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的主要业务为:(i)物业开发(包括物业管理服务);(ii)于中国香港提供金融服务(公司附属公司持牌进行根据中国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从事第1、2、4、9类受规管活动及根据中国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提供放债服务);及(iii)制造及销售口罩及相关产品。
报告期业绩: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本期间」),集团录得收入约24,300,000港元,较2020年的收入约3,800,000港元增加约6.4倍。收入增加主要由于物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管理服务所致。
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亏损于本期间约为1,700,000港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溢利44,100,000港元)。转为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亏损乃主要由于2020年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一次性收益所致。就集团的相关经营业绩而言,撇除多项非经营性项目(即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及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亏损)后,因(i)物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管理服务所得经营溢利增加及(ii)有效控制成本,于本期间录得经营溢利6,400,000港元(于2020年录得经营亏损5,200,000港元)。
于2021年9月30日,集团的净资产状况约为102,900,000港元(2020年12月31日:111,600,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a)物业开发于本期间,物业开发业务应占收入约为22,100,000港元,此乃源于为房地产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b)金融服务此分部涵盖多种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咨询服务、保险经纪、放贷及资产管理。
于本期间,集团于此分部录得收入约698,000港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约1,500,000港元)。
集团从事放贷业务,包括个人贷款、税务贷款、小企业贷款、专项贷款及债务合并贷款。
于本期间,集团于此业务录得收入约686,000港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约1,500,000港元),而于2021年9月30日,放贷业务之贷款组合毛额为12,700,000港元。由于新型冠状病毒导致市场气氛不稳定,集团一方面已采取更为审慎之措施,收紧新增贷款之信贷审批和贷款再融资申请,另一方面已加强债务收回功能,以减低信贷风险。
董事会认为集团该分部的业务面对的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及信贷风险。此外,集团并没有交易持仓,以减低价格风险及外汇风险。
(c)制造及销售口罩及相关产品集团已于2020年开展制造及销售口罩业务。于本期间,该分部收入约为1,500,000港元,而分部亏损约为293,000港元。
业务展望:
董事会认为,继续整合集团现有金融服务及透过提供物业项目管理服务扩展物业开发业务的范围,乃符合集团之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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