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煤炭及矿物(‘煤炭开采业务’)。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入为约161,552,000港元,较去年的收入约180,934,000港元减少约19,382,000港元或约10.7%。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收入总额约161,552,000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入约180,934,000港元减少约19,382,000港元或约10.7%。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亏损为约69,423,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为约63,783,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约50,966,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为约50,768,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收入总额约161,552,000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入约180,934,000港元减少约19,382,000港元或约10.7%。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亏损为约69,423,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为约63,783,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约50,966,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为约50,768,000港元。
煤炭开采业务
内蒙古源源能源集团金源里井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源里’,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经营集团于内蒙古地区的内蒙古煤矿区958项(‘内蒙古煤矿区958项’)煤矿,允许年度煤炭产能为1,200,000吨。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生产约870,000吨煤炭(二零二四年902,000吨)及售出约870,000吨煤炭(二零二四年908,000吨)。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内蒙古金源里与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支付人民币11.6百万元(相当于约13.0百万港元)之土地转让金。其后,内蒙古金源里已提交不动产所有权证的申请,并有待审批。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蒙古金源里已取得由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授出之不动产所有权证,有效期至二零七零年十一月止。于二零二三年,内蒙古金源里已成功更新其(i)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出之安全生产许可证;及(ii)由通辽市自然资源局发出之采矿许可证,该两张证书分别获延期至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三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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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内蒙古地区当地政府部门会不定时到访内蒙古金源里,主要审查内蒙古煤矿区958项的工作场所安全及煤炭资源。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就若干轻微工作场所安全事宜向当地政府部门缴纳人民币268,000元(相当于约29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600,000元(相当于约650,000港元))的行政罚款。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煤炭开采业务分部的产量及收益均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下降。根据《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对剩余煤炭资源进行的持续评估,内蒙古煤矿区958项在经过15年开采后,煤炭资源已呈现下降趋势。由于当地煤炭开采行业监管要求日趋严格以及地下地质条件日益复杂导致开采活动困难,内蒙古煤矿区958项在接受销售订单时采取更审慎态度,导致二零二五年的产量及收益均有所减少。鉴于剩余煤炭资源减少,以及资本开支与营运成本上升,内蒙古煤矿区958项的管理层预计年产量由二零二四年的900,000吨调整至二零二五年的850,000吨。因此,根据减值评估检讨,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煤炭开采业务分部的非金融资产账面值确认约43,837,000港元的减值亏损。
业务展望:
集团的煤炭开采业务持续面临当地煤炭开采行业严格监管政策带来的挑战,且随著煤炭资源的枯竭,以及设备使用多年后运营复杂性的增加,进一步影响煤炭开采业务的盈利能力。为多元化及强化业务组合,集团正积极寻求国内外矿业及能源市场中的合适投资机会。
公司于二零二四年首次进军老挝铜矿业时所面临的事端,为公司提供了宝贵经验,促使集团在未来加强风险评估及营运监督。集团正积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解决该等未决问题、维护其权利及利益,并将维持密切监督老挝的法律程序之进展。凭藉公司在矿业领域累积的丰富经验,公司将持续运用专业知识寻求新的投资机会作为公司业务发展策略的重要一环,在进一步发展矿业业务的同时,推动集团的长期增长与成功。
展望未来,集团将持续实施成本控制措施及强化其资金管理,以改善其财务状况,为未来的商机做好准备。集团致力于建立更稳健及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最终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价值及提升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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