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将先进的计算机视觉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与应用场景深度融合,提供面向城市管理、智慧金融、商业零售、体育健康、轨交运维等领域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

  • 产品类型:

    视图大数据解决方案、智能交通解决方案、智慧社区解决方案、智慧金融解决方案、智慧油站解决方案、商业智能解决方案、体育健康解决方案、轨交运维解决方案

  • 产品名称:

    视图大数据平台 、 灵犀数据智能平台 、 深瞳慧目摄像机 、 智能交通平台 、 智慧社区平台 、 边缘计算设备 、 智慧银行管理平台 、 皓目行为分析仪 、 智慧油站分析平台 、 商业智能分析平台 、 智能校园体育平台 、 智能场馆运营平台 、 列车智能检测平台

  •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转让自有技术;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电子设备、新型电子元器件,图形图像识别和处理系统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批发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产品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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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利润比例 毛利率
按产品 人工智能产品 6327.17万 87.65% 1532.10万 76.82% 91.78% 75.79%
技术服务及其他 891.63万 12.35% 462.30万 23.18% 8.22% 48.15%
按地区 境内 7218.80万 100.00% 1994.41万 100.00% 100.00% 72.37%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001.28万元、7,092.82万元、24,263.66万元,复合增长率为120.26%。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7,218.80万元,与上年同期7,613.18万元(未经审计)基本持平。  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主要原因系:  (1)人工智能行业的整体快速增长  近年来,受益于我国对战略新兴产业的大力政策扶持,人工智能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期。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各产业加速融合,人工智能技术下游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人工智...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001.28万元、7,092.82万元、24,263.66万元,复合增长率为120.26%。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7,218.80万元,与上年同期7,613.18万元(未经审计)基本持平。
  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主要原因系:
  (1)人工智能行业的整体快速增长
  近年来,受益于我国对战略新兴产业的大力政策扶持,人工智能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期。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各产业加速融合,人工智能技术下游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形成从宏观到微观各领域的智能化新需求,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拥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公司所处行业的快速增长是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宏观因素。
  (2)产品的技术性能优势
  公司是以计算机视觉和大数据分析技术驱动的创新型人工智能企业,持续专注技术探索和研发创新。公司在人脸、人体、机动车、非机动车等物体的检测跟踪、属性识别、身份识别、以图搜图等方面技术在国际多项算法竞赛中获得第一。公司的产品凭借优异技术性能在客户中赢得了品牌口碑,使得公司的下游各应用领域客户群体快速扩大,为收入增长提供稳定的引擎动力。
  (3)产品商业化落地能力较强
  作为国内较早研发计算机视觉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积累和商业化实践经验探索,公司已具备将核心技术商业化落地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提供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已得到众多知名行业客户和大型集成商的认可。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已广泛应用在城市管理、智慧金融、商业零售等众多场景,产品竞争地位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95.07万元、28.25万元、7.90万元和0万元,主要为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向少量客户提供外购软硬件,根据合同和业务实质情况判断,公司非主要责任人,因此采取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差额确认相关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领域分类分析
