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产品类型:

    显示器件

  • 产品名称:

    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

  • 经营范围:

    显示器及模块的系统集成、生产、设计、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显示器组件及电子元件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2021-03-31":{"YYSR":{"2":[["\u667a\u80fd\u624b\u673a\u7c7b","46956.00"],["\u667a\u80fd\u7a7f\u6234\u7c7b","19045.22"],["\u5e73\u677f\/\u7b14\u8bb0\u672c\u7535\u8111\u7c7b","14671.71"]]},"YYCB":{"2":[["\u667a\u80fd\u624b\u673a\u7c7b",""],["\u667a\u80fd\u7a7f\u6234\u7c7b",""],["\u5e73\u677f\/\u7b14\u8bb0\u672c\u7535\u8111\u7c7b",""]]},"LRBL":{"2":[["\u667a\u80fd\u624b\u673a\u7c7b",""],["\u667a\u80fd\u7a7f\u6234\u7c7b",""],["\u5e73\u677f\/\u7b14\u8bb0\u672c\u7535\u8111\u7c7b",""]]}},"2020-12-31":{"YYSR":{"2":[["\u667a\u80fd\u624b\u673a\u7c7b","143353.79"],["\u667a\u80fd\u7a7f\u6234\u7c7b","77758.91"],["\u5e73\u677f\/\u7b14\u8bb0\u672c\u7535\u8111\u7c7b","24472.07"],["\u5176\u4ed6\u4e1a\u52a1\u6536\u5165","4620.67"]],"3":[["\u5883\u5185\u9500\u552e","159684.03"],["\u5883\u5916\u9500\u552e","85900.74"],["\u5176\u4ed6\u4e1a\u52a1\u6536\u5165","4620.67"]]},"YYCB":{"2":[["\u667a\u80fd\u624b\u673a\u7c7b","174232.91"],["\u667a\u80fd\u7a7f\u6234\u7c7b","90328.92"],["\u5e73\u677f\/\u7b14\u8bb0\u672c\u7535\u8111\u7c7b","29572.02"],["\u5176\u4ed6\u4e1a\u52a1\u6536\u5165","4340.75"]],"3":[["\u5883\u5185\u9500\u552e",""],["\u5883\u5916\u9500\u552e",""],["\u5176\u4ed6\u4e1a\u52a1\u6536\u5165",""]]},"LRBL":{"2":[["\u667a\u80fd\u624b\u673a\u7c7b","63.97"],["\u667a\u80fd\u7a7f\u6234\u7c7b","26.04"],["\u5e73\u677f\/\u7b14\u8bb0\u672c\u7535\u8111\u7c7b","10.57"],["\u5176\u4ed6\u4e1a\u52a1\u6536\u5165","-0.58"]],"3":[["\u5883\u5185\u9500\u552e",""],["\u5883\u5916\u9500\u552e",""],["\u5176\u4ed6\u4e1a\u52a1\u6536\u5165",""]]}},"2020-09-30":{"YYSR":{"2":[["\u667a\u80fd\u624b\u673a\u7c7b","92468.77"],["\u667a\u80fd\u7a7f\u6234\u7c7b","61835.37"],["\u5e73\u677f\/\u7b14\u8bb0\u672c\u7535\u8111\u7c7b","12196.05"],["\u5176\u4ed6\u4e1a\u52a1\u6536\u5165","3691.50"]]},"YYCB":{"2":[["\u667a\u80fd\u624b\u673a\u7c7b",""],["\u667a\u80fd\u7a7f\u6234\u7c7b",""],["\u5e73\u677f\/\u7b14\u8bb0\u672c\u7535\u8111\u7c7b",""],["\u5176\u4ed6\u4e1a\u52a1\u6536\u5165",""]]},"LRBL":{"2":[["\u667a\u80fd\u624b\u673a\u7c7b",""],["\u667a\u80fd\u7a7f\u6234\u7c7b",""],["\u5e73\u677f\/\u7b14\u8bb0\u672c\u7535\u8111\u7c7b",""],["\u5176\u4ed6\u4e1a\u52a1\u6536\u5165",""]]}}}
{"YYSR":{"chartWrap2":[{"name":"\u667a\u80fd\u624b\u673a\u7c7b","timeData":["2021-03-31","2020-12-31","2020-09-30"],"lineData":[46956,143353.79,92468.77],"columnData":[58.21,57.29,54.33],"unit":["4.70\u4ebf","14.34\u4ebf","9.25\u4ebf"]},{"name":"\u667a\u80fd\u7a7f\u6234\u7c7b","timeData":["2021-03-31","2020-12-31","2020-09-30"],"lineData":[19045.22,77758.91,61835.37],"columnData":[23.61,31.08,36.33],"unit":["1.90\u4ebf","7.78\u4ebf","6.18\u4ebf"]},{"name":"\u5e73\u677f\/\u7b14\u8bb0\u672c\u7535\u8111\u7c7b","timeData":["2021-03-31","2020-12-31","2020-09-30"],"lineData":[14671.71,24472.07,12196.05],"columnData":[18.19,9.78,7.17],"unit":["1.47\u4ebf","2.45\u4ebf","1.22\u4ebf"]},{"name":"\u5176\u4ed6\u4e1a\u52a1\u6536\u5165","timeData":["2020-12-31","2020-09-30"],"lineData":[4620.67,3691.5],"columnData":[1.85,2.17],"unit":["4620.67\u4e07","3691.50\u4e07"]}],"chartWrap3":[{"name":"\u5883\u5185\u9500\u552e","timeData":["2020-12-31"],"lineData":[159684.03],"columnData":[63.82],"unit":["15.97\u4ebf"]},{"name":"\u5883\u5916\u9500\u552e","timeData":["2020-12-31"],"lineData":[85900.74],"columnData":[34.33],"unit":["8.59\u4ebf"]},{"name":"\u5176\u4ed6\u4e1a\u52a1\u6536\u5165","timeData":["2020-12-31"],"lineData":[4620.67],"columnData":[1.85],"unit":["4620.67\u4e07"]}]},"YYCB":{"chartWrap2":[{"name":"\u667a\u80fd\u624b\u673a\u7c7b","timeData":["2021-03-31","2020-12-31","2020-09-30"],"lineData":[0,174232.91,0],"columnData":[0,58.37,0],"unit":["0.00","17.42\u4ebf","0.00"]},{"name":"\u667a\u80fd\u7a7f\u6234\u7c7b","timeData":["2021-03-31","2020-12-31","2020-09-30"],"lineData":[0,90328.92,0],"columnData":[0,30.26,0],"unit":["0.00","9.03\u4ebf","0.00"]},{"name":"\u5e73\u677f\/\u7b14\u8bb0\u672c\u7535\u8111\u7c7b","timeData":["2021-03-31","2020-12-31","2020-09-30"],"lineData":[0,29572.02,0],"columnData":[0,9.91,0],"unit":["0.00","2.96\u4ebf","0.00"]},{"name":"\u5176\u4ed6\u4e1a\u52a1\u6536\u5165","timeData":["2020-12-31","2020-09-30"],"lineData":[4340.75,0],"columnData":[1.45,0],"unit":["4340.75\u4e07","0.00"]}],"chartWrap3":[{"name":"\u5883\u5185\u9500\u552e","timeData":["2020-12-31"],"lineData":[0],"columnData":[0],"unit":["0.00"]},{"name":"\u5883\u5916\u9500\u552e","timeData":["2020-12-31"],"lineData":[0],"columnData":[0],"unit":["0.00"]},{"name":"\u5176\u4ed6\u4e1a\u52a1\u6536\u5165","timeData":["2020-12-31"],"lineData":[0],"columnData":[0],"unit":["0.00"]}]},"LRBL":{"chartWrap2":[{"name":"\u667a\u80fd\u624b\u673a\u7c7b","timeData":["2021-03-31","2020-12-31","2020-09-30"],"lineData":[0,63.97,0],"columnData":[0,63.97,0],"unit":["0.00","63.97\u4e07","0.00"]},{"name":"\u667a\u80fd\u7a7f\u6234\u7c7b","timeData":["2021-03-31","2020-12-31","2020-09-30"],"lineData":[0,26.04,0],"columnData":[0,26.04,0],"unit":["0.00","26.04\u4e07","0.00"]},{"name":"\u5e73\u677f\/\u7b14\u8bb0\u672c\u7535\u8111\u7c7b","timeData":["2021-03-31","2020-12-31","2020-09-30"],"lineData":[0,10.57,0],"columnData":[0,10.57,0],"unit":["0.00","10.57\u4e07","0.00"]},{"name":"\u5176\u4ed6\u4e1a\u52a1\u6536\u5165","timeData":["2020-12-31","2020-09-30"],"lineData":[-0.58,0],"columnData":[-0.58,0],"unit":["-5800","0.00"]}],"chartWrap3":[{"name":"\u5883\u5185\u9500\u552e","timeData":["2020-12-31"],"lineData":[0],"columnData":[0],"unit":["0.00"]},{"name":"\u5883\u5916\u9500\u552e","timeData":["2020-12-31"],"lineData":[0],"columnData":[0],"unit":["0.00"]},{"name":"\u5176\u4ed6\u4e1a\u52a1\u6536\u5165","timeData":["2020-12-31"],"lineData":[0],"columnData":[0],"unit":["0.00"]}]}}

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利润比例 毛利率
按产品 智能手机类 4.70亿 58.21% - - - -
智能穿戴类 1.90亿 23.61% - - - -
平板/笔记本电脑类 1.47亿 18.19% - - - -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2019年度和2020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分别为88.53%、65.36%;2018-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76.56%。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长期保持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产品出货量的增长。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2018-2020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9,876.05万元、149,918.94万元和245,584.7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52%、99.08%和98.15%,主营业务突出。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2019年度和2020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分别为88.53%、65.36%;2018-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76.56%。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长期保持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产品出货量的增长。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2018-2020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9,876.05万元、149,918.94万元和245,584.7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52%、99.08%和98.15%,主营业务突出。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原材料销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等,占营业收入比例很小。
