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之主要业务为(i)投资控股;(ii)采矿业务—开采及勘探矿产资源及。
报告期业绩: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录得持续经营业务收益约1,155,416,000港元,较去年同期持续经营业务收益约116,378,000港元增加约893%。收益主要来自集团的采矿业务。
报告期业务回顾:
采矿业务
随著公司位于陕西省洛南县的主要矿场于二零二四年十月成功全面恢复采矿业务,采矿业务于二零二五年全年表现强劲。透过强化安全规范、升级设备及优化流程,公司不仅可实现更高产量,更可维持钼精粉品位稳定。来自钼精粉(连同硫酸及铁精矿等副产品)销售的收益和盈利较去年呈现显著增长,反映营运效率有所提升,以及钼市场受中国钢铁业需求驱动下环境利好。公司持续投资于采用先进技术对公司的采矿资产实施现代化,借以支持长期可持续发展及环境合规事宜。
Chairman’sStatement非常重大出售事项集团的化学品买卖业务主要包括在中国制造及销售化学品,而有关业务营运乃由安徽同心进行。尽管集团一直致力改善其营运状况,但其化学品买卖业务仍录得未如理想的财务表现,并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持续录得亏损净额。与此同时,化学品买卖业务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录得负债净额约886百万港元,对集团整体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不断物色终止或出售安徽同心业务以及铝金属买卖业务的可行方案,锐意提升集团的整体财务表现。
董事会认为,全面出售化学品买卖业务及铝金属买卖业务实乃集团重塑其业务策略重心及将资源重新分配至发展其主要采矿业务的宝贵机会。
经考虑上述原因及裨益后,董事会认为,买卖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且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公司与一名买方订立买卖协议,以出售参与制造及销售化学品及销售铝板产品(‘化学品与金属制品业务’)的久龙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目标集团’)。
有关出售事项已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完成。公司认为出售事项并无对集团的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Chairman’sStatement主要受惠于强劲的现金流量及采矿业务的营运复苏,集团本年度的整体业绩录得显著改善,并实现可观的净利润状况,预期业绩会因对化学品与金属制品业务进行非常重大出售而进一步提升。在采矿业务的带动下,加上严格控制行政开支,收益显著增长。
继二零二五年八月提早完成股份认购(筹募所得款项净额约74.7百万港元用于偿还贷款及营运资金)、采矿业务持续产生正向现金流,以及出售化学品与金属制品业务所带来的转型影响后,主要流动性指标(包括流动比率及负债权益比率)均有显著改善。尽管尚有未偿还借款,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已大幅缓减。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专注于成本控制、善用采矿现金流量,并确保集团履行其义务。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公司对维持及提升营运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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