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主要从事下列业务:风力发电厂和光伏发电厂的运营及投资、提供设计、技术及咨询服务。
报告期业绩:
2025年,集团持续经营业务共实现收入人民币2,544,013千元(2024年同期:人民币2,752,054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6%;集团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139,720千元(2024年同期:人民币805,133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2.6%;基本每股盈利为人民币1.78分(2024年同期:人民币10.06分);摊薄每股盈利为人民币1.78分(2024年同期:人民币10.05分)。
报告期业务回顾:
(一)开发业务策略调整初见成效2025年,集团在国际业务开发方面取得突破。本年度,共有502MW项目已签署并网协议及长期售电协议。其中,美国三个光伏项目与全球头部科技企业签订了长期售电协议,将向其数据中心供电,合计容量469MW;在韩国、新西兰、新加坡的三个光伏项目亦新签售电协议,合计容量33MW。上述项目通过售电协议锁定长期电价,规避市场波动风险,具备较强的盈利确定性。此外,在美国市场另有394MW光伏项目、299MW储能项目已完成并网协议签署,正在寻找电力用户签订长期售电协议。
在中国区域,集团2025年聚焦项目开工前置条件的落实,加速推动开发成果转化。本报告期内,共有360MW项目提前实现了成果转化。此外,在中国区域新获容量600MW风电项目年度建设指标,将继续落实并网接入和后续审批。
(二)调整投资标准,改变工程管理模式,权益装机持续增长本报告期内,项目收益随市场变化出现较大分化,集团秉持‘审慎原则’,差异化推进各区域项目建设进度。
在中国区域,对满足集团收益标准的项目,高效组织建设,实现如期并网发电,锁定存量项目机制电价资格;对不满足集团收益标准的项目,采取缓建或停建策略,坚决避免低效资产沉淀。在美国、韩国、新西兰和新加坡,筛选出一批已签署长期售电协议、具备高收益确定性的优质光伏项目陆续开工建设。
与此同时,集团利用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EPC)市场竞争激烈的有利形势,结合自身工程建设任务变化,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转型,加大EPC发包力度,此举控制了建设成本和工期风险,并推动建设管理人员大幅精简了约60%,管理费用显著压降。
2025年,集团总建设规模为2,011MW,其中中国以外的项目建设规模为661MW。本年度新增投产项目权益装机容量391MW,其中风电340MW、光伏51MW,出售建成投产项目权益装机容量78MW。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持有并网发电的风电及光伏电站权益装机容量4,928MW(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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