  (2)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主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出货量的增长。其中,2018-2020年度,公司整体出货量的复合增长率为61.93%,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相近。
  ①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具有画质优良、健康护眼、节能省电等优势,并且在功能整合、环境适应以及形态可塑等方面更具可行性,是目前主流的半导体显示技术之一。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将受益于终端产品的市场规模而实现良好的市场增长。
  根据Omdia数据,2018年全球中小尺寸显示面板销售额为520.86亿美元,其中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实现销售额205.54亿美元,占比39.46%;预计
  2025年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额为440.3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50%,占中小尺寸显示面板市场规模的比例将达到60.67%,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市场份额快速增长。
  ②公司产能释放
  凭借较强的研发创新优势、生产制造优势以及产业运营优势等竞争优势,公司积极进行第6代产线建设并于2019年上半年顺利实现量产出货,有效提升了量产产能以满足下游不同应用领域、不同规格尺寸的多样化需求,为显示面板产品出货量的快速增加提供了重要保障。根据Omdia数据,2017年度-2019年度,公司在AMOLED市场占有率由1.91%上升至4.57%。
  2、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领域分类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智能手机类和智能穿戴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两者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79,876.05万元、149,918.94万元和221,112.7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和100%和90.04%。
  公司于2020年二季度实现了平板/笔记本电脑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的量产出货,并于2020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4,472.07万元,是国内首家实现平板/笔记本电脑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量产出货的企业,也是全球第2家量产出货平板/笔记本电脑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行业厂商。平板/笔记本电脑领域是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快速发展的应用领域,将是公司未来新增的收入增长点。
  ①智能手机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手机类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收入、出货量和平均单价的变动情况如下:
  2018-2020年度,公司智能手机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8,909.42万元、105,233.65万元和143,353.7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23%、70.19%和58.37%。
  2018-2020年度,智能手机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收入复合增长率71.20%,主要原因是出货量的增长,2019年和2020年公司出货量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18.33%和37.83%。
  A.出货量情况
  2018-2020年度,公司智能手机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出货量分别为444.90万片、971.37万片和1,338.80万片,出货量增长较快。
  a.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在智能手机领域快速渗透
  凭借画质优良、健康护眼、节能省电、功能整合性强、形态可塑性强等优势,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已成为智能手机显示的新兴主流技术,在智能手机领域快速渗透、广泛应用。根据Omdia数据,报告期内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出货量在智能手机显示面板行业已进入快速渗透阶段,预计未来几年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其中,2019年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市场份额已提升至29.75%,预计至2023年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市场份额将提升至45.73%。
  b.公司在智能手机领域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随着半导体全产业的国产化发展的趋势,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制造基地。公司是行业内最早实现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量产的境内厂商,Omdia数据显示,在智能手机领域,2019年公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出货量全球排名第二,国内排名第一。公司在低温多晶硅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设计与制造方面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凭借较强的研发创新优势、生产制造优势以及产业运营优势等竞争优势,公司智能手机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出货量持续大幅增长。
