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汽车内外结构及装饰零件、模具及工具、空调或暖风机的外壳和贮液筒及其他非汽车产品的制造及销售业务。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的收益约为人民币955,046,000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774,645,000元增加约23.3%。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25,891,000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18,240,000元增加约41.9%。
报告期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汽车内外结构及装饰零件收益约为人民币735,473,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543,222,000元),占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总收益约77.0%(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70.1%)。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32.2%下降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29.4%。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模具及工具收益约为人民币88,029,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96,485,000元),占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总收益约9.2%(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12.5%)。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22.8%下降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19.7%。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空调及暖风机的外壳和贮液筒收益约为人民币59,780,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78,729,000元),占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总收益约6.3%(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10.2%)。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20.4%上升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21.4%。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非汽车产品收益约为人民币20,919,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23,654,000元),占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总收益约2.2%(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3.1%)。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38.4%下降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37.8%。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销售原材料的收益约为人民币50,845,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32,555,000元),占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总收益约5.3%(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4.2%)。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8.4%上升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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