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集团主要从事贸易、借贷、保理、融资租赁及金融服务业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内录得收入约30,000,000港元及毛利约9,300,000港元,比较上年度同期则分别录得约35,600,000港元及12,200,000港元。本期间亏损约23,600,000港元,与上年度同期比较则录得亏损约30,700,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贸易业务集团主要于中国从事贸易业务。集团贸易业务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内录得收入约21,000,000港元及亏损约5,600,000港元,比较二零二四年同期则分别录得收入约23,700,000港元及亏损约11,700,000港元。尽管收入减少,于本期间亏损减少主要乃来自贸易业务的应收账款减值亏损拨备减少所致。
原本预期随著中国政府出枱的经济刺激措施,零售市场的消费需求会增加。可是,围绕集团贸易业务之经济环境未如理想。尽管中国政府公布一系列经济刺激方案,但随著有关国际贸易战,例如向进货物加征关税等再一次笼罩市场,实质市场整体气氛未感乐观,加上对经济复苏速度抱持怀疑态度,客户消费取向也越趋审慎。由于集团之贸易业务以非必需品为主,并非人们每日生活之必需品,上述因素加上集团管理层因应上述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个别客户之情况而希望减低公司的信贷风险,导致本期间仍然录得较低水平的业务量及收入。
在这情况下,集团管理层参考过往业务及还款模式,以及市场整体状况,审慎重新评估公司客户的个别状况,以评估业务及信贷风险,本期间内对来自贸易业务的应收账款作出约4,600,000港元的减值亏损。集团密切检视客户之信贷状况,并采取适当行动,包括针对违约客户提起法律诉讼,及查封客户资产并出售已查封之资产,以从该等客户收回款项。
借贷及保理业务集团于中国香港及中国内地向企业及个人包括管理人员、商人及专业人士提供企业及个人贷款。
客户招揽一般包括(i)主管各贷款业务之附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与客户联系;(ii)客户直接联络;及(iii)现有客户转介。
贷款组合包括初始贷款年期一般为1至3年,及贷款本金金额约为3,000,000港元至25,000,000港元之贷款,主要满足客户之业务发展和扩展,以及其企业及个人需要。
集团于中国内地从事针对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初始年期一般为不超过6个月,规模一般约为人民币10,000,000元至人民币20,000,000元。集团客户之融资目的主要是用于其经营需要。
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集团于中国香港及中国内地之未偿还贷款组合账面值约为160,800,000港元及应收保理款项账面值约为18,300,000港元。集团于本期间录得累计利息收入合计约6,300,000港元及盈利约2,300,000港元,而比较上年度同期分别约为8,000,000港元及3,200,000港元。于本期间盈利减少主要由于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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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按每个客户的个别情况,整体考虑其背景、还款能力及信誉,在有需要时获取抵押物及担保人。虽然集团目标是根据行业惯例及符合相关法规(如适用)就批出的贷款取得抵押物,集团亦会考虑批出无抵押贷款以平衡集团贷款业务组合。尽管如此,集团仍会于审批前保持审慎态度及会仔细评估无抵押贷款的信贷质量,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资产权证、资产组合、杠杆水平及流动性情况。
集团管理层再评估公司客户的个别状况,参考过往还款模式,以及市场整体状况,以评估业务及信贷风险,在本期间对应收贷款及利息作出约2,200,000港元的减值亏损拨备。
融资租赁业务集团于中国内地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其主要提供机器╱设备融资租赁,年期一般介乎一年至五年,规模不多于人民币30,000,000元。集团同时向客户提供直接租赁及售后回租赁服务,集团客户之融资目的主要是用于发展和扩展其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持有账面值约为19,600,000港元之组合。融资租赁组合于本期间内为集团带来收入约1,800,000港元及亏损约500,000港元,比较上年度同期则分别收入约1,900,000港元及盈利约1,500,000港元。由盈转亏主要源自于本期录得应收融资租赁款项减值增加。
由于管理层认为,在现时波动的经济环境中,重资产客户将面对更大业务风险,因此在开展新业务时加倍谨慎,于本期间内并无批出融资租赁贷款。
