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娱乐业务、艺人管理服务及放债业务。
报告期业绩: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录得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九个月期间」)之总收入约24,100,000港元,而二零二一年同期则约为18,000,000港元。于九个月期间,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77,000,000港元,而去年同期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10,500,000港元。
报告期业绩回顾及展望:
自二零二零年起,新型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爆发严重损害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的经济,并进一步削弱娱乐消费。COVID-19疫情的持续影响(尤其是Omicron近期迅速传播)仍可能妨碍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
集团从事电影业务已逾20年,为中国香港娱乐业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公司的电影亦获得中国香港及其他国家不同评奖委员会的不同奖项。电影制作一般涉及三个阶段:前期制作、制作或拍摄,以及后期制作。华语片在中国香港由前期制作阶段至在戏院上映,一般需时超过一年,亦有历时数载方告完成。电影的大部份收入将于电影上映后两年内入账。因此,电影制作及发行的特点为收入并非按所涉时间平均入账。
然而,由于COVID-19疫情的长期影响,不仅集团,其他制片公司的电影制作亦已暂停或放缓。集团将继续密切监察COVID-19对电影行业的影响,并于适当时候对电影相关业务营运的业务策略作出必要调整。
公司在管理业务分部上采取谨慎和保守的策略,以减少市场风险及为公司及股东实现较佳回报。
公司董事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公司综合财务报表,并已经且正在采取若干措施以管理集团的流动资金需求并改善其财务状况,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i)积极与融资提供方磋商,以豁免若干其他借贷的按要求偿还条款以及违反承诺及限制性契诺规定;
(ii)积极与银行或其他融资机构磋商,以便在有需要时获得额外的新融资及其他资金来源;
(iii)积极实施积极措施以提高收回未偿还贸易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贷款及分类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之金融资产的贷款的速度;
(iv)积极加快若干影片的发行,透过影片发行大大增加现金流量;
(v)实施综合政策,透过削减成本及资本开支监察现金流量;及(vi)探讨出售集团若干资产(包括非核心资产或分类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及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的投资)的可能性。
公司仍积极实施上述措施以管理集团的流动资金及改善其财务状况。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其股东及投资者有关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