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主要从事媒体发布、媒体制作、终端传播服务及艺术品贸易业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于回顾期内之营业额约为人民币34,151万元(二零一七年人民币34,917.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2.2%。
报告期业务回顾:
媒体发布业务:
回顾期内,集团媒体发布业务之营业额约为人民币16,569.7万元(二零一七年:
人民币18,656.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11.2%,占集团总营业额48.52%。
营业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集团由于银行与集团的诉讼造成客户退单及潜在客户不能合作,导致三季度媒体发布业务受到影响。目前,集团拥有媒体主要形式为社区媒体、户外大牌、LED大屏、专业市场媒体等。期内,集团的主要客户来自快速消费品、媒体、房地产、金融、旅游等多个行业。
终端传播服务:
目前,集团旨在利用多年来线下积累的丰富网络资源,建立‘共生、互生、再生’的生态圈。因此终端传播核心业务除了包括终端SI系统建立、导向标识系统建立、终端POP系统建立、终端道具智造、大型活动、展览展示及商业美陈以外,重点整合供应链及合作方,打造大贺+平台的概念。期内共录得营业额约人民币17,490万元(二零一七年:人民币15,896.5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约10%,占总营业额约51.21%。
媒体制作及艺术品交易业务:
回顾期内,集团媒体制作业务之营业额约为人民币91.3万元(二零一七年:人民币35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跌约74.6%,占集团总营业额约0.27%。
期内,集团艺术品交易业务无营业额(二零一七年:人民币5.9万元)。
业务展望:
对于广州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与公司的诉讼,公司正向法律顾问寻求法律意见,以了解公司对该事件采取合适行动。考虑该诉讼的影响程度及范围,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利润产生持续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