  公司将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结合具体的应用场景,为用户提供高性能、可靠实用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城市管理、智慧金融和商业零售三大应用领域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其中,城市管理和智慧金融领域的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47%、86.61%、83.03%和95.26%,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1)城市管理
  公司在城市管理领域深耕多年,城市管理产品及解决方案已被广泛应用于多地公安局、政法委等政府部门的项目建设,并在诸多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口碑,客户数量和销售订单数量快速增加。
  最近三年,公司城市管理领域收入分别为3,966.23万元、3,669.39万元、12,495.96万元,2018-2019年基本保持稳定,2020年,公司城市管理领域收入较2019年增加8,826.57万元,增长率为240.55%,主要原因系:(1)2020年,公司城市管理领域的客户数量快速增长,2020年客户数量较2019年增加了260余家;(2)主要客户的合同订单规模显著增加,前十大客户的客均收入由2019年的269.69万元增长至2020年的801.59万元;(3)2020年,公司为应对疫情推出的双光温测智能识别设备需求旺盛,当期实现收入4,716.02万元,占城市管理领域总收入的37.74%。
  2021年1-6月,公司城市管理领域的收入为4,776.31万元,较上年同期2,425.62万元(未经审计)增长96.91%,主要原因系公司智慧社区解决方案在朝阳农委的智慧村庄项目的落地,当期实现收入1,001.60万元,以及上海奉贤公安局等存量终端客户以及东方网力等存量集成商客户的延续项目收入持续增加所致。
  (2)智慧金融
  最近三年,公司金融领域收入分别为808.81万元、2,473.76万元、7,650.71万元,持续快速增长,最近三年的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07.56%。公司金融领域的主要客户为农业银行,自2018年第三季度公司入围农业银行安防设备项目合格供应商后,带动销售订单的快速增长,最近三年来自农业银行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68.68万元、2,373.97万元、4,697.09万元,复合增长率为216.58%,是公司智慧金融领域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覆盖包括农业银行总行在内的30个省、市、自治区的上千家分支机构。
  公司不断积累和总结农业银行的成功经验,凭借品牌良好的口碑快速将智慧金融解决方案在行业其他客户中复制,扩大在金融领域的业务收入。2020年,除农业银行外,公司金融领域收入增长主要系向中金银利销售人脸识别设备,当期实现收入2,621.50万元。
  2021年,公司持续开发应用在更多银行业务场景中的金融产品及解决方案,并于2021年3月入围农业银行2020年安防设备项目,与农业银行的合作将继续深入。2021年4月,公司在建设银行落地了试点项目,成为继农业银行之后公司成功开发的下一个大型商业银行客户。2021年9月,公司2018年入围农业银行安防设备项目的框架协议到期,公司已完成了续期项目的投标工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项目的评标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了相关续期风险。
  2021年1-6月,智慧金融领域的收入为2,100.14万元,与上年同期2,472.01万元(未经审计)基本持平,主要来自农业银行和中金银利等存量客户的持续订单需求。但因公司金融领域主要客户农业银行的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2021年1-6月的收入主要系执行上年末的订单所致,2021年的收入增长将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体现。
  (3)商业零售
  公司在商业零售领域有多年的业务布局和实践经验,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在加油站、零售等多个场景形成了成熟的行业解决方案。最近三年,公司商业领域收入分别为226.24万元、949.67万元、4,116.99万元,复合增长率为326.59%,持续快速增长。主要原因系:(1)公司下游商业零售应用场景相关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不断丰富,客户数量和订单数量增长较快,且客均收入显著提高,由2018年的15.08万元增长至2020年的147.04万元;(2)公司智慧油站解决方案在中国石化广东省的加油站成功落地,报告期内累计完成约2,000个油站的智慧化升级改造,带动商业领域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2021年1-6月,商业零售领域收入为342.35万元,较上年同期2,715.55万元(未经审计)显著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智慧油站解决方案的主要终端客户中国石化因2020年国际油价下挫等因素经营业绩下滑因此推迟或延后了智慧油站项目的预算支出,公司项目的推广速度相应有所滞后。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了公司智慧油站领域收入波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3、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提供的各类解决方案中融合了自主研发的智源智能前端产品、灵犀数据智能平台和深瞳行业应用平台。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智源智能前端产品、灵犀数据智能平台和深瞳行业应用平台三类产品构成,报告期各期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67%、94.22%、96.00%和87.65%。