诚如以前所述,由于一部份融资租赁业务客户因为其行业性质而深受疫情打击,未能按期还款,集团已采取必须的法律行动以查封及保障资产。集团会密切留意客户的信贷情况及制定合适计划以收回其他未收回的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五大客户构成集团贷款业务组合账面值金额总额约52%。
除了透过将集团贷款业务的资金来源限制为内部产生的现金资源以尽量降低风险外,集团亦已委任主管各贷款业务的附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负责信贷评估、审批及监管贷款。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及知识。
虽然批出的贷款性质不同,相关内部监控措施一般非常相似。每宗贷款申请在授予借款人之前必须经过三个阶段,即(i)文件收集和验证;(ii)信贷风险评估;及(iii)审批。以下为集团对潜在客户进行评估程序的摘要:
(i)对潜在客户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必须进行身份证明调查,需要取得,包括但不限于,宪章文件、商业登记、身份证明文件或护照;
(ii)必须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了解潜在客户的业务营运、职业及雇佣关系、资金来源及源头以及取得地址证明,包括水电费单、银行╱信用卡账单或政府部门或法定机构签发的正式信函;
(iii)评估潜在客户的还款能力必需透过评估其财务报表、资产组合(例如持有的房产)及其相关杠杆水平、资金流动状况、破产或清盘或诉讼查册、媒体及新闻查证、过往付款记录(如适用)及任何其他可用资料以评估其还款能力;
(iv)了解是否有担保人(如有);及(v)在提供抵押品作为贷款担保的情况下,必需评估抵押品的有效性、权属及价值。
此外,为贷款提供个人╱企业担保的担保人(如适用)亦需满足与贷款借款人相同的基本资格及审批标准,并需经过相同的审核及批准程序。
进行信贷评估及厘定条款(经考虑如客户的信贷质素、其可收回性及现行市场利率等因素)后,贷款文件在准备好后,贷款文件将由管理团队审查及批准。管理团队会持续监督该等贷款的信贷质量,及会不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信贷增强措施。管理团队需要透过考虑该等贷款是否符合正常商业条款、是否公平合理,以及是否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以负责批准贷款。
管理团队对逾期金额按持续基准进行定期审查并采取跟进行动,以尽量减少集团面临的信贷风险,并就还款的最后期限与其客户密切跟进。债务人的账龄分析按月编制及覆核。有关贷款回收,如有任何轻度违约,管理团队将向其客户发送提醒及╱或催款函。倘贷款拖欠持续,集团会适时聘请律师就追讨欠款提供意见及采取执行行动。
金融服务业务集团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收购金融服务业务(‘收购’),其主要于中国香港从事提供买卖证券经纪、配售、包销、保证金融资及资产管理服务。
金融服务业务于本期间内为集团带来收入约1,000,000港元及录得亏损约14,300,000港元,比较上年度同期则分别约2,100,000港元及亏损约15,500,000港元。由上年度同期到本期,本业务之收入及业绩并无重大变动。
管理层将会积极探讨发展金融服务业务,力求增加集团在资本市场之规模以增加收入来源。
有关收购卖方提供的溢利保证,集团积极与卖方就付款沟通,并指示律师向卖方发出传讯令状,以启动法律程序以收回未收款项。其后,公司及卖方达成还款安排。尽管卖方仍然未偿付应支付金额,公司会继续与卖方商讨偿付溢利保证下之应收未收之金额。公司将于适当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提供与进展情况有关的最新资料。
预期信贷损失减值评估就计量应收账款、应收保理款项、应收融资租赁款项、应收贷款及利息,及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预期信贷损失减值,已采用预期信贷损失模型。模型的主要录入包括(i)已考虑损失阶段及前瞻性预期假设的客户违约概率;(ii)违约造成的损失;(iii)风险敞口;及(iv)反映时间价值之折现率。该模型根据中国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被采纳,亦与去年所应用的一致。
潜在业务发展展望将来,集团将积极识别及开拓其他的投资及业务机会,以扩大其资产及收益基础,亦可能考虑因应中国及中国香港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重组其业务板块。集团可能会考虑不同的集资活动以推动该等潜在业务发展。集团将审慎地寻找投资机会,从而使集团的长期业绩有稳定增长。
业务展望:
展望将来,集团将积极识别及开拓其他的投资及业务机会,以扩大其资产及收益基础,亦可能考虑因应中国及中国香港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重组其业务板块。集团可能会考虑不同的集资活动以推动该等潜在业务发展。集团将审慎地寻找投资机会,从而使集团的长期业绩有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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