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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在中国及韩国从事电力的生产及供应,以及电厂及其他相关设施的建设及运营。

报告期业绩:
  2024年,集团的收入为1,951.3百万美元,较上年度的2,193.0百万美元下降11.0%。来自中国风电项目的收入为687.0百万美元,较上年度的702.4百万美元减少2.2%。有关减少主要由于发电量减少所致。
  2024年,来自韩国的收入为909.8百万美元,较上年度的1,151.0百万美元减少21.0%。收入下降主要是由于韩国燃气项目的加权平均电价下跌及发电量减少所致。

报告期业务回顾:
  2024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到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消费量,加快工业、交通、建筑、农业、新基建等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同时,文件明确以下重点任务:(1)协同推进工业用能绿色低碳转型。科学引导工业向可再生能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有序转移,强化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在合成氨、合成甲醇、石化、钢铁等领域鼓励低碳氢规模化替代高碳氢,探索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2)全面支持农业农村用能清洁化现代化。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3)统筹新基建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5G基站、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与光伏、热泵、储能等融合发展。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与可再生能源深度融合发展。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绿电直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开展绿证绿电交易和‘绿电园区’建设,提高‘东数西算’等战略工程中的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4)推动业态融合创新。推进光伏治沙、光伏廊道和海洋牧场等深层次立体化发展;(5)加快试点应用。开展深远海漂浮式海上风电等试点应用,推动光热与风电光伏深度联合运行。在工厂和园区开展绿色直供电试点,推进构网型、孤网运行、自备性质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工程试点。集团的资产组合包括位于中国及韩国电力市场的风电、太阳能、燃气、燃煤、燃油、水电、热电联产、燃料电池及生物质发电项目以及一个储能项目,集团在中国的业务分布19个省份、两个自治区及一个直辖市,地理分布广泛,业务范围多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及韩国分别约占集团权益装机容量10,452.4兆瓦的79.3%及20.7%。清洁及可再生能源项目(即风电、太阳能、燃气、水电、燃料电池及生物质项目)占集团权益装机容量的85.1%;传统能源项目(即燃煤、燃油及热电联产项目)占公司权益装机容量的14.9%。科技创新公司围绕产业链持续发挥新能源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强化能源技术创新能力,以技术融合带动产业融合和业务融合,以示范项目为牵引,坚持‘价值创造’导向,推动新能源引领的绿色发展模式创新,加强绿电运维数字化系统建设,把握海风海光创新发展主动权,积极发挥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作用等方面,加快成果转化服务市场,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助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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