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乃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i)销售金属;(ii)开发及提供电子装置解决方案;及(iii)物业发展。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录得收益175,848,000港元,较二零二四年同期轻微减少3.8%(二零二四年:182,756,000港元),同时录得毛利12,820,000港元,较二零二四年同期减少21.2%(二零二四年:16,270,000港元)。集团录得亏损11,14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5,244,000港元)及其他全面收益20,02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其他全面开支3,943,000港元),主要包括投资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锦江’)普通股(‘锦江股份’)之公允值收益5,32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6,078,000港元)及换算海外业务所产生之汇兑收益14,69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亏损20,021,000港元),导致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全面收益总额8,87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全面开支总额9,187,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7,49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8,125,000港元);而每股基本亏损为0.41港仙(二零二四年:0.45港仙)。
报告期业务回顾:
销售金属于二零二五年,集团金属销售收益大致保持稳定,反映了持续复杂的全球经济格局及加剧的外部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挑战。此分部录得分部收益减少2.4%至91,50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93,706,000港元)及分部溢利82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分部亏损621,000港元)。分部溢利主要来自报告期内重新换算银行结余所产生之未变现汇兑收益。
就销售金属业务而言,一般须预先付款。集团经过全面的信贷评估后,对选定的客户授予信贷期,并持续监察。由于集团对其客户维持严谨之信贷监察以保障集团及其持份者之利益,因此认为依赖该等主要客户相关风险并不重大。
开发及提供电子装置解决方案集团之开发及提供电子装置解决方案业务之业绩主要由集团拥有50.21%权益之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家电微控制器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附属公司之业绩所带动。尽管各类政策带来稳定需求,但激烈的价格竞争及成本压力导致公司陷入‘稳定但不盈利’的困境。此分部录得分部收益减少5.3%至84,34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89,050,000港元)及分部亏损7,25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分部溢利5,863,000港元)。
物业发展澳洲物业发展之推进集团透过于澳洲建立之物业发展运作进行其物业发展业务。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此分部并无录得分部收益(二零二四年:无),并录得分部溢利99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分部亏损488,000港元)。分部溢利增加主要由于回顾年度对经营及行政开支采取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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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公告日期,该土地(定义见下文)之规划建议书(定义见下文)已得到坎特伯雷班克斯镇(Canterbury Bankstown)委员会(‘委员会’)的批准,并取得新南威尔士州政府之规划环境部(Departmentof Planningand Environment)(‘该部门’)的允许继续推进。此阶段是取得有关集团于二零一五年二月所收购位于澳洲一幅土地(‘该土地’)之相关发展许可的途径。
于二零一五年,该部门就该土地所处之地区发出区域规划草案(‘规划草案’),表示愿意将该土地重新规划作住宅用途。于二零一六年进行公众咨询后,该部门决定修订规划草案及西德汉姆到班克斯镇走廊战略(SydenhamtoBankstownCorridorStrategy)(‘走廊战略’)草案,表示支持作住宅用途之规划变动。
由于州及联邦大选以及地方委员会宣布合并令政府改革之过渡期延长,于二零一七年七月才完成经修订规划草案及经修订走廊战略以及发布进行公众咨询。最终的走廊战略已于二零一八年五月由委员会报告并通过。
由于该土地面积庞大及独特的就业区域,倘若同意作住宅用途,委员会于颁发任何潜在发展许可之前,将要求进一步编制规划建议书,以及修订二零一二年坎特伯雷地方环境规划(Canterbury Local Environmental Plan 2012)(‘地方环境规划’)及二零一二年坎特伯雷发展控制规划(Canterbury Development Control Plan 2012)。
集团继续透过主动与委员会及该部门会面,积极提倡该土地之重新规划。此外,集团正在探索在当前规划范围下获允许的其他发展策略及方案之可能性,藉著不同专业人士之协助加快审批程序。
鉴于该土地邻近坎特伯雷公立医院,以及州政府宣布为该医院之翻新工程提供资金,委员会及州政府均表示支持该土地作保健用途,符合当前规划范围及实现委员会对该土地之保就业用途要求。于提交发展建议书后,集团预期将于12个月至18个月内取得发展许可。
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在澳洲寻求专业意见后,集团向委员会递交申请规划建议书(‘规划建议书’),以就一所私家医院修订地方环境规划。规划建议书符合委员会倾向保留坎特伯雷路(Canterbury Road)(该土地所处位置)沿线作保就业用途的意愿。修订建议主要将该土地之高度限制由12米大幅增加至45.5米(经修改),此将允许增加该土地之整体建筑面积。
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委员会之地方规划小组已审查及以多数同意规划建议书,并交予委员会以作审批。于二零二二年三月,规划建议书已于委员会常会上提呈,并获准提交予该部门以作进一步审批。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该部门发出一项入门决定(Gateway Determination),以允许(经同意)继续推进规划建议书。规划建议书及地方环境规划修正案已获委员会批准。集团与委员会已落实一份自愿规划协议(‘自愿规划协议’),内容涉及就发展向委员会作出法定捐献。于二零二三年五月,自愿规划协议已于委员会常会上提呈并获通过。
集团已开始与潜在营运商就保健及医疗设施进行磋商。最后规划阶段将为州重大发展申请,当中详细说明保健及医疗设施之设计及营运。此阶段将于确定首选营运商后开展。
一旦集团从准首选营运商取得更多资料,董事会将对该土地进行进一步的可行性研究,并考虑将该土地的用途转变为保健及医疗设施之建议是否符合公司及股东之整体最佳利益。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尚未决定将该土地转变为保健及医疗设施。
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就该土地之最新资料另行发表公告。
投资锦江股份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思宝国际有限公司申请认购21,431,000股浙能锦江普通股份,总认购价为19,287,900新加坡元(相当于约111,727,000港元)。锦江股份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开始报价及买卖。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持有浙能锦江已发行股本总数1.49%(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8%)。
锦江股份已列作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并于各报告期末按公允值列账。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锦江股份之公允值为58,28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2,955,000港元),占集团总资产14%(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3%)。于回顾年度,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集团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其他全面开支下录得投资锦江股份之公允值收益5,32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6,078,000港元),主要由于报告期内锦江股份之股价上升5%(二零二四年:上升48%)所致。
集团之业务策略为选取具吸引力之投资机会,以加强及扩大其业务范畴,并维持审慎及有纪律之财务管理,以确保其可持续性。
集团对浙能锦江之前景感到乐观,其于中国之主要业务包括生产及销售电力及蒸气、经营垃圾发电厂及项目管理、技术咨询及顾问服务以及能源管理承包业务。经考虑浙能锦江之财务表现、业务发展及前景后,集团认为,该项投资符合集团的投资目标,并有望在未来带来稳定的回报。集团将继续根据市场状况、业务表现及股东整体利益,对该项投资进行持续评估。
除上文披露者外,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并无进行任何重大投资或收购。
业务展望:
展望未来,在地缘政治持续不确定及人工智能影响深远的背景下,全球经济格局预计将持续充满挑战。鉴于此等外部环境,集团将继续加强其销售能力并推行产品多元化举措。同时,集团于澳洲悉尼的项目开发将按计划进行,以期提升集团的长远增长潜力。集团亦将密切监察市场动态,以识别及把握符合其可持续发展策略的机遇,从而为集团创造长远价值并为其股东带来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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