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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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3 | 首发A股 | 2010-08-02 | 4.54亿 | 2021-03-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3-12-20 | 交易金额:1.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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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阜华冠宇量化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孙建西 | ||
交易概述: 2023年12月18日,孙建西女士与阜华冠宇量化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阜华冠宇”)签订了《股票转让合同》,孙建西女士将其持有的达刚控股15,880,0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转让给阜华冠宇。 |
公告日期:2023-12-19 | 交易金额:2.8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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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对方为西安大可,西安大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大可环保,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建西持有大可环保90%的股权,同时孙建西直接持有西安大可25%的财产份额,因此孙建西为西安大可的实际控制人。(二)标的资产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持有的众德环保52%股权。(三)交易方式达刚控股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出售其所持有的众德环保52%股权,受让方为西安大可,交易对价全部以现金支付。(四)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作价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众德环保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3,743.20万元,对应达刚控股拟出售众德环保52%股权的评估值为27,946.46万元。参考上述评估报告,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拟出售众德环保52%股权的交易作价为27,976.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3-12-20 | 交易金额:10004.43 万元 | 转让比例:5.00 % |
出让方:孙建西 | 交易标的: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阜华冠宇量化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交易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
公告日期:2020-11-11 | 交易金额:99133.65 万元 | 转让比例:28.38 % |
出让方:桐乡市东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标的: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英奇投资(杭州)有限公司,深圳市聆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孙建西女士和李太杰先生夫妇,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
公告日期:2023-12-19 | 交易金额:2797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一)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对方为西安大可,西安大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大可环保,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建西持有大可环保90%的股权,同时孙建西直接持有西安大可25%的财产份额,因此孙建西为西安大可的实际控制人。(二)标的资产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持有的众德环保52%股权。(三)交易方式达刚控股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出售其所持有的众德环保52%股权,受让方为西安大可,交易对价全部以现金支付。(四)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作价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众德环保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3,743.20万元,对应达刚控股拟出售众德环保52%股权的评估值为27,946.46万元。参考上述评估报告,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拟出售众德环保52%股权的交易作价为27,976.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1-04-27 | 交易金额: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上海淳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刚路机”) 根据发展的需要,拟受让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沃运力”)持有的东英腾华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英腾华”)10%股权(对应标的公司5,000万元注册资本),包括其现有和将来附着于这些股权的全部权益。 截止本公告日,鉴于新沃运力未对东英腾华实缴任何出资,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人民币壹元。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分期对标的公司进行实缴出资;其中,公司与新沃运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且本次股权转让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周内,向目标公司实缴第一期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整,其余出资随同其他股东实际出资情况同步认缴。 鉴于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上海淳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淳大”)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耿双华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因此,上海淳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2-12 | 原始质押股数:1159.35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2-06至 -- |
出质人:孙建西 | ||
质权人:董姗姗 | ||
质押相关说明:
孙建西于2023年12月06日将其持有的1159.3500万股股份质押给董姗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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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4-01-06 | 本次解押股数:1159.35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1-03 |
解押相关说明:
孙建西于2024年01月03日将质押给董姗姗的1159.35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2-12 | 原始质押股数:2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2-06至 -- |
出质人:孙建西 | ||
质权人:义乌市浪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孙建西于2023年12月06日将其持有的2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义乌市浪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