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大理石石材开采、加工、贸易及销售、碳酸钙产品以及物流及仓储服务。
报告期业绩:
于回顾期内,集团录得营业收益约人民币30.7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4%或约人民币2.9百万元。碳酸钙产品的销售占集团总收益的92.7%或约人民币28.5百万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集团继续面临充满挑战的经济环境。尽管中国经济已初现稳定迹象,惟国内需求疲弱及房地产建筑业复苏缓慢,继续阻碍增长。中国政府的刺激措施及房地产改革,包括贷款计划及放宽按揭政策,虽取得一定正面成效,但全球挑战(包括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及需求减少)进一步影响集团的核心业务。
为应对该等挑战,集团采取审慎策略,密切监察营商环境及资源分配,优先考虑具强劲现金流潜力的业务。公司实施薄利策略,以提高销售额,维持竞争力并改善存货周转以确保流动性。集团亦执行严格的信贷政策,专注于收回逾期款项及限制新增信贷风险。此外,集团亦审慎缩减其大理石产品业务,以配合房地产建筑业需求减弱的趋势。
该等措施反映集团对财务纪律及韧性的承诺。透过控制成本、保持流动性及调整营运以配合市场状况,集团致力于在经济不明朗环境下保持稳健发展。管理层保持警惕,随时根据商业环境变化作出调整,同时积极探索其他行业的多元化机遇,以强化长期稳定性及增长。
大理石及采矿及碳酸钙业务集团之大理石石材产品业务为房地产建筑行业供应链的一部分。回顾期内,中国房地产开发商继续面临严重的流动资金限制。大多数开发商把重点放在透过折扣销售清理未售库存、寻求再融资及债务重组磋商,而非发展新项目。在此情况下,集团管理层于回顾期内一直非常谨慎地经营其业务。于回顾期内,集团录得来自大理石石材产品之收益约人民币1.1百万元,而去年同期集团并无录得任何收益。复苏乏力主要是由于房地产建筑行业的市场需求疲软,以及集团缩减及重组大理石石材产品业务(销售团队、采矿勘探及大理石石材加工)及实施收紧信贷政策。
与大理石业务相比,大理石下游的碳酸钙业务面对相对较好的市场情况。透过采取温和的低利润策略来维持其市场份额,碳酸钙业务为集团收益贡献合共约人民币28.5百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则为人民币26.9百万元。集团拥有100%权益的中国附属公司贵州德江三鑫石材有限公司(‘贵州德江’),尽管集团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获批可向贵州省德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提出德江矿的采矿权证重续申请(‘该申请’),经该局审核后,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接获该局通知,该局已决定驳回该申请。因此,贵州德江须于二零二四年撇销德江矿的采矿权。其后,集团已重新提交采矿权证重续申请,而集团并未从该局收到任何负面反馈。关于该申请,于该申请审阅过程中,集团已提交所需大部分文件,惟并无提交该局指引要求有关采矿作业的地质环境保护及修复综合计划(‘该计划’),亦无缴付就拟进行的采矿活动所影响地质环境修复的保证金。由于该计划的筹备及保证金的缴付需要财政资源,经评估其财务状况后,集团最终认为将资源优先分配予该计划并不符合集团利益,故决定不提交该计划。相反,集团决定将资源投入永丰矿最符合集团利益,集团认为永丰矿具有更强劲的潜力为集团带来现金流量及回报,而此策略性分配旨在确保集团持续及可持续营运。集团知悉,提交该计划及缴纳保证金仍为批准及发出经续期的采矿许可证的条件,且集团将持续观察整体营商环境及集团资源状况,评估达成相关条件是否符合公司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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