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药品研发为核心的专业CRO企业,提供的服务涵盖仿制药开发、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创新药开发等药学研究、临床试验服务、技术成果转化。
药学研究服务、临床试验服务、技术成果转化服务
原料药与制剂研究 、 I期临床试验研究 、 生物等效性试验(BE) 、 药物技术转让 、 后续研发服务
服务:医药产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保健食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批发、零售:医疗器械(限一类),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药品委托生产和委托销售、药品销售(详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注册批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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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情况 2019年及2020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子公司赛辰医药的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等贸易收入。2020年3月,公司将其持有的赛辰医药母公司杭州和素的全部股权对外转让,因此其他业务收入大幅下降。 除上述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等贸易收入外,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部分物料、服务销售形成的收入,收入规模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1)按业务类型划分的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综合服务及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其合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95%以上,是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 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其他业务主要为自有产品...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情况
2019年及2020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子公司赛辰医药的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等贸易收入。2020年3月,公司将其持有的赛辰医药母公司杭州和素的全部股权对外转让,因此其他业务收入大幅下降。
除上述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等贸易收入外,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部分物料、服务销售形成的收入,收入规模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1)按业务类型划分的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综合服务及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其合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95%以上,是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
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其他业务主要为自有产品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的销售。
①整体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受益于行业需求的增长,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及综合服务的收入规模均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
A、一致性评价制度及集中采购政策的推行,提升了医药CRO的市场需求
201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在上述政策的影响下,公司仿制药CRO业务的规模迅速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仿制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业务合计实现收入分别为13,833.83万元、26,305.21万元及45,149.62万元,是导致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B、MAH制度的实施,促进了综合服务业务规模的提升
2019年8月,新的《药品管理法》修订通过,并于2019年12月开始实施,标志着MAH制度正式推行。
在国家推行MAH制度的政策背景下,公司响应市场需求,为药品研发企业提供涵盖产品立项、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委托加工、产品销售等环节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457.54万元、4,669.49万元及16,331.39万元;2020年、2021年综合服务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加4,211.95万元、11,661.90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增长规模的41.34%、60.43%,是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
C、公司不断引进人才,提升核心技术,业务承接能力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员工人数从2019年末的339人增长至2021年末的912人,其中研发人员的数量由2019年末的245人增长至2021年末的749人,人才数量大幅提升,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使得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不断增强,为公司的收入规模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针对业务骨干实施了股权激励,提升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了公司业务规模的提升。
公司于2020年引进了首席科学家等优秀人才,在多个领域加大了研发投入,不断完善核心技术体系,提升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因此提升了公司承接高壁垒、高难度业务的能力,因此促进了公司收入规模的提升。
②药学研究业务收入分析
A、制剂及原料药研发
报告期内,药学研究业务中制剂及原料药研发的收入逐年增加,主要系项目数量增加和项目平均创收规模提升所致:随着药学研究CRO市场需求的增长以及公司研发能力的提升,公司承接项目的数量持续增加;同时,公司承接的高端产品研发项目的数量增加使得项目平均创收规模有所提升。
B、其他业务
除制剂及原料药研发外,公司的药学研究业务还包括技术检测、申报咨询等服务。
报告期内,上述服务的收入金额分别为1,007.15万元、859.17万元、1,266.9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8%、3.03%、2.64%。该等服务的项目周期较短、业务流程较简单、收入规模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③临床试验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创收项目数量增加是临床试验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临床试验业务创收项目平均收入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受托研发的苯溴马隆片生物等效性研究项目当年确认收入1,166.22万元。该药品为德国进口药品,项目开展时尚未有同类品种通过审评,临床试验难度较大,因此定价较高;公司当年临床试验项目数量较少,该项目定价较高拉高了临床试验业务当年整体的项目平均收入水平。
2020年度,临床试验业务创收项目平均收入高于2021年度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受托研发的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3.75mg)生物等效性研究项目确认收入516.46万元;苯溴马隆胶囊生物等效性研究项目确认收入539.23万元;雷米普利片生物等效性研究项目确认收入432.36万元;利伐沙班片(20mg)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项目确认收入421.28万元;缬沙坦氨氯地平片项目确认收入423.43万元。上述项目均具有较高的临床试验难度,单个项目收入较高,因此导致当年临床试验业务的项目平均收入较高。
2021年度,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为进一步拓展临床试验业务规模,公司的项目报价有所下降;同时,随着临床业务规模的提升,高附加值的项目权重有所下降,因此当年项目平均收入有所下降。
④综合服务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综合服务业务收入增长主要系创收项目数量增加所致。
综合服务业务系基于MAH制度所开展的一体化综合服务。2019年8月,新的《药品管理法》修订通过,并于2019年12月开始实施,标志着MAH制度正式推行。受相关政策影响,综合服务的市场需求旺盛,公司承接的项目数量持续增加,推动了相关收入的快速增长。
公司作为实践MAH制度的先行者,在MAH制度试点期间即开始探索一体化综合服务,并于2019年度实现综合服务项目创收。该项目系公司受托研发的艾曲泊帕乙醇胺片,项目总金额为1,500.00万元。公司对该项目的定价较高,主要原因系在业务开展前期,项目执行处于摸索阶段,技术风险和政策不确定性较高,且市场中可提供类似一体化综合服务的CRO企业较少。
随着相关制度的落地、市场机制的成熟、技术和政策风险的降低、参与主体的增加,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综合服务业务的市场价格有所降低,创收项目平均收入亦相应下降。
⑤技术成果转化业务收入分析
公司的技术成果转化业务系公司选择具有潜力的项目先行自主研发并形成阶段性研发成果后,转让给有受让意愿的客户,并根据客户需要协助其完成后续的研发工作。在签订技术成果转化合同时,公司按照经客户确认的项目履约进度确认已完成的里程碑节点对应的收入;技术成果转化合同签订后,公司按照项目后续履约进度确认相应的技术成果转化收入。
⑥其他收入分析
其中。
2019年度,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产品的销售单价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通过零售渠道及集中采购两种方式销售该产品,在零售渠道的产品定价较高,而在集中采购渠道的产品定价较低;该产品于2019年9月中标集中采购,因而当年公司在零售渠道销售该产品的比例较大,使得其全年销售单价较高。
(2)按研究方向划分的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以仿制药开发和一致性评价为主,其合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90%以上。
(3)按客户区域划分的收入情况
公司总部位于杭州,依托于长三角地区的医药产业集群,公司以华东地区作为业务开拓的核心区域;报告期内,华东区域是公司收入实现的主要区域。同时,近年来公司亦在持续加大全国范围内的业务拓展,报告期内公司在华南及其他地区的业务规模整体有所提升。
(4)按销售模式划分的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直销模式系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直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5%。
公司的经销收入系自有产品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的销售收入。自2021年11月起,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转为直销模式销售,由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至医药配送商或药店等终端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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