  c.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实现第6代产线量产出货
  报告期内,公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量产产能有所增加。在第4.5代AMOLED生产线运营经验的基础上,公司积极进行第6代产线建设并于2019年上半年部分转固并顺利实现量产出货,为公司显示面板的生产进行了产能储备。
  B.销售单价情况
  2018-2020年度,公司智能手机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的平均单价分别为109.93元/片、108.34元/片和107.08元/片,公司智能手机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的平均单价与行业单价水平的比较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手机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的平均单价及趋势与行业平均单价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是:Omdia行业平均单价主要系基于全模组(MDL)出货模式下的数据统计,而报告期内公司出货模式主要系COG模式。全模组(MDL)模式是在COG模式基础上一般需装配盖板玻璃、柔性印刷电路板等材料,因此单价相对较高。
  2019年度,公司智能手机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主要为COG模式出货,全模组(MDL)模式出货数量占比仅为0.01%。
  ②智能穿戴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穿戴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收入、出货量和平均单价的变动情况的变动情况如下:
  2018-2020年度,公司智能穿戴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0,966.63万元、44,685.29万元和77,758.9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77%、29.81%和31.66%。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穿戴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系出货量的增长。
  A.出货量情况
  2018-2020年度,智能穿戴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出货量分别为523.99万片、732.11万片和1,161.22万片。2019年度和2020年度,出货量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9.72%和58.61%。公司智能穿戴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出货量快速增加。
  a.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在智能穿戴领域应用广泛
  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在手表、手环等智能穿戴领域具有画质优良、节能省电、形态可塑性强等应用优势,深受智能穿戴设备厂商的青睐。根据Omdia数据,2017-2019年期间AMOLED智能穿戴类半导体显示面板全球市场规模从4.55亿美元增长至12.55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66.08%。
  b.公司在穿戴领域中的智能手表出货量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近年来,凭借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客户、团队以及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在消费类终端电子产品市场积累了众多知名品牌客户,成为其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供应商。在智能穿戴领域,应用公司产品的知名品牌厂商包括华为、步步高(小天才)、小米、OPPO和VIVO等。客户资源的积累有利于公司在该领域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出货量的增长,获得了领先的市场份额,根据Omdia数据显示,2019年度在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智能穿戴领域中,公司出货量在国内厂商中排名第三,其中在智能手表领域,公司出货量占比达到18.4%,在国内AMOLED面板厂商中排名第一。
  B.销售单价情况
  2018-2020年度,公司智能穿戴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59.10元/片、61.04元/片和66.96元/片。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穿戴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的平均单价与行业单价水平的比较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穿戴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平均价格与Omdia行业平均单价总体较为接近。其中,2020年度,公司智能穿戴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平均单价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产品结构变化,单价较高的产品出货量占比有所增加,其中采用高端的盖板玻璃的产品出货量占比上升。
  ③平板/笔记本电脑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收入分析
  2020年第二季度,公司成功成为国内首家量产出货平板/笔记本电脑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行业厂商。
  公司目前量产及研发的平板/笔记本电脑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包括11英寸到15.6英寸等多型号产品,终端客户包括步步高和联想等。2020年度,公司实现平板/笔记本电脑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销售收入为24,472.07万元,出货量40.61万片。
