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焦炭、焦化副产品及衍生性化学品、煤气、液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氢气、买卖焦炭、煤炭、成品油及氢气及提供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蒸汽、水、餐饮、委托加工、防火以及管理服务(‘其他服务’)。
报告期业绩:
2025年集团各主要产品(焦炭、衍生化学品及天然气)的平均销售价格随著经济情况全部下跌,相比2024年,分别下跌约23.0%、22.0%及7.3%,但主要的生产原材料煤炭的平均采购价格则下跌了约27.0%,集团的毛利率因而取得4.1%的增加,唯销售成本因一子公司的资产减值大幅增加约人民币507.9百万元导致2025年集团毛利率下降至负0.8%。详细参阅本章‘业务分部业绩’一节。
资产减值:于2025年12月31日,鉴于子公司信阳钢铁金港能源有限公司(‘信阳金港’)持续亏损,集团管理层判断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对信阳金港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受测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测试后,结论是需要为受测资产减值约人民币507.9百万元。
衍生性化学品的主要产品,苯基化学品的销售量(吨),在2025年上升了约5.6%,唯其平均销售价相比2024年下跌了约22.0%,2025年的分部收益因此下跌了约8.7%,分部业绩方面有大幅改善,主要是其中一项产品在2024年征收的消费税约人民币41.0百万元于2025年大幅减少,而其中一个主要生产原材料(粗苯)的平均价格下降幅度比其产品平均价格大约2.0%,对分部业绩提供了改善,分部毛利率亦由2024年的-4.1%改善至-2.0%。在2025年受压于源自石油副产的相同衍生性化学产品的竞争冲击,这个分部仍未能转亏为盈。
能源产品分部方面,其主要产品是液化天然气(LNG)及煤气,相比2024年,两个产品的产量及销量都下降,主要是金马能源的焦炭生产因环保要求减产,导致供应给其生产的原材焦炉煤气(焦炭生产副产品)减少,2025年的能源产品分部收益因而下降约29.6%至人民币约604.1百万元。2025年期间,LNG的平均销售价格比2024年下降约7.3%,而煤气方面则保持,但因焦炭(包括其副产焦炉煤气)的生产原材料煤炭录得跌幅约27.0%,导致分部的业绩大幅上升人民币108.0百万元或约96.9%,分部毛利率亦由2024年的13.0%上升至36.3%。
贸易分部,2025年度的收益相比2024年下降了约人民币195.0百万元或约48.7%,主要是由于焦炭贸易业务在焦炭价格回落情况下,贸易量减少了,唯毛利率能保持2024年的3.9%区间,轻微下调0.5%至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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