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而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主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制造及销售烟草机械产品。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录得溢利13,955,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溢利为7,035,000港元。集团纯利增加乃归因于:(1)毛利增加,此乃由报价策略及投标类型令非标准定制设备的项目定价变动带动若干项目及产品的毛利率上升所推动;及(2)年内风力送丝系统对总销售额的贡献显著增长,其于相关期间在销售组合中的占比扩展至17.1%(二零二四年:3.1%)。于本年度,集团烟用香精香料调配及加料加香机械建造合约生产业务减少占比,与去年相比,收益同比下降约6.5%。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集团主要与客户(即‘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进行业务往来,为全世界最大的烟草制造商之一。中国每年生产超过二百万公吨烟草,而中国所生产的大部分烟草均供应其庞大的国内市场。因此,烟草业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中国政府的年度财政收入当中,来自烟草业的税收占比一直很高,近年贡献全国接近十分之一的财政收入。中国的烟草厂商拥有最自动化的厂房,相信烟草机械行业于未来几年将保持稳定的发展势头。
烟草机械行业促进了公司的技术发展,尤其是于与机械相关的技术创新方面。作为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及其附属公司的一名供应商为集团带来稳定的财务状况。
当前经济环境充满波动性、不确定性、复杂性及模糊性。然而,烟草机械业务为收益结构多元化的新发展方面奠定了良好基础并带来诸多机会,包括烟草行业的各种产品以及集团有机会为需要非标准自动化机械服务技术支持的不同行业提供服务。凭藉集团在产品定制、发展能力及机械行业品牌方面的竞争优势,销售及技术人员能够透彻及及时地了解烟草机械行业及其他行业的客户的要求。集团将会捕捉特制产品的市场机遇,确保获得多个机械行业的合同,并会致力对定制自动化机械行业开展关键技术创新,务求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