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内和国外客户提供智慧物流与智能制造系统及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智慧物流系统(含智能输送系统和智能分拣系统)、智能制造系统(含智能仓储系统和智能工厂系统)
智慧物流系统(含智能输送系统和智能分拣系统) 、 智能制造系统(含智能仓储系统和智能工厂系统)
楼宇智能化设备的制造;物流信息咨询;工业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须凭许可经营);批发、零售:工业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软硬件,自动化控制系统;生产: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产品 | 智能物流系统 | 9.59亿 | 75.06% | 7.53亿 | 74.94% | 75.53% | 21.45% |
| 智能制造系统 | 2.67亿 | 20.93% | 2.18亿 | 21.71% | 18.05% | 18.39% | |
| 核心设备 | 4353.09万 | 3.41% | 3014.48万 | 3.00% | 4.92% | 30.75% | |
| 其他业务 | 567.36万 | 0.44% | 253.91万 | 0.25% | 1.15% | 55.25% | |
| 信息化系统及解决方案 | 195.93万 | 0.15% | 100.86万 | 0.10% | 0.35% | 48.52% | |
| 按地区 | 中国大陆 | 10.41亿 | 81.47% | - | - | - | - |
| 境外地区(含中国港澳台) | 2.31亿 | 18.08% | - | - | - | - | |
| 其他业务收入 | 567.36万 | 0.44% | 253.91万 | 100.00% | 100.00% | 55.25% | |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制造系统、核心设备及信息化系统及解决方案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有偿售后服务或备品备件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6,249.45万元、88,005.75万元和127,740.4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904.56万元、87,247.17万元和127,173.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持续保持99%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比稳定。 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较上年分别增长了90.06%和45.76%,年均复...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制造系统、核心设备及信息化系统及解决方案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有偿售后服务或备品备件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6,249.45万元、88,005.75万元和127,740.4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904.56万元、87,247.17万元和127,173.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持续保持99%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比稳定。
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较上年分别增长了90.06%和45.76%,年均复合增长率达66.4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随着快递物流、电商新零售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下游客户对智能化、自动化升级改造的需求持续增加,公司产品凭借快速的项目交付能力、及时的服务响应能力公司产品逐渐得到下游客户的认可,并逐渐积累起公司在智能输送系统和智能分拣系统的品牌影响力,订单规模持续增加,智能物流系统产品收入由2019年的34,801.93万元增长至2021年的95,887.09万元;(2)在深耕智能物流系统的同时,公司前瞻性布局智能仓储及智能工厂系统等智能制造领域业务,伴随汽车、家电家居、设备制造等制造业领域客户对于智能仓储和智能工厂系统的投入需求增加,公司智能制造系统业务产品收入由2019年的10,025.19万元增长至2021年的26,737.02万元,多产品线的前瞻性布局,构成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
(2)公司收入增长率和收入规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制造系统两块业务,目前上市公司中不存在与发行人业务完全重合的公司,发行人不同业务板块的竞争对手不同。
从收入总体规模分析,截至目前,除了机器人收入规模在报告期内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外,公司与同行业竞争对手基本处于同一收入规模水平。2021年,由于公司下游客户顺丰对速运设备的大规模投入以及公司智能制造系统订单规模化验收,公司的收入规模增长至127,740.49万元,基本与除机器人外的行业平均收入规模137,648.18万元处在同一水平。
从收入总体增长率分析,公司报告期内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6.19%,与中科微至的71.56%接近,但高于同行业竞争对手,这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产品前瞻性布局以及下游行业发展带动有关。在智能物流系统领域,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为中科微至和欣巴科技,报告期内,随着快递物流、电商新零售等行业的快速发展,该领域下游企业加大了对自动化输送分拣设备的采购,以中科微至、欣巴科技为代表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快递物流行业的可比公司增长迅速,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60.44%和27.66%,与发行人增长趋势一致;在智能制造系统领域,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为今天国际、东杰智能、兰剑智能和机器人,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起步较早,大部分企业已完成对该业务领域的系统化布局,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平稳,而发行人在智能仓储及智能工厂业务领域处于业务拓展期,随着发行人技术逐步成熟,并交付验收了金额较大、集成难度较高的智能制造系统订单,报告期内发行人在该业务领域的收入快速增长,增长速度快于同行业。
2021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5.15%,行业平均(除机器人)同比增长52.27%。发行人营业收入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与行业基本一致,而增长率低于行业平均。结合可比公司的披露。
1)2021年度快递物流行业对智能物流系统及设备的需求大幅增加,下游行业主要为该等领域的中科微至、德马科技收入均实现了超过80%的增长。发行人2021年智能物流系统收入同比增长95.48%,与上述可比公司收入高速增长的趋势一致,且增长率略高于该等可比公司,系发行人于智能物流领域竞争力提升的体现。
