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年内,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有投资控股,生产及销售棉纱和坯布,以及买卖纺织产品原材料。
报告期业绩:
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991,000,000元减少约23.8%至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755,000,000元。
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74,400,000元下降约35.6%至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12,300,000元。
纯利率由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约10.1%下降至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约5.4%,而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由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约人民币100,600,000元减少约59.7%至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约人民币40,600,000元。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基本盈利约为人民币4.31分,乃根据941,900,000股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计算。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为中国西北地区的主要棉纺织品供应商之一,向客户供应各种棉纱及坯布,营销华南和华东地区十二个省市。按业务分部分析,棉纱业务、坯布业务及皮棉销售分别占集团总营业额约70.4%、8.7%及20.9%。于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的棉纱及坯布年度总销量分别为19,780吨及13,613千米。
1.棉纱业务
于二零一二年,棉纱业务营业额减少约23.8%至约人民币531,500,000元(二零一一年:人民币697,400,000元),占集团总营业额约70.4%(二零一一年:70.4%)。
集团的所有棉纱产品均为纯棉纱产品,一般可分为普梳棉纱及精梳棉纱。通常,棉纱的售价随细度而增加,而相比普梳棉纱,精梳棉纱因其更均匀、结构更紧凑且更顺滑而售价较高,利润率较稳定。
由于客户需求已转移至精梳棉纱产品等高质量棉纱,棉纱业务需求下降主要由于普梳棉纱产品之销量减少。为增加产品品种及保持利润率,集团一直专注扩大受市场影响较小的精梳棉纱业务发展。
2.坯布业务
集团一直透过减少坯布产量,重点转移其产品组合。于二零一二年,坯布业务营业额达人民币65,500,000元,较二零一一年减少50%。坯布业务减少主要由于该产品的平均售价及市场需求下降。
集团将继续提供各种坯布产品,惟未来将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来调整此业务的比重。
3.皮棉买卖业务
皮棉买卖业务收益较二零一一年减少2.8%至约人民币158,000,000元。皮棉买卖业务收益减少主要由于平均售价下降,而年内市场对该产品的需求仍维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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