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炼油、天然气化工等领域的客户提供设计、制造、安装和服务一体化的解决方案。
石化专用设备、炼油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工程总包服务
乙烯裂解炉 、 转化炉 、 炼油加热炉 、 余热锅炉 、 压力容器 、 其他产品及服务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核电站建设除外);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石油化工领域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产品 | 石化专用设备 | 18.90亿 | 69.29% | 15.08亿 | 68.49% | 72.64% | 20.18% |
| 炼油专用设备 | 3.84亿 | 14.09% | 3.08亿 | 14.00% | 14.46% | 19.76% | |
| 工程总包服务 | 2.92亿 | 10.69% | 2.60亿 | 11.79% | 6.08% | 10.95% | |
| 其他产品及服务 | 1.62亿 | 5.94% | 1.26亿 | 5.73% | 6.82% | 22.11% | |
| 按地区 | 国内 | 27.06亿 | 99.22% | 21.89亿 | 99.40% | 98.50% | 19.11% |
| 国外 | 2113.92万 | 0.78% | 1325.71万 | 0.60% | 1.50% | 37.29% | |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1,607.17万元、139,503.75万元和272,750.6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1,607.17万元、134,237.09万元和272,750.68万元,占比分别为100.00%、96.22%和100.00%。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进口炉管、无缝不锈钢管等原材料实现的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1,607.17万元、134,237.09万元和272,750.68万元,复合增长率为82.82%,呈快速增...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1,607.17万元、139,503.75万元和272,750.6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1,607.17万元、134,237.09万元和272,750.68万元,占比分别为100.00%、96.22%和100.00%。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进口炉管、无缝不锈钢管等原材料实现的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1,607.17万元、134,237.09万元和272,750.68万元,复合增长率为82.82%,呈快速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各产品类别收入主要项目名称、产品明细、数量、单价及金额的情况如下:
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加52,629.92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19年完成了辽宁宝来100万吨/年乙烯装置、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乙烯裂解炉项目及浙石化一期工程450万吨/年重油催化装置等大型项目,于2019年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23,674.57万元、16,351.52万元和12,756.41万元。
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加138,513.59万元及增长103.19%主要系浙石化舟山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订单部分项目于2020年陆续完成验收确认收入,合计金额为106,342.33万元;宁波华泰70万吨/年轻烃利用项目60万吨/年乙丙烷脱氢装置和鲁清石化120万吨/年轻烃塑料深加工项目7台C2裂解炉于2020年完成验收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35,802.99万元和37,422.57万元;另外,2020年新增子公司博颂化工确认了工程总包服务,系该子公司承接的远东科技15万吨/年丙烷脱氢(ADHO)装置项目的EPC总承包服务,该项目合同总金额为含税价70,000.00万元,公司根据已发生的设备、安装及土建成本占相应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项目完工总进度为52.26%,扣除截至收购日的完工进度后,公司据此确认营业收入29,155.32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
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可以分为石化专用设备、炼油专用设备、工程总包服务和其他产品及服务。公司每年根据订单排产,因此不同类别产品的销售收入在报告期内有所波动,但总体来看石化专用设备和炼油专用设备作为公司的两类主要产品,其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内,石化专用设备和炼油专用设备的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71,751.20万元、120,248.52万元和227,406.10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92%、89.57%和83.38%,其他产品和服务占比相对较小。
1)石化专用设备
石化专用设备主要包括乙烯裂解炉和转化炉。乙烯裂解炉是乙烯装置中的关键和核心工艺设备,可分为气体裂解炉和液体裂解炉两种,主要作用是把天然气、炼厂气、原油及石脑油等各类原材料加工成裂解气,并提供给其它乙烯装置,最终加工成乙烯、丙烯及各种副产品。转化炉是制氢、制CO、制甲醇等装置的核心设备,炉型基本上可分为顶烧炉、侧烧炉与阶梯炉三种。公司的转化炉产品包括制氢转化炉、甲醇转化炉、CO转化炉、合成氨转化炉。
报告期内,石化专用设备的收入分别为28,063.80万元、64,869.85万元和188,987.1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39%、48.32%和69.29%。
2)炼油专用设备
炼油专用设备主要为炼油加热炉和余热锅炉。炼油加热炉为蒸馏、萃取、裂解、缩合、转化提供热量,包括常减压加热炉、重整加热炉、延迟焦化加热炉、渣油加氢加热炉、蜡油加氢加热炉、汽柴油加氢加热炉、汽油加氢脱硫加热炉、蒸汽过热炉、焚烧炉等。余热锅炉作为回收余热和废热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节能减排的关键设备,公司的余热锅炉主要用于炼油专用设备,产品包括:催化余热锅炉、对流段烟气余热锅炉、透平尾气余热锅炉。
报告期内,炼油专用设备的收入分别为43,687.40万元、55,378.67万元和38,418.9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53%、41.25%和14.09%。
3)工程总包服务
工程总包服务主要系公司作为工程建设EPC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服务。
2020年的工程总包服务为公司子公司博颂化工承接的远东科技15万吨丙烷脱氢(ADHO)装置项目的EPC总承包服务,公司根据该项目截至2020年末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29,155.32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0.69%。
4)其他产品及服务
其他产品及服务包括压力容器、工业装备配套产品及技术服务。
压力容器是各工业行业均涉及的通用性特种设备,用来盛装气体或者液体并需要承载一定压力。
工业装备配套产品包括静态铸件、辐射段盘管、对流段模块、炉墙板、钢结构、冷壁管、翅片管、钉头管、扭曲片管、出入口管系、弹簧吊架、燃烧器等。
报告期内,其他产品及服务实现的收入主要系销售炉管、炉管配件和钢结构等产品,金额分别为9,855.97万元、13,988.57万元和16,189.2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08%、10.43%和5.93%。
(2)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
报告期内,来自于国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3.74%、95.42%和99.22%,国内销售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主要系在我国聚乙烯大量依赖进口和聚乙烯消费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七大石化产业基地开工建设和陆续投产,加上原油进口权和使用权放开,众多民营企业进入炼化行业,国内大型炼化专用设备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丰富的项目经验及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也使其产品和服务更具竞争力。
(3)主营业务收入分客户构成
1)按客户类型划分
公司部分销售合同通过EPEC签订,公司作为制造厂与北京国事、最终业主签订三方协议,公司将此种业务产生的收入作为经销收入核算,其他类型的收入作为直销收入核算。2018-2019年直销收入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60.01%和81.25%。2020年经销收入较高主要系浙石化二期项目、宁波华泰乙烯裂解炉项目、鲁清石化裂解炉项目和古雷石化项目均通过EPEC与北京国事结算。
2)按客户主体进行划分
公司产品为大型专用设备,单位价值高,合同金额大,生产施工周期长,客户均作为大型固定资产采购,故复购率较低,但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0.63%、89.77%和92.37%,符合行业客户较为集中的特征。
(4)主营业务收入分季节构成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销售收入占全年的比例分别为83.60%、91.95%和85.28%,主要系公司销售的产品大部分采用验收法确认收入,根据行业惯例,项目的结算周期普遍集中在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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