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主要以长龙及清通品牌在中国从事制造及分销中药及医药产品。
报告期业绩:
于回顾年度内,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总收入约为人民币901,869,000元,较上一年度人民币881,157,000元增长。本年度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由去年人民币184,250,000元增长至人民币198,884,000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由去年人民币32.89分增加至人民币35.50分。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录得收入约人民币901,869,000元,较上一年度人民币881,157,000元增长。本年度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经审核溢利较去年人民币184,250,000元增长至人民币194,884,000元。每股基本盈利由去年的人民币32.89分增长至人民币35.50分。
报告期业务回顾:
二零二五年,依然是任务艰巨、充满挑战的一年。近几年环境和资源约束不断加强,国家对药品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医药市场面临著医药政策调整等复杂环境,销售困难增加,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公司克服困难,以稳定的步伐向前迈进,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本年业绩是公司管理层审时度势,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的成果。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海昆肾喜胶囊’的生产及销售继续为集团的核心收入来源。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收入由人民币881,157,000元增加至人民币901,869,000元。本年度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由人民币184,25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98,884,000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由去年的人民币32.89分增加至人民币35.50分。
于理财产品的投资于本报告年度内,集团不时申购及持有多项由中国工商银行所发行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短期投资。该等理财产品主要为违约风险相对较低。于年内申购的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回报率约为2%至2.5%(二零二四年:2%至2.5%),相对高于可比市场银行存款利率。
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持有理财产品合共约人民币74,238,000元。
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自上文所载理财产品的公允值变动之未实现收益约为人民币4,238,000元。
发行人为中国的持牌银行,主要在中国从事提供企业及个人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集团就库务管理目的而认购理财产品,以尽量利用自其业务营运所得的现金盈余,以达致收益平衡并维持较高资本流动性及较低风险。
考虑到(其中包括)较低风险及预期收益率;集团认为该等认购事项为集团所带来的回报将较商业银行一般提供的存款回报更佳,就长远而言可增加集团的整体盈利。集团将更密切及更有效监察及管理该等认购事项。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并未出现任何理财产品方面的损失。此外,该等认购事项乃以公司盈余现金拨付,可按要求赎回或流动性高,因此不会对集团的营运资金或营运造成影响。因此,董事认为,该等认购事项属公平合理,并符合集团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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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将继续寻求机会透过投资合适理财产品利用其闲置现金。
集团已经成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加强对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投资评估及管理,定期对集团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以控制潜在的投资风险。
除所披露者外,于回顾期内概无持有其他重大投资。
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于理财产品的投资在其综合资产负债表分类为透过损益按公允值列账的金融资产,金额约为人民币74,238,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93,265,000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自理财产品实现的收益约为人民币1,555,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2,071,000元)。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持有定期存款,于综合资产负债表分类为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额约为人民币1,548,963,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1,258,656,000元)。
业务展望:
展望未来,公司全体员工将继续齐心协力、抢抓机遇,坚守‘科技创新厚德济世’的经营理念,坚持品牌引领、学术赋能、合规经营、创新驱动,为打造百年长龙、实现腾飞跨越,续写更加辉煌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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