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于中国澳门从事旅游业务包括销售及分销酒店客房以及销售、分销及提供机票、酒店客房及旅游配套相关产品的利润收入,汽车业务指于中国澳门提供车辆租赁及轿车服务,演出及活动业务指于亚洲销售演出及活动门票、组织演出及活动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及活动投资。旅游业务包括于中国澳门销售及分销酒店客房以及销售、分销及提供机票、酒店客房及旅游配套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利润收入。汽车业务指于中国澳门提供车辆租赁及轿车服务。演出及活动业务指销售演出及活动门票、在亚洲组织演出及活动及相关配套服务及活动投资。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录得未经审核收益约51.5百万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48.3百万港元),增加约3.2百万港元或6.6%。集团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48.3百万港元增加约6.6%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51.5百万港元。收益增加主要由于销售及分销酒店客房所产生的收益增加。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公司股份(‘股份’)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市日期’)成功在联交所GEM上市(‘上市’)。
集团为一间主要专注于在中国澳门、中国及中国香港提供旅游服务的持牌旅行代理商及汽车租赁服务提供商。集团的收益来自:(i)旅游业务:旅游业务包括酒店客房的销售及分销,以及在中国澳门销售、分销及提供机票、酒店客房及旅游配套相关产品所产生的利润收入;(ii)汽车业务:汽车业务指在中国澳门提供车辆租赁及轿车服务;及(iii)演出及活动业务:演出及活动业务指在亚洲地区销售演出及活动门票、组织演出及活动以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以及活动投资。
除于中国澳门开展业务外,集团亦已将业务拓展至中国香港。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司之附属公司瀛海旅游有限公司获旅游业监管局颁发中国香港旅行代理商牌照。
集团的战略目标为巩固其于中国澳门旅游行业已建立的市场地位,产生溢利及投资回报回馈公司股东,并推动日后可持续增长。为达成此目标,集团计划战略性地寻求与更多中国澳门的酒店营运商、其他旅行代理商及企业客户合作的机会。集团拟与更多酒店营运商订立合作协议以涵盖中高档酒店客房,增加可用酒店客房数目及种类并扩大公司的酒店基础,借此吸引商务游客及高消费客户,增加集团的市场份额,从而带动集团其他服务(例如汽车租赁服务)产生更高销量及更高收益。此外,集团将考虑将旅游业务拓展至中国。此外,集团亦从事亚洲地区的演出及活动门票销售、演出及活动组织、相关配套服务,以及活动投资业务,旨在除酒店客房销售及分销与车辆租赁外,拓宽收益来源。集团相信,此举可与其现有的酒店客房销售及分销、汽车租赁等旅游业务产生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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