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的主要业务为透过移动设备提供设计服务及广告、于互联网销售产品之电子商务、电影贸易及制作及提供其他电影相关服务。
报告期业绩:
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总额约为4,685,000港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5,042,000港元)。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录得流动资产总值约72,132,000港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50,795,000港元)及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录得流动负债总额约13,264,000港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7,301,000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集团并无银行借款(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无)。集团之资本负债比率(按其他贷款及承兑票据总额除以资产总值计算)仍为零(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零)。
报告期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录得营业额约27,78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26,07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6%。该增加主要由于电子商务收入及广告收入增加所致。此增长主要受本地经济好转及消费者信心增强所带动,从而推高线上交易量,并使数字广告费率得以调升,最终带动中国香港市场电子电子商务与广告两大收入来源同步增长。
毛利于本中期期间同样增加至约5,16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564,000港元)。毛利率由13.7%提升至18.6%,主要由于高利润率之广告收入贡献持续增加。所致随著该收入来源占总收入比重上升,整体利润结构得以优化,从而推动综合毛利率实现大幅提升。行政开支由去年同期之约3,586,000港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约2,564,000港元。该减少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员工成本及营销开支减少。
于本中期期间,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15,37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亏损1,281,000港元),而本中期期间之期内每股盈利为6.56港仙(二零二四年:每股亏损1.33港仙(经重列))。此盈亏转换主要是由于持作买卖金融资产之已变现及未变现公平值收益净额增加、收益及毛利上升及行政开支减少所致。
广告业务过往年度,集团之广告业务主要集中于中国大陆广告行业,透过移动设备及其他渠道(如财经杂志)提供广告、设计与其他相关服务,提供通讯营销平台服务。然而,近年中国大陆广告业收入确呈下滑趋势,原因包括:(i)中国经济增长放缓,此下行压力致使企业削减广告预算;(ii)互联网行业监管收紧导致广告投放减少;(iii)消费者信心下滑,疫情反复爆发及经济下行,导致消费者信心减弱,其日常消费亦随之缩减,此状况亦进一步影响企业的广告投资意愿;(iv)行业竞争加剧,各行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且价格战压缩整个行业的利润空间,部分竞争者更以免费服务争夺市场份额。据此,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持续将客户基础由中国市场转移至中国香港市场,原因为中国香港具相对稳定之经济环境、较强消费者信心及多元媒体生态。随著集团持续开发中国香港客户群,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广告分部收入遂见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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