2)受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2021年度新能源行业设备投资需求增加,下游领域主要为新能源行业的今天国际披露其2021年新增订单32.64亿元中26.54亿元来自于新能源行业,收入相应同比增长71.87%;受该等因素影响下游领域涉及新能源行业的德马科技、东杰智能、兰剑智能业绩也得到一定促进。
3)由于发行人2020年完成了赛轮轮胎、海尔日日顺等客户的大型智能仓储系统订单的交付,2020年智能制造系统收入同比大幅增长233.44%;2021年发行人智能制造系统业务的客户及产品的丰富度均有了进一步提升,但收入有了一定回落,相比2020年减少20.02%,该情形属于智能制造系统业务发展前期、因行业项目交付制的特征存在的正常波动。2019年-2021年,发行人智能制造系统业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63.31%,预期可在未来促进发行人的持续业绩提升。
综上,发行人2021年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与行业趋势基本一致,收入增速与部分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化分析
(1)按产品类别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物流系统、智能制造系统、核心设备及信息化系统及解决方案。其中,智能物流系统包括智能输送系统和智能分拣系统,智能制造系统包括智能仓储系统和智能工厂系统。
1)智能物流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物流系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4,801.93万元、49,051.73万元和95,887.09万元,最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5.99%,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81%、56.22%及75.40%,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2020年及2021年,公司智能物流系统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0.95%及95.48%,增幅较大,主要系在快递物流和电子商务行业快速发展的驱动下,行业内主要企业自动化升级需求旺盛,智能化设备投资规模持续增加,且部分新建物流系统的处理能力要求较以往更高,单个项目订单额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输送系统收入分别为7,329.19万元、10,480.88万元和666.99万元,2021年,发行人形成的智能输送系统收入较少,主要是由于技术进步使摆轮分拣设备在皮带输送线中普遍应用,下游物流行业对于自动化物流设备分拣功能要求的上升,因此发行人与客户新签订的皮带输送线订单中一般要求通过摆轮分拣设备进行预分拣,导致主要用于输送的智能输送系统订单减少;智能分拣系统收入分别为27,472.74万元、38,570.85万元和95,220.10万元,收入规模持续上升,主要系在满足智能输送的基础上,顺丰等龙头快递物流行业客户对货物分拣的自动化程度要求不断提高,对智能分拣系统采购量相应增加所致。
2020年,公司智能物流系统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近年来在智能制造领域前瞻性布局,2020年实现较大规模的业绩突破,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3,427.81万元,智能制造系统业务收入增速远超智能物流系统收入增速,导致智能物流系统收入占比有所下降。
2)智能制造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系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025.19万元、33,427.81万元和26,737.0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84%、38.31%和21.02%。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系统产品年均复合增长率达63.31%,收入规模迅速增长,一方面,随着公司在智能控制及自动化系统领域的技术储备不断增强,大型项目执行经验不断丰富,公司具备了足够的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以满足多领域客户的智能制造系统需求,为公司智能制造系统产品发展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依靠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优秀的服务能力,公司逐渐在业内收获了良好的口碑并形成了品牌效应,陆续完成了青岛海尔日日顺智能仓库项目、江南布衣自动化系统集成项目等大型智能仓储系统项目的交付验收,同时取得了赛轮轮胎、徐工集团等新客户订单并完成交付,推动了智能仓储系统收入的迅速增长。
2020年,公司在智能工厂领域完成了初步布局,签署了本田动力、世纪海佳、赛赛尔俊峰、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的订单,其中部分项目完成了交付,并于2020年确认了780.00万收入,对公司智能制造系统收入产生一定贡献。2021年,公司在智能工厂领域的销售收入进一步增长,完成了朗进数字化工厂建设之轨道空调装配线大型项目的交付,并与宗申动力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取得自动化产线大型订单的同时,实现了多个小型项目的交付,为公司完成在智能工厂领域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基础。
2021年,公司智能制造系统业务收入相对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智能仓储系统的销售规模有所下降。在智能仓储领域,下游客户的需求和交付产品的系统规模,相较于智能物流系统都更具有定制化、个性化的特点,公司于2020年交付验收的海尔日日顺智能无人仓项目,和赛轮沈阳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单个项目规模较大,导致当年智能制造系统业务收入增长迅速。2021年,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客户范围进一步拓展,交付项目的数量较2020年进一步增加,随着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战略布局成熟,智能仓储业务进入平稳发展期。
3)核心设备
公司自有核心设备除应用在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业务外,另有少量核心设备单机单独对外销售,相关核心设备主要包括输送设备、分拣设备及仓储设备等关键设备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核心设备业务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66.97万元、4,417.96万元和4,353.0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11%、5.06%和3.42%。
4)信息化系统及解决方案
公司自主开发的信息化系统及解决方案除应用在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业务外,另有少量信息化系统及解决方案单独对外销售,相关信息化系统及解决方案包括企业生产执行系统(MES)、智能工厂系统平台(SFP)、智能调度系统等生产管理和控制系统。报告期内,公司信息化系统及解决方案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0.47万元、349.67万元和195.9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0.24%、0.40%及0.15%。
(2)按客户所属行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所应用的其他行业领域包括通信电子、设备制造、材料、医药大健康、食品饮料及国防军工等。
