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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2-08-22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面积169799.9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买方: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襄阳市林业局)
卖方: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2012年3月15日,泵业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深圳工业园一宗面积为187733.9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2年5月4日,泵业公司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襄阳国用[2012]第352207001号)。因城市规划调整,2016年2月22日,襄阳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与泵业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收储该宗土地中17934.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剩余面积169799.90平方米土地,未办理变更手续。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为,泵业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一直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对该宗地进行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时间已满两年,依法认定上述169799.90平方米土地为闲置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无偿收回上述面积169799.9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襄阳国用[2012]第352207001号。

公告日期:2021-12-24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0.0910%股权

买方:中信证券中兵价值成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卖方: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概述:

  大股东中兵投资通过中信证券-002246增持1号-建设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于2021年12月21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向大股东一致行动人中信证券中兵价值成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卖出公司股份49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910%。该等股份为定向增持计划二级市场增持的非受限股份。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1-12-24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0.09 %
出让方: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标的: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信证券中兵价值成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中兵投资为中信证券中兵价值成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中信证券中兵价值成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中兵投资及中信证券中兵价值成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山西新华防护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是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化研究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北化研究院集团、中兵投资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后,北化研究院集团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公告日期:2020-05-21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8.00 %
出让方: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划转事项完成后,北化研究院集团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4-04-27 交易金额:80815.32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兵工物资华北有限公司等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等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2023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总额预计不超过190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燃料、动力总额预计不超7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总额预计不超过70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总额预计不超过2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总额预计不超过5300万元;累计不超过102000万元。 20230513:股东大会通过 20240427: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80815.32万元

公告日期:2024-04-27 交易金额:956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兵工物资华北有限公司等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2024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总额预计不超过180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燃料、动力总额预计不超5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总额预计不超过669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总额预计不超过3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总额预计不超过4900万元;累计不超过95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