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业务为:
供应工业用水:该分部供应工业用水。
提供污水处理设施营运服务:该分部根据建设-拥有-营运(「BOO」)安排经营污水处理设施。
BOT项目建设及营运服务:该分部根据BOT安排建设及营运污水及固体废物处理设施,以自建设、营运服务以及融资收入产生营业额。
提供供热服务及发电:该分部提供供热服务及发电。
提供土地平整服务:该分部于产业园内向来自其他业务分部之客户提供土地平整服务。
提供污泥及固体废物处理服务:该分部提供污泥及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提供危险废物处理服务:该分部提供危险废物处理服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之收益由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984.1百万港元减少约59.2%至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401.8百万港元。有关减少乃主要归因于出售集团于广西自治区的业务,致使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其对集团收益并无收益贡献,而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相应收益约为274.1百万港元。另外,广州海滔的污泥处理业务终止及集团其他附属公司对污泥处理服务及固体废物处理服务的需求减少,导致收益减少约123.5百万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尽管集团的整体经营表现较二零一八年有所改善,但由于二零一八年发生的多项不利事件,集团继续遭受若干挫折。集团的项目组合与二零一八年相同,并无新增任何项目,因为集团相信二零一九年应为二零一八年危机后的审慎年度。集团应谨慎及尊重地处理与所有持份者的关系,为未来复苏铺路。
二零一八年,中国政府透过进行中央环保督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及责任追究行动,于二零一八年对若干附属公司造成严重影响。自此,集团已支付大部分要求罚款,并已就部分处理设施进行相关整改工程。然而,有关负面影响继续影响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经营业绩,包括部分附属公司的污泥处理服务终止、对公司的污水处理服务的需求减少、整改工程期间的收益损失及部分所指称的环境污染相关行为随后转化为犯罪诉讼。尽管出现上述不利情况,惟危险废物处理分部仍呈现显著复苏,并成为最早反弹的分部。此与集团的预期一致,乃由于地方政府日益重视危险废物。
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的现金流量状况继续面临严峻挑战。为应对此情况,集团将其于广东省中山市拥有业务的非核心附属公司的股权由100%实际减少至51%,代价为人民币98,000,000元,形式为股权及股东贷款。大部分所得款项已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同时,集团继续采取成本节约措施,同时继续计划出售其他非核心附属公司及已终止设施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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