | 28.12% | 54.06% |
| 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 2.07亿 | 24.99% | 6885.59万 | 20.01% | 28.55% | 66.66% | |
| 其他 | 1.66亿 | 20.07% | 8857.82万 | 25.74% | 16.02% | 46.60% | |
| 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 | 1.20亿 | 14.48% | 4286.49万 | 12.46% | 15.92% | 64.18% | |
| 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 8197.10万 | 9.92% | 2817.12万 | 8.19% | 11.15% | 65.63% | |
| 其他业务收入 | 153.04万 | 0.19% | 40.50万 | 0.12% | 0.23% | 73.54% | |
| 按地区 | 境内 | 7.46亿 | 90.31% | - | - | - | - |
| 境外 | 7856.89万 | 9.51% | - | - | - | - | |
| 其他业务收入 | 153.04万 | 0.19% | 40.50万 | 100.00% | 100.00% | 73.54% | |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情况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品报废收入和产品维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18年度增加18,593.32万元,增长幅度达36.73%;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度增加13,284.67万元,增长幅度达19.19%。 (1)下游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公司主营产品为智能便携按...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情况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品报废收入和产品维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18年度增加18,593.32万元,增长幅度达36.73%;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度增加13,284.67万元,增长幅度达19.19%。
(1)下游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公司主营产品为智能便携按摩器,其广泛服务于各类用户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压力较大的亚健康人群,以及中老年人群。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外经济不断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的同时,出现了亚健康扩散、社会老龄化等现象,对按摩器具产生了日益扩大的需求,这为按摩器具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同时,健康产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按摩保健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生活理念,不仅在中国,全球范围内具有按摩保健功能的按摩器具也逐渐被广大消费者接受,产品的市场普及率将呈现持续上升趋势。
(2)优秀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增强了产品的竞争优势
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工艺沉淀及人才集聚,公司具备了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公司通过对按摩器具产品关键零部件、产品工作原理、产品结构、性能、材料等的突破性创新,使公司产品在可靠性、稳定性、耐用性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另外,公司在新一代智能按摩器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布局,促使公司产品在智能控制、物联互通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公司加强优质销售渠道的战略布局,客户区域不断扩大
由于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的下游为终端消费者,销售渠道的搭建显得非常重要。截至2020年末,公司在全国各大城市共拥有165家直营店,主要设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郑州等大城市的机场、高铁站和中高端购物商场。公司在各主要区域开设了子公司和分公司,具备较强的跨地区管理能力,为销售渠道的持续拓展奠定了基础。另外,公司还运营了自己的电子商务销售平台,通过与大型电商如京东、天猫等合作,以开设网络店铺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网络销售渠道。
(4)公司品牌效应持续提升,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在便携式按摩器市场上经营多年,具有丰富的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经验,其产品的按摩、保健效果良好,逐渐在消费者中树立起了较好的品牌效应,并广受消费者好评。公司在品牌运营过程中,重视市场调研,将直营店作为了解消费者需求的常设机构,通过细致的调研活动,密切关注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在研发和销售的过程中,注重将消费者的需求融入产品的功能和特性,使品牌内涵和消费者诉求相吻合。同时,公司以经营自主品牌为特色,成为了国内按摩器十大品牌企业之一、深圳知名品牌,并将自主品牌产品销往日韩港台及欧美等许多国家和地区。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眼部、颈部、头皮以及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6.35%、80.13%和79.89%,占比较高。
随着办公室工作人群的增多,颈椎疼痛的人群占比逐渐扩大,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的市场需求随之增大。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的更新迭代以及市场推广,营业收入及占比逐步提高。另外,为提升顾客回购率,公司将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定位为能带来客户流量增量的引流产品,即客户在认可公司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后会继续购买公司其他类的智能便携按摩器并对公司品牌逐渐产生粘性,因而在提升其产品性能和市场竞争力以满足消费者产品诉求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了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的市场推广力度,促使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营业收入及占比稳步提升。
公司产品和技术过硬,在优质渠道的广泛布局以及品牌效应持续提升的助力下,公司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收入在报告期内持续增长,销售收入占比整体呈增长趋势;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营业收入及占比在2020年度小幅下降。
另外,其他产品主要包括肩部、背部、脚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收入、毛利和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情况
2018年和2019年,公司以线下销售渠道为主,线下销售金额分别为28,961.46万元和37,397.51万元,占比分别为57.22%和54.03%。同时,公司加大了线上销售渠道的推广,线上B2C和电商平台入仓模式产生的销售收入逐年增加。
2020年度,受全国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线下渠道收入为34,840.28万元,占比为42.23%,出现下降。而公司线上渠道销售收入上升明显,金额为43,120.74万元,占比提升至52.27%。
①线上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收入分别为17,057.10万元、27,862.83万元和43,120.7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70%、40.26%和52.27%,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公司线上销售收入增加较快,主要系伴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4G/5G网络、便捷支付、移动终端、物流配套的发展,电子商务行业逐步发展成熟,促进网络消费快速增长。
线上B2C销售模式下,公司与线上销售平台签署合作协议,由公司直接在线上销售平台对下游客户实现销售,线上销售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的线上B2C平台主要包括京东、天猫、亚马逊等,公司不同平台线上B2C销售额情况如下:
电商平台入仓销售模式下,公司与电商平台签署销售合同,再由电商平台对下游客户销售,电商平台为公司的客户。报告期内,通过电商平台入仓模式销售的主要平台包括京东、唯品会、云集等。
线上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署销售合同,由经销商客户直接在线上销售平台对下游客户实现销售,公司将产品发往经销商客户或直接发往经销商的下游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的线上经销商主要包括苏宁、以梦为马等。
②线下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线下销售收入分别为28,961.46万元、37,397.51万元和34,840.28万元,2018年至2019年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大了线下自营门店的投入力度并向全国各大城市进行布局,使得公司线下门店众多,且报告期内门店数量逐年增加,在增强公司自身品牌影响力的同时,也扩大了公司的销售规模。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线下销售额有所下降。
线下直销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在机场、高铁及商场等区域设立门店销售产品。公司与各机场、高铁及商场等运营主体签订租赁协议或合作协议以获得经营场所,并根据门店销售及库存情况及时向各门店发货。此外,线下直销还包括展会与促销、团购以及社群营销等。
报告期内,公司直营门店月坪效金额分别为4,252.80元、3,992.69元和2,225.81元。2019年度月坪效有所下降,主要系当年新开设门店数量较多,部分门店月坪效尚处于提升阶段;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线下门店销售收入下降,当期月坪效随之下降。
线下经销模式下,公司通过国内外经销商销售产品。公司与经销商签署销售合同,对经销商的销售均为卖断式销售。
③ODM销售
ODM销售模式下,公司作为智能便携按摩器的原始设计商,为其他知名品牌企业提供与智能便携按摩器相关的ODM产品。该类客户主要包括傲胜、BORK等知名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ODM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及变化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ODM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598.87万元、3,950.41万元和4,534.39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北和华南区域,其合计实现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12%、77.05%和79.57%,主要系公司立足于深圳,并由华南地区向周边辐射;另外,随着电子商务行业逐步发展成熟,公司通过在京东、天猫等大型电商平台上开设网上自营店以及将产品销售给电商平台等方式来发展线上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收入增加较快,线上业务主要集中在华东和华北区域。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6,264.60万元、7,537.38万元和7,856.89万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