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城镇环卫服务、餐饮服务、转租服务及其他服务业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的收益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966.8百万元增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077.3百万元。收益增加主要由于(i)物业管理服务产生的收益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690.7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745.9百万元;(ii)随著业务规模扩大,城镇环卫服务产生的收益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32.4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78.1百万元;(iii)投资性房地产转租服务产生的收益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0.8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1.2百万元;(iv)餐饮服务产生的收益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0.1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4.2百万元;及(v)其他服务产生的收益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2.7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7.9百万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透过其营运附属公司及于联营企业的投资提供广泛的综合城市公共服务,包括为中国不同种类的物业提供多种物业管理服务及增值服务,投资性房地产转租服务及为不同的区域提供城镇环卫服务。
集团在管的若干物业大部分位于上海,并拓展至北京市、天津市、安徽、浙江、江苏、山东、湖北、河北及陕西。集团的城镇环卫服务主要在福建、四川及新疆开展。
期内,集团透过其附属公司及于联营公司的投资订立了721项物业管理协议,以就于中国的物业提供各类物业管理服务,较2024年同期的609项物业管理协议增长约18.4%。
期内,总收益中约69.3%为源自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其中约90.6%乃产生自向非住宅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余下约9.4%乃来自向住宅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同时,集团总收益中约25.8%乃产生自提供城镇环卫服务,约2.2%乃产生自提供餐饮服务,约1.0%乃产生自提供投资性房地产转租服务,约1.7%乃产生自其他服务。
集团的物业管理服务始终并将继续战略性地专注于中国高端非住宅物业,而集团的城镇环卫服务为城市综合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力资源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聘用5,271名雇员及派遣员工,包括2,891名女性雇员及2,380名男性雇员。集团亦分包部分劳动密集型工作,例如安保、清洁及园艺服务以及若干专门工程维修及保养工程予分包商。该等雇佣合约无固定期限,或倘有固定期限,则一般为期不多于三年,而集团其后会根据表现考核评估是否续约。公司所有全职雇员均获发固定薪金,并可能会按其职位而获授其他津贴。此外,雇员亦可能按雇员表现获授酌情花红。集团定期进行表现考核,确保雇员就彼等的表现获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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