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化学合成纤维材料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 、 无纬布 、 防弹制品
特种纤维、工程塑料、复合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咨询;设计、开发、生产防弹衣、防弹头盔、防弹插板、防弹盾牌、防弹装甲板、防割服、防刺服(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销售自行开发的防弹材料、防刺材料、防割材料、防弹制品、防弹衣、防弹头盔、防弹插板、防弹盾牌、防弹装甲板、防割服、防刺服、服装鞋帽、背囊箱包、陶瓷及陶瓷制品、安全技术防范器材、道路交通安全器材、防爆排爆器材、保安器材、安检器材、消防器材、电子产品、办公设备、劳动保护用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工业用房出租;生产特种纤维、工程塑料、复合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产品 | UHMWPE纤维 | 1.54亿 | 54.55% | 1.06亿 | 56.47% | 50.82% | 31.59% |
| 复合材料 | 1.23亿 | 43.41% | 7755.26万 | 41.47% | 47.18% | 36.86% | |
| 其他业务 | 576.22万 | 2.04% | 384.91万 | 2.06% | 1.99% | 33.20% | |
| 按地区 | 境外 | 1.90亿 | 67.07% | - | - | - | - |
| 境内 | 8740.28万 | 30.89% | - | - | - | - | |
| 其他业务 | 576.22万 | 2.04% | 384.91万 | 100.00% | 100.00% | 33.20% | |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即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48%、99.23%和97.96%。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比较为稳定。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及废品、房屋出租收入等,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2020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以CIF、C&F方式交货的产品运输费和保险费认定为单项履约义务,并确认其他业务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的销售收入分...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即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48%、99.23%和97.96%。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比较为稳定。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及废品、房屋出租收入等,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2020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以CIF、C&F方式交货的产品运输费和保险费认定为单项履约义务,并确认其他业务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2,519.95万元、18,333.86万元和15,435.5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28%、61.31%和55.69%。公司2019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销售收入下降,主要是UHMWPE纤维销量下降所致,具体原因包括:(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重心逐步向毛利率更高的产业链下游延伸,将超高强型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进一步加工成无纬布和防弹制品后对外销售,故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直接对外销售数量有所下降;(2)2019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公司在北美区域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订单规模有所下降。公司2020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销售收入下降,主要受疫情影响,导致境外订单规模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在自产超高强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和行业前沿技术工艺的基础上,凭借对下游市场的精准把握和前瞻性布局,复合材料收入呈增长趋势,各期分别为6,247.10万元、11,568.68万元和12,281.9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72%、38.69%和44.31%。
3、产品销售均价变动合理性分析
2、因计价单位不同且其他防弹制品销售收入较少,防弹制品均价未将其他防弹制品考虑在内。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产品类型丰富、规格较多,不同规格产品单价差异较大;以及各类产品中,不同规格产品各年销售情况不一,使同类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化,因此导致该类产品平均单价产生波动。例如,细旦化的纤维通常比粗旦化的纤维价格更高。
此外,不同客户订单规格各异、应用领域等因素,亦会对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产生一定影响。例如,客户对复合材料的款式、防弹等级、防护面积等具体要求不同,复合材料的销售单价存在较大差异。
(1)UHMWPE纤维价格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UHMWPE纤维销售均价分别为101.64元/kg、100.63元/kg和83.74元/kg。2019年销售均价逐年下降主要系:1)公司统一制定产品价格体系,在具体开展业务时,综合权衡产品成本、销量以及战略目标等多种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报价,以保证合理利润,不同规格产品、不同客户销售价格存在波动;2)随着市场竞争加剧,UHMWPE纤维销售均价整体呈现下降趋势。2020年,UHMWPE纤维销售均价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2020年随着疫情在全球的蔓延,导致终端市场对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的需求减少,叠加安全防护产品、缆绳等生产企业大面积停工,从而造成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销售价格存在较大降幅。
(2)复合材料价格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无纬布销售均价分别为182.56元/kg、200.59元/kg和166.91元/kg,无纬布销售均价的波动主要受不同产品、不同防护性能的销售结构影响。2020年,无纬布销售均价下降主要系当期UHMWPE纤维无纬布价格下降,且销售均价相对较高的芳纶无纬布销售占比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防弹制品销售均价分别为480.01元/件、501.58元/件和483.37元/件,防弹制品的销售均价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各期销售的防弹制品类型不同所致。2019年,防弹制品销售均价较高,主要系当期销售均价较高的防弹衣销售占比较高所致。2020年,防弹制品销售均价下降,主要系当期销售均价较低的防弹板销售占比提高所致。
4、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分析
从销售区域来看,公司以外销为主,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占比保持在65%以上,主要的区域分布在亚洲和欧洲。
(1)境内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境外,境内销售方面,华北地区、华东地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是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目的地。
(2)境外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海外收入主要来源与亚洲和欧洲区域,其中,亚洲区域的韩国和印度,欧洲区域的荷兰、希腊和英国是公司海外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
贸易摩擦对发行人在美国区域的收入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在美国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收入由2018年的2,111.77万元下降至2020年的396.39万元。但从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20,483.97万元、20,588.50万元和18,977.20万元,其中,2019年较上年增长了0.51%,境外销售收入保持稳定;2020年境外收入受疫情影响略有下降。公司境外主要贸易国家主要位于亚洲和欧洲,公司收入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及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较小。
1)境外业务的贸易模式
公司境外业务的贸易模式主要包括FOB、CIF、CFR(即C&F)模式。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FOB、CIF、CFR贸易模式下,与货物所有权相关的毁损、灭失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指定船只后转移给买方,公司出口货物主要采用海洋运输,即货物办理报关手续并离港时,与货物所有权有关的毁损、灭失风险已转移给客户。
(2)各类贸易模式收入确认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通则以及合同约定,在FOB、CIF、CFR贸易模式下,公司将货物装船离岸并完成报关手续后,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在取得货物的货运提单时确认收入;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的确定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析
(1)公司不同客户类型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均通过直销方式开展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终端客户主要为从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下游产业应用的生产型企业,以及防弹制品的终端使用方;贸易商客户主要为从事化纤产品及防弹制品的贸易企业。针对不同客户类型,发行人在所售产品类型、收入确认政策、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方面基本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向终端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1.23%、58.68%和51.46%。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贸易商模式对比情况
发行人未在公开信息渠道中获得中简科技和光威复材披露的贸易商相关信息,仅获得千禧龙纤的披露数据。
发行人报告期内贸易商模式实现的销售比例分别为38.77%、41.32%和48.54%,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千禧龙纤的贸易商销售比例,主要原因为:(1)与千禧龙纤相比,公司主要以境外业务为主,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21%、68.85%和68.47%。鉴于公司产品远销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和大洋洲,客户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贸易商有助于扩大发行人产品在全球不同领域终端客户间的渗透率和覆盖率;(2)千禧龙纤主要以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为主,而发行人报告期内将业务重心逐步向毛利率更高的产业链下游延伸,将超高强型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进一步加工成无纬布和防弹制品后对外销售,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复合材料的销售占比分别为21.72%、38.69%和44.31%。为了积极开拓复合材料市场,发行人主要采用贸易商的模式,充分利用其渠道优势。
由于发行人未从公开信息渠道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贸易商毛利率情况,故未进行对比。
6、销售退货、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退货、换货的主要原因均为产品质量未达到客户要求,退货金额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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