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快递物流和电商新零售行业客户的合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87%、61.70%和79.45%,2020年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智能制造系统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主要客户群体由快递物流和电商新零售行业逐渐扩展至汽车、家电家居等制造业企业,客户群体逐渐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2021年,公司来源于快递物流和电商新零售行业客户的收入占比回升,主要是由于当年顺丰、京东等行业龙头企业自动化物流设备的需求增加,公司当年对该等客户的销售额大幅上升。
报告期初,受限于公司项目执行交付能力,公司在前瞻性布局智能制造系统业务的同时,将主要精力聚焦于智能物流系统,形成了智能物流系统产品为主的业务结构,客户主要为快递物流、电商新零售行业内的龙头客户,并在此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随着公司组织体系建设、品牌美誉度、产品体系丰富度、技术储备、项目执行交付能力等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智能制造系统的业务拓展力度,智能制造系统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产品应用领域持续扩展,公司逐渐覆盖汽车、家电家居等制造业客户。
2020年,公司对电商新零售行业销售收入同比降低49.15%,主要系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对项目执行产能的分配进行了一定调整,当年电商新零售行业项目完成较少所致;公司来自汽车行业收入增幅较大,主要系赛轮轮胎、徐工集团等客户的大型系统项目完成交付验收所致。
(3)按销售项目所在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区域主要为中国大陆境内,中国境内的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69.39%、87.82%和81.83%。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主要集中在韩国、印度、泰国、柬埔寨等国家和地区,境外电商企业对于公司产品的认可为公司的境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亦有利于公司国际化品牌形象的树立。2020年度,境外收入金额和占比下降,主要系公司境外业务拓展受到新冠疫情影响所致。2021年度,随着发行人向Delhivery销售的多个智能物流系统项目完成交付,以及在泰国、柬埔寨等东南亚地区的智能制造系统项目交付验收,公司境外收入规模回升,境外收入占比较2020年亦有所上涨。
(4)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三、四季度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88%、86.34%和79.57%,存在季节性特征。报告期内,公司下游行业主要集中在快递物流、电商新零售行业,受“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双十一”、“双十二”等电商购物节带来的分拣高峰需求影响,该等行业客户在确定投资规划和固定资产投入时,一般会拟定于在上半年进行招标或进行业务磋商,并于“中秋节”、“双十一”、“双十二”前完成设备调试并投入运行,因此该等行业客户项目多于第三、四季度完成收入确认,导致公司第三、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
2019年,公司第三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销售给江南布衣、苏宁等客户的智能分拣系统的验收时间于第三季度完成所致,该等客户合同金额较大且报告期内并非频繁稳定发生。
2020年,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首先,公司所处行业具有季节性的特点,随着公司在下游客户快递物流、电商新零售行业的销售规模扩大,该等行业客户一般要求公司产品经过“双十一”、“双十二”带来的分拣高峰的验证后,方给公司产品提供验收单据,该等要求和趋势于2019年以后变得尤其明显,使得公司在第四季度确认金额较大;其次,2020年因受疫情因素影响,客户在招投标、订单签订等方面较往年延后2至3个月,造成订单交付较往年有一定延后,导致第四季度集中验收项目较多;最后,智能仓储系统业务有较大规模项目于2020年第四季度完成验收,确认收入共计24,923.94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8.39%,亦增加了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当年收入的比例。
2021年,公司上半年的销售收入占比较前两年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部分项目于2020年下半年在经过“双十一”、“双十二”检验并初验后,于2021年上半年终验确认收入。2021年公司于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向快递物流、电商新零售行业企业的销售占比上升,该等行业客户一般要求公司产品经过“双十一”、“双十二”带来的分拣高峰的验证后,方给公司产品提供验收单据,该等要求和趋势与2020年一致,故2021年公司在第四季度的收入占比仍较高。其中,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来自顺丰的销售收入为35,269.91万元,金额较大,占公司第四季度总收入的比例为42.17%,略低于公司来自顺丰的销售收入在2021年全年收入中的占比48.37%。公司报告期内向顺丰交付系统产品的安装调试、交付验收程序符合合同相关规定,相关流程与顺丰同类产品其他供应商一致,不存在提前验收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公司的可比公司中,中科微至、欣巴科技为以快递物流行业为主要下游行业的智能物流系统供应商,存在类似经营特征,公司与中科微至、欣巴科技报告期内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的对比情况如下:
如上,中科微至、欣巴科技2019年-2021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50%,在此基础上于不同年度之间存在一定波动。其中,2019年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低,主要原因是当年来自境内快递物流行业客户的收入占比相对较低;2020年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当年智能仓储系统业务有较大规模项目于2020年第四季度完成验收,因而季度收入占比存在较大波动;2021年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略高于中科微至、略低于欣巴科技披露的2019年-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平均水平。公司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与中科微至、欣巴科技基本一致。
(5)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以向直接用户直接销售的销售模式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向直接用户销售的占比分别为93.20%、86.49%及93.51%。公司向其他集成商或设备商销售业务,主要基于以下背景:1)公司作为合同合作方负责提供项目中部分智能系统;2)直接用户对系统设备品牌有要求,公司作为合格品牌供应商向项目集成商销售核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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