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i)机器租赁;(ii)买卖机械、工具及零件;(iii)运输及其他服务(iv)建筑工程,包括地基工程及配套服务;(v)放贷;(vi)地基建筑;及(vii)租车业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的收入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7.5百万港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11.5百万港元,增幅为约53.3%,此乃主要由于自有及非自有租赁机队的机器租赁收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业务回顾:
机器租赁公司的机器租赁服务主要涉及向客户出租履带起重机、磨桩机、反循环钻机及液压铣槽机,供客户于其建筑项目中使用。公司机器租赁服务的全新建筑机械主要采购自德国、韩国及奥地利制造商或彼等于中国香港的联属公司,而二手建筑机械则采购自本地贸易商或中国、韩国及新加坡等境外贸易商。公司亦自其他建筑机械服务提供商租赁若干建筑机械以转租予客户。
机器租赁收入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2.2百万港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4.3百万港元。
该增加乃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自有租赁机队及非自有租赁机队的机器租赁需求增加所致。
买卖机械、工具及零件的总体销售额公司的建筑机械、工具及零件买卖主要涉及向客户销售全新或二手履带起重机、反循环钻机、双轮铣槽机、磨桩机及╱或相关零件、工具或机油及润滑剂。倘公司的租赁机队并无客户需要的建筑机械或零件,或客户需要全新建筑机械,公司将询问公司的供应商并与彼等核实,为客户采购相关建筑机械或零件(如有)。
总体销售额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0.4百万港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0.2百万港元。该减少乃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买卖机械、工具及零件的总体销售额需求减少所致。
提供运输及其他服务公司提供将机械运送至客户指定工地及自客户指定工地运走机械的运输服务,以及为公司机器租赁服务的客户安装及维修机械、就中国香港以外的项目为公司机器租赁服务的客户安排保险以及为公司的机械供应商推销建筑机械等其他服务。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运输服务业务产生收入0.06百万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零百万港元)。
建筑报告期间,集团承接的建筑主要包括建造插座式工字桩、微型桩、竖桩、管桩及起重柱。集团主要承接公共部门及私营部门的建筑项目。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地基工程贡献收入约5.4百万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4.2百万港元)。
放贷于二零二零年九月,维亮资本有限公司(一间于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及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放债人条例》(中国香港法例第163章)取得放债人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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