  根据Omdia数据,2019年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在平板/笔记本电脑领域的渗透率约仅为1.41%,但凭借画质优良、健康护眼、节能省电、形态可塑性强等优势,在平板/笔记本电脑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有利于休闲娱乐、移动办公以及远程学习等多场景的应用,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销售产品主要出口地为中国香港。
  ①公司分国家或地区的境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境外销售地区为中国香港。
  ②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产品类型的销售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客户主要销售产品系智能手机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占当期境外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比例均约在90%以上。
  ③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销售模式的销售分布情况
  2019年度开始,公司境外销售中直销模式占比上升主要系香港昶辉在2019年度之前主要通过贸易商向公司采购,在经过一定的加工之后对外销售,下游客户主要是海外整机厂商和集成厂商。随着香港昶辉销售渠道的不断拓展以及下游客户需求的不断增长,香港昶辉自2019年开始向公司直接采购,境外直销模式下销售额占比上升。2020年第二季度,公司成功成为国内首家量产出货平板/笔记本电脑类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行业厂商,LENOVOPCHKLIMITED系公司平板/笔电类产品的主要境外直销客户,故境外直销模式占比增加。
  (3)第三方回款的情况
  ①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2018-2020年度,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4,558.90万元、36,571.53万元和6,771.19万元,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14%、24.17%和2.71%。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均为境外客户,因资金临时周转困难、委托供应链物流公司代付等原因委托第三方进行付款。
  ②区分不同类别的第三方回款金额和占比
  公司第三方回款全部来自境外销售客户,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原因1:公司部分境外客户受外汇支付时间、银行手续费较高、汇率差异、当地商业惯例等综合因素影响,存在可能通过客户的下游客户、客户关联方或委托合作伙伴等向公司支付货款的情形。
  原因2:公司部分境外客户通过委托供应链物流公司代付。公司部分境外客户通过委托华科物流(香港)有限公司代为支付货款。华科物流具备提供仓储物流服务的资质,该公司在为客户提供仓储物流服务的同时会提供代付货款的服务,系华科物流为其客户提供的经营服务。
  ③2018-2019年第三方回款占比逐年上升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均为境外客户指定付款,随着公司营业收入以及境外客户的需要而有所增加。2018年度,第三方回款比例上升主要是公司对香港億达康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增加,香港億达康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方回款增加。2019年度,第三方回款比例上升主要原因系客户香港昶辉科技有限公司提出采用第三方回款的要求,在符合公司内控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对香港昶辉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中第三方回款比例较高。在客户回款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下,客户及回款方签署付款委托书/委托付款协议,对回款进行了具体约定,商业上具有合理性。
  2020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回款的管控,减少第三方回款的模式,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比均下降。
  ④第三方回款及销售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均为境外客户,公司针对第三方回款和销售确认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制定了《会计核算办法》、《债权债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信用管理办法》等对销售环节的内控进行了严格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均需提供经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盖章的付款委托书/委托付款协议,财务部门对上述委托付款进行记录。客户委托第三方付款前,会与公司销售进行沟通,说明委托付款的原因,经公司同意并提供付款委托书/委托付款协议后,方可付款。付款委托书/委托付款协议列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并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盖章确认,明确双方发生的债权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财务相关人员收到委托打款后,将收款情况与销售部人员进行再次确认,确认付款方针对的客户和销售订单情况。销售人员确认后,公司财务相关人员根据所提供的委托书的情况,记录相关客户的收款。
  每月末,公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客户进行对账,若存在三方回款,会与客户进行核对,以保证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均需要提供相应的付款委托书/委托付款协议,公司对第三方付款均进行了记录,并与客户进行对账,公司未发生因第三方回款造成的债权债务诉讼纠纷,第三方回款及销售确认相关内部控制有效。
  2020年度,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况减少,比例降至2.71%。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具有真实业务背景和商业合理性,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4)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波动分析
  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第一季度通常为行业销售出货淡季,主要是受春节假期的影响。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