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于中国香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1)O2O商务;(2)电子支付解决方案;及(3)其他(提供资讯科技系统开发及支援服务)。
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间,集团未经审核收入约为人民币15.28百万元(去年同期:约人民币35.03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56.38%,是由于停止定制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业务及中国香港和中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所致。
报告期业务回顾:
报告期间,集团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19.75百万元或56.38%至约人民币15.28百万元。
报告期间,O2O商务、电子支付解决方案及其他(提供资讯科技系统开发及支援服务)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4.03百万元、人民币0.91百万元及人民币0.34百万元,分别占集团总收入约91.82%、5.95%及2.23%。与去年同期相比,O2O商务、电子支付解决方案及其他分部的占比分别下降约57.99%、21.55%及27.66%。
报告期间,集团整体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
(1)集团于去年同期已停止营运定制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业务。因此,该业务于报告期内并无录得收入。
集团于去年同期录得定制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所得收入约为人民币10.09百万元。
(2)中国香港和中国市场实施的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政策所致,尤其是二零二二年上半年上海及周边地区为期两个月的封锁政策,令集团产品及服务的需求大幅下降。
业务展望:
二零二二年充满着挑战和机遇。上半年,俄乌战争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全球和国内经济带来不明朗因素,为刺激经济复苏而采取的金融政策引发的市场动荡可能仍然存在。同时,中国香港和中国再度爆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政府就疫情实施封锁及其他卫生政策与措施。该等政策与措施令中国香港和中国许多企业(包括集团及业务伙伴)的业务活动中断。
尽管如此,随着疫情缓解,中国香港和中国经济仍有望逐渐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恢复。展望未来,集团对整体营商环境及上述风险所带来的不明朗因素保持审慎乐观态度,亦会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和市场情况,采取一切可行的合理措施减轻对集团营运的影响。集团会保持警觉,持续检讨业务及投标策略,提升营运效率及财务表现,继续推动可持续增长。
董事会亦会积极寻求可拓宽集团收入来源及提升公司股东价值的潜在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