  (1)智源智能前端产品
  智源智能前端产品系内嵌自主研发AI算法软件的软硬一体产品,主要包括皓目行为分析仪、边缘计算设备、智能摄像机、人脸识别设备和双光温测智能识别设备等。智源智能前端产品标准化程度较高,报告期各期收入变动主要因产品单价和数量变动所致。
  报告期各期,智源智能前端产品的收入分别为882.71万元、3,396.12万元、16,914.75万元和2,380.4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65%、47.88%、69.71%和32.98%。2018年-2020年,智源智能前端产品金额和占比逐年上升,主要原因系智源智能前端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在更多下游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
  2019年,智源智能前端产品的收入较2018年增长2,513.41万元,增长率为284.74%,主要原因系:(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入围农业银行安防项目供应商后,中标产品皓目行为分析仪、深瞳慧目摄像机等销量快速增加;(2)公司智慧油站解决方案陆续在中国石化的加油站落地,带动单价较高的边缘计算设备在商业零售领域的需求增加。
  2020年,智源智能前端产品的收入较2019年增长13,518.63万元,增长率为398.06%,主要原因系:(1)公司在城市管理领域推出了双光温测智能识别设备以及在智慧金融领域推出了人脸识别设备,上述新产品销售收入快速增长;(2)公司向农业银行销售的皓目行为分析仪、深瞳慧目摄像机等产品以及中国石化智慧油站解决方案中的边缘计算设备销售数量持续增加;(3)因公司主要客户易华录和尚博信的项目需求,高配置的深瞳慧目摄像机销量上升,导致平均销售单价上升。上述产品的销售收入变动对智源智能前端产品收入波动的影响占比情况如
  下:
  2021年1-6月,智源智能前端产品的销售收入为2,380.42万元,较上年同期7,383.32万元(未经审计)显著下降,主要原因系:(1)上年同期销售的智源智能前端产品主要为双光温测智能识别设备以及智慧油站项目的深瞳慧目摄像机和边缘计算设备,占上年同期收入的比例为64.87%,2021年1-6月,上述产品因客户需求减少导致销量相应下降;(2)公司2020年向中金银利销售的智能人脸识别设备主要在上半年出货,占上年同期收入的比例为29.05%,2021年向中金银利销售的产品因上半年硬件原材料平板设备缺货,下半年开始恢复供应因此将主要在下半年交付,上半年销售量有所减少。
  (2)灵犀数据智能平台
  灵犀数据智能平台主要功能包括视频图像解析、全目标结构化、全目标关联聚档、人脸识别、人脸布控、以图搜图等,主要应用于城市管理领域。灵犀数据智能平台的价格受客户需求(包括算法模型、功能模块、处理数据规模、服务器配置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客户差异化程度较高,单价不具备可比性,可通过软硬一体或纯软件形式交付,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的波动主要因产品中软件和硬件的收入金额和占比变化所致。
  报告期各期,灵犀数据智能平台的收入分别为3,345.96万元、1,256.28万元、2,360.03万元和2,032.07万元,呈现一定波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90%、17.71%、9.73%和28.15%,2018-2020年占比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系:(1)灵犀数据智能平台的销售收入中软件收入占比逐年提升。软件因不含硬件成本因此定价较软硬一体低,导致收入规模和占比下降;(2)产品结构调整,2018年公司向城市管理领域的客户主要以提供灵犀数据智能平台为主,2019年起公司推出了面向行业应用的解决方案,新增客户的需求逐渐向深瞳行业应用平台转变。
  2019年,灵犀数据智能平台的软件收入较2018年减少1,396.52万元,下降比例为58.05%,主要原因系产品结构调整:2018年公司主要以向客户单独提供灵犀数据智能平台产品为主,2019年随着公司产品日趋成熟,商业化落地能力不断增强,客户需求逐渐多元化,以面向行业应用整体解决方案交付的深瞳行业应用平台产品收入快速增加,当期深瞳行业应用平台收入较2018年增长1,624.13万元,由此导致灵犀数据智能平台收入相应下降。
  2020年,灵犀数据智能平台的软件收入较2019年增加1,254.16万元,增长率为124.30%,主要原因系部分客户因项目需求增加采购量,提升了该类产品的收入金额。
  2021年1-6月,灵犀数据智能平台软件收入为2,008.53万元,较上年同期95.65万元(未经审计)显著增长,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传统安防项目交付及验收延迟,主要以销售疫情相关的智能前端产品为主,2021年1-6月,灵犀数据智能平台收入增长主要系东方网力、深圳羚羊极速科技有限公司等集成商客户在安徽、山西等地的存量项目验收所致。
  报告期各期,灵犀数据智能平台的硬件收入分别为940.43万元、247.27万元、96.86万元和23.53万元,占比分别为28.11%、19.68%、4.10%和1.16%,收入和占比逐年下降,主要原因系灵犀数据智能平台经过不断迭代更新,产品趋于标准化和模块化,报告期内逐步转为以标准化软件形式进行交付,客户可自行采购服务器来搭载灵犀数据智能平台软件,其采购成本更低,由此导致公司灵犀数据智能平台中硬件收入及占比下降。
  (3)深瞳行业应用平台
  深瞳行业应用平台集数据结构化、数据分析、数据应用功能于一体,为公司针对不同行业的定制化需求和高频业务场景开发的应用平台。深瞳行业应用平台通过整体行业解决方案销售,价格受项目需求(包括算法模型、行业应用模块、处理数据规模、服务器配置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客户差异化程度较高,单价不具备可比性,可通过软硬一体或纯软件形式交付,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波动主要与客户的项目变动有关。
  报告期各期,深瞳行业应用平台的收入分别为406.22万元、2,030.35万元、4,019.30万元和1,914.6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2%、28.63%、16.56%和26.52%。报告期内,公司在主要应用场景中均落地了行业解决方案,其中城市管理领域的增幅和占比最大,驱动深瞳行业应用平台收入快速增加。
  2019年,深瞳行业应用平台收入较2018年增加1,624.13万元,增长率为399.82%,主要原因系2018年公司深瞳行业应用平台开始逐步试点,但未形成规模化销售,销售收入较低,2019年视图大数据解决方案在中远海运、中科华讯等城市管理领域客户的项目中落地,由此导致深瞳行业应用平台销售收入快速上升。
  2020年,深瞳行业应用平台收入较2019年增加1,988.95万元,增长率为97.96%,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产品技术性能不断提升、大型项目的落地能力不断增强。其中姜堰区智慧公安项目当期形成相关销售收入1,139.92万元,对深瞳行业应用平台销售收入上升贡献较大。
  2021年1-6月,深瞳行业应用平台收入为1,914.68万元,较上年同期79.28万元(未经审计)显著增长,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传统安防项目交付及验收延迟,主要以销售疫情相关的智能前端产品为主,2021年1-6月,深瞳行业应用平台收入增长主要系智慧社区解决方案在朝阳农委的项目中落地,以及上海奉贤公安局等存量终端客户的延续项目采购,上述项目形成的深瞳行业应用平台收入合计为1,188.51万元,占当期该产品收入的62.07%。
  4、主营业务收入区域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群体不断扩大,主营业务收入已遍布境内的主要地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华北、华南和华东地区,其中华北地区占比较高。公司在华北地区积累了尚博信、中金银利和易华录等一批优质客户,并通过开拓农业银行、各地公安局等客户实现全国业务布局。2020年,公司境外收入主要来自双光温测智能识别设备向澳大利亚等国家的销售。
  2018年,公司华北地区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2018年营业收入客户集中度较高,当年主要客户的注册地址集中在华北地区。2019年,公司收入区域分布较为分散,主要原因系:(1)2019年公司主要客户农业银行的收入快速增长,银行网点遍布全国,因此除华北地区外的其他区域收入增幅明显;(2)2019年公司第一大客户中远海运注册地在上海,因此华东地区收入占比提升较快。2020年,公司收入区域主要分布在华北地区,主要原因系:当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注册地址集中在华北地区,且公司当年双光温测智能识别设备主要销往北京的商场、学校、政府等地,因此华北区域收入占比提升。2021年1-6月,公司收入主要来自存量客户,因此收入集中在传统优势区域,包括华北、华东和西北地区。
  公司经过快速发展,核心产品及解决方案已在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销售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全国各地区的客户需求,降低销售区域的集中度。
  5、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终端客户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大型国有企业等,终端客户通常实行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一般在上半年进行项目规划、制定采购计划,项目的交付完成和结算大部分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因此公司客户也较多在第四季度进行产品验收,使得公司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
  同行业可比公司2018-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6、第三方回款情况
  2018-2020年,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客户系政府单位,由当地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或类似职能部门代为支付货款。2021年1-6月,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的原因系客户员工代付。上述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极小,均具有商业合理性。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