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为中国综合城市公共服务供应商,主要从事为中国高端非住宅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商业楼宇租赁服务、餐饮服务及提供城镇一体化环卫服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的收益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455.5百万元增加约13.5%至期内的约人民币517.2百万元。收益增加主要由于(i)物业管理服务产生的收益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327.8百万元增加至期内的约人民币345.6百万元;(ii)城镇环卫服务产生的收益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114.8百万元增加至期内的约人民币141.9百万元;(iii)来源于投资性房地产转租服务的收益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3.6百万元增加至期内的约人民币9.0百万元;(iv)餐饮服务产生收益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9.3百万元增加至期内的约人民币13.2百万元;及(v)新推出其他服务产生收益约人民币7.4百万元。
所提供服务成集团所提供服务成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400.2百万元增加约15.5%至期内的约人民币462.1百万元。所提供服务成本的增加与收益的增加趋势保持一致。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透过其营运附属公司及于联营企业的投资提供广泛的综合城市公共服务,包括为中国不同种类的物业提供多种物业管理服务及增值服务,投资性房地产转租服务及为不同的区域提供城镇环卫服务。
集团在管的若干物业大部分位于上海,并拓展至北京市、天津市、安徽、浙江、江苏、山东、湖北、河北及陕西省。城镇环卫服务主要在福建、四川省及新疆自治区开展。
期内,集团透过其附属公司及于联营公司的投资订立了634项物业管理协议,以就于中国的物业提供各类物业管理服务,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547项物业管理协议增加约15.9%。期内,总收益中约66.9%为源自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其中约90.0%乃产生自向非住宅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余下约10.0%乃来自住宅物业服务。同时,集团总收益中约27.4%乃产生自提供城镇环卫服务,集团总收益中约2.6%乃产生自提供餐饮服务,及集团总收益中约1.7%乃产生自提供投资性房地产转租服务。集团总收益中约1.4%乃产生自其他服务。
集团的物业管理服务始终并将继续战略性地专注于中国高端非住宅物业,而集团的城镇环卫服务为城市综合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业务展望:
集团努力发展成为全国核心区域布局、囊括环卫和物业管理等业务领域的系统性城市管理的运营商。目前正进一步围绕东部沿海及长江沿岸区域寻求全国化主动布局、产品横向互补的结构化要求以及产业链纵向延伸发展,逐步启动收购及投资活动。而面临世界整体经济形势不景气的环境,集团收购活动趋于谨慎稳妥,并更多著力于与城市综合公共服务具有较好协同效应的产业,例如投资性房地产的转租服务、城市公共停车资源运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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