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一)封闭期的投资策略本基金按63个月为封闭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对所投资固定收益品种的剩余期限与基金的剩余封闭期进行期限匹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
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提前处置。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秉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管理投资理念,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品种(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和信用类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获取最大化的信用溢价。
2、类属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指在各类短期金融工具如央行票据、国债、企业短期融资券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配置的比例。本基金通过对各类别金融工具政策倾向、信用等级、收益率水平、供求关系、流动性等因素的研究判断,采用相对价值和信用利差策略,挖掘不同类别金融工具的结构性投资价值,制定并调整类属配置,形成合理组合以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3、信用债投资策略本基金仅投资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的信用债券,其中,买入AAA的信用债资产市值占全部信用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30%,买入AA+的信用债资产市值占全部信用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超过70%。本基金投资的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
本基金由于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在债券投资上持有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债券品种。同时,由于本基金将在建仓期内完成组合构建,并在剩余封闭期内保持组合的稳定,因此,个券精选是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基金将在内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发行人公司所在行业状况、以及公司自身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状况、公司治理等信息,进一步结合债券发行具体条款对债券进行分析,评估信用风险溢价,发掘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
为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定期对所投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发行人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对于存在信用风险隐患的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封闭期内,如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为减少信用损失,本基金可对该债券进行处置。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具体政策框架下,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选择风险调整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5、杠杆投资策略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正回购,获得杠杆放大收益。在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杠杆比例不超过100%,即基金总资产与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0%。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内进行杠杆投资,杠杆放大部分的投资标的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仍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并采取买入并持有到期的策略。同时采取滚动回购的方式来维持杠杆,因此负债的资金成本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一旦建仓完毕,初始杠杆确定,将维持基本恒定。通过这种方法,本基金可以将杠杆比例稳定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6、封闭期现金管理策略为保证基金资产在开放期的赎回需求,本基金采用买入持有到期策略,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由于在建仓期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难以做到与封闭期剩余期限完美匹配,因此可能存在部分债券在封闭期结束前到期兑付本金。封闭期内,如本基金持有债券出现信用负面消息、信用资质恶化、债券或债券发行人的外部评级或基金管理人内部评级发生下调、基金管理人研究员建议减持或其他由基金管理人判断存在潜在违约风险的情形,将影响本基金的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本基金可以对该债券进行卖出等处置。另一方面,本基金持有的债券付息也将增加基金的现金头寸。对于现金头寸,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和封闭期剩余期限,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回购或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进行再投资或进行收益分配。
(二